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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政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政务督查工作是保障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政务督查在推动决策落实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政务督查工作范围1.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贯彻执行或者办理的事项;2.《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3.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4.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5.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进度及完成情况;6.上级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7.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8.群众通过民生诉求热线、市长信箱、网络、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市长批示后相关单位办理情况;9.市政府指令性工作落实情况;10.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三、政务督查工作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督查活动要深入实际,说真话、讲实情,既报喜又报忧。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督查工作,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2.有令必行原则。凡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做到有交必办、有令必行。各镇办、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3.注重实效原则。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督促检查,跟踪督办,使政务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重在落实。4.与四制奖惩相结合的原则。政务督查工作纳入四制目标考核体系,与四制奖惩挂钩。四、政务督查工作程序1.立项拟办。接到督查工作任务后,由市政府督查室及时立项、拟办、登记、下达督查通知单或电话通知承办单位办理。2.跟踪督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跟踪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适时加以督办,每次督办情况要记录备查,凡急件、要件应专项督办。3/63.审核办结。督查事项办结后,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承办单位上报的书面办理结果及时进行审核,然后报送领导审结。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承办单位补办或重新办理。4.立卷归档。督查事项审核办结后,应将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督查工作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五、政务督查工作方式方法1.催报督查。对规定需要落实的事项,可采取电话、口头、发催办单等形式,催促承办单位按期上报贯彻落实情况。2.专项督查。对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可按问题分解立项,确定专题督查内容,提出办理要求,督促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抓紧落实反馈。3.实地督查。对重要督查事项,督查工作人员深入承办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实地督查。4.跟踪督查。对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在阶段性督查以后,进行连续的动态跟踪督查,掌握真实过程和情况。5.驻地督查。对艰巨复杂的重大工作、重点工程,市政府督查室派专人进驻现场,与责任单位同吃、同住,实施全过程督查。6.督研结合。选择关乎全市的热点问题、工作落实的难点和执行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调研,对其进行解剖分析,并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或综合性报告,促进决策的落实。六、政务督查工作机制1.媒体监督机制。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目标、重要工作及重点工程,在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并采取跟踪督办。经督查督办后,对按时序节点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及时销号,增强市政府重大目标、重要工作及重点工程的透明度,营造舆论监督、全员参与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2.联合督查机制。对一些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重要督查工作,要主动与职能部门或承办单位共同研究方案,组织实施;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生监督的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和机关作风建设考评的作用;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把督事与督人结合起来。3.特邀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丰富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邀请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参与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督查,发挥离退休老干部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指导、建言、献策、监督作用,体现政务督查工作公开、公正及严肃性。4.定期通报机制。制定下发本年度详细政务督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市政府安排的临时重要工作,采取随督查随通报;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每月督查一次,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对民生诉求热线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对三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事一督查一通报。5.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实施三级三色督查令制度,加大5/6责任追究力度。对受到黄色督查令惩戒的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受到橙色督查令惩戒的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在电视上公开曝光,分管领导向市政府说明情况,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受到红色督查令惩戒的单位,取消年终一切评选评优资格,市分管领导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6.结果运用机制。坚持督查结果与四制考核工作相结合,建立督办事项动态管理档案,强化督查结果运用,严格考核兑现。对受市政务督查通报表扬或三级三色督查令惩戒的单位实行增减分制度:每受市政务督查通报表扬一次,责任单位在年终四制工作考核总分中增加5分;每受黄色督查令惩戒一次,责任单位在年终四制工作考核总分中扣减10分;每受橙色督查令惩戒一次,责任单位在年终四制工作考核总分中扣减20分;每受红色督查令惩戒一次或年度内受到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取消年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坚持督查与评先、推优工作相结合,把市政府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市政府向组织部门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市属各部门、各系统评选先进单位、向上级推荐先进单位,上报前应书面征求市政务督查领导小组意见。七、政务督查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务督查工作是代表市政府或政府领导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镇办、各部门要识大体、顾大局,必须维护行政决策的权威性,坚决贯彻市政府决策,执行市政府决定,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发生。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办、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督查第一责任人意识,真正负起抓督查工作的第一位责任,对事关大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亲自带头,狠抓落实。要明确具体分管督查工作的班子成员,指定具体科室、配备专(兼)职督查人员,承担各类督查督办事项的衔接联系、办理协调和结果上报工作。3.创造环境,保障有力。市政府及各镇办、各部门积极为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必要的督查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先进的督查设备。对督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上支持、撑腰、壮胆;生活上关心、关怀、关爱;政治上高看、提拔、重用。同时,对督查工作人员压担子、交方子、指路子,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打造一支坚持原则、作风过硬、务实高效的督查工作队伍。
本文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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