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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B00备案号:38169-2013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202—2013代替DB11/T202—200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种植业Agricultureenterprisestandardsystem—Plantingindustry2013-06-21发布2013-10-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202—201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标准体系编制要求...................................................................14标准体系的构成.....................................................................15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内容...............................................................36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内容...........................................................47经营管理标准体系内容..............................................................108工作标准体系内容..................................................................14DB11/T202—2013II前言DB11/T202—201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种植业》是《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系列标准之一,《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系列标准结构如下:a)DB11/T201—201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通则;b)DB11/T202—201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种植业;c)DB11/T203—201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养殖业。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11/T202.1—200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种植业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第1部分:技术标准体系》、DB11/T202.2—200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种植业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第2部分:管理标准体系》、DB11/T202.3—200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种植业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第3部分:工作标准体系》。与DB11/T202—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结构进行了调整,将“第1部分:技术标准体系”、“第2部分:管理标准体系”、“第3部分:工作标准体系”合并;——增加了“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内容”;——增加了“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内容”;——增加了“经营管理标准体系内容”。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标准化研究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晓蕾、刘菡洁、吴惠敏、白韶丽、谢翔燕、王建军、刘钧、张立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202.1—2003、DB11/T202.2—2003、DB11/T202.3—2003。DB11/T202—20131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种植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种植业企业标准体系的编制要求,标准体系的构成,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经营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组织、规模化农业生产单位等标准体系的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DB11/T201农业企业标准体系通则3标准体系编制要求标准体系的编制应符合DB11/T201的规定。4标准体系的构成4.1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结构4.1.1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的结构形式见图1。4.1.2通用基础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4.1.3应包括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通用技术语言标准、量和单位标准、数值与数据标准。图1种植业企业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的结构图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通用技术语言标准量和单位标准数值与数据标准DB11/T202—201324.2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结构4.2.1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的结构形式见图2。4.2.2生产过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技术中产前、产中、产后各阶段所包含的各生产环节、生产要素、生产管理所制定的标准。4.2.3图2中所列的类别涵盖了一般种植企业的主要生产活动,企业在编制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时,也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增减或归并,但至少包括:投入品标准、生产标准、产品标准。图2种植业企业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的结构图4.3经营管理标准体系结构4.3.1经营管理标准体系的结构形式见图3。4.3.2经营管理标准是指企业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有效进行而制定的标准。4.3.3图3中所列的类别涵盖了一般种植企业的主要管理活动,企业在编制经营管理标准体系时,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增减或归并,但至少应包括:综合经营管理标准、安全管理标准、信息管理标准。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产地环境标准产品标准检验、试验标准初级加工标准标识、包装、运输、贮存、标准生产标准投入品标准观光休闲服务标准设施、设备标准DB11/T202—20133图3种植业企业经营管理标准体系的结构图4.4工作标准体系结构4.4.1工作标准体系的结构形式见图4。4.4.2工作标准是指企业为保证生产、经营有效进行,落实生产技术标准和经营管理标准的要求,对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等各类工作岗位所制定的标准。4.4.3图4中所列的类别为企业一般的职位层级,企业在编制工作标准体系时,可根据本企业机构、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确定。4.4.4工作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应尽可能量化,便于管理、检查及考核,使责、权、利三者有机地结合。图4种植业企业工作标准体系的结构图5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内容5.1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性标准。企业除执行GB/T1.1等国家标准外,还应从实际情况出发,自行制定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导则,以有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内容应包括:a)本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规范,明确组织机构、任务、职责范围、工作方法与要求等;经营管理标准体系综合经营管理标准科研管理标准质量管理标准安全管理标准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能源管理标准信息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决策层工作标准管理层工作标准操作层工作标准DB11/T202—20134b)本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复审的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c)实施标准及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原则、方法、要求、程序和分工;d)标准及标准资料的搜集、管理和使用,标准化培训等方面的要求。5.2通用技术语言标准为了使语言达到统一、简化、准确,以便于互相交流和正确理解,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标准。包括:a)术语标准;b)符号、代号、代码、标志标准。5.3量和单位标准量和单位应执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标准。5.4数值与数据标准数值与数据标准应包括:a)数值修订规则;b)生产经营中各种极限数值的判定与表示标准;c)包含有特性值和数据表的标准。6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内容6.1产地环境标准对生产场地环境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下列要求:a)水质要求;b)土壤要求;c)空气质量要求;d)气候要求;e)道路及交通要求;f)周边环境要求。6.2设施、设备标准6.2.1保护地设施保护地设施的建造应制定下列要求:a)保护地设施的形式与结构;b)保护地设施的材料要求;c)保护地设施建造与施工;d)温室的供暖与保温措施;e)通风系统与降温设备;f)人工补光或避光装置;g)其它设施。6.2.2排灌设施DB11/T202—20135排灌设施应制定下列技术要求:a)排灌的形式;b)排灌的布局;c)排灌设施及安装;d)排灌设施的控制。6.2.3其他设施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应制定道路、电力、通讯、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技术要求。6.2.4设施管理6.2.4.1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减少自然资源浪费等环境问题。6.2.4.2履行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规定和政府有关基本建设规范。6.2.4.3围绕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考虑水电网合理布局,建立论证、设计、准备、施工、验收等所需管理程序。6.2.4.4规定设施改建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施工、验收等要求。6.2.4.5设计图、竣工图、批准文件、施工记录等的归档。6.2.5设备6.2.5.1设备包括施药、施肥、播种、耕耘、灌溉、收获、加工及计量、检测等设备。自制的农机具及设备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包括:技术参数、质量要求、操作规范、维修与保养要求等。6.2.5.2采购的农机具及设备应收集相应的技术资料。6.2.6设备管理6.2.6.1规定各类设备的购置计划管理、申请审批程序、购置程序、验收安装管理;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及有关图样、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的保存、建档。6.2.6.2设备维修保养管理:设备日常管理、自检和巡回检查管理,停用设备管理。6.2.6.3设备事故发生的分析,应侧重寻找原因。6.2.6.4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安全生产的规定。6.2.6.5为保证及时修复设备应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办法。6.2.6.6规定改造、报废、转让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报废后的处理方法。6.2.6.7应规定测量、检验、试验设备的配置要求,计量器具检定要求。6.3投入品标准6.3.1质量要求6.3.1.1应规定种子的质量标准。6.3.1.2农药、肥料、农膜等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规定。6.3.1.3其他投入品应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6.3.1.4标签、标志应符合相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6.3.2采购程序及要求6.3.2.1制定采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DB11/T202—201366.3.2.2采购计划的提出:由物资使用部门根据生产的需要,对所需采购物资提出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的要求,以及经费预算。6.3.2.3采购计划的审批:规定采购计划的审批原则和程序。6.3.2.4供方的选择,包括:a)提出待选供方名单和要求;b)要求供方提供其有能力为合格供方的证据;c)明确评价供方的原则和方式。6.3.2.5采购合同的签订:根据采购对象规定采购合同的拟定、审批、签订的程序及要求。6.3.2.6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企业应建立进货检验方法,检验办法包括:检验、测量、观察、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法。6.3.3管理要求6.3.3.1种子(苗)管理对种植过程中所用种子(苗)的管理需要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规定;包括:a)制定种源的确定办法和程序;b)制定种子(苗)的领取、使用程序;c)种子(苗)贮存应符合库房管理标准。应按照不同种子(苗)的种类,建立保障种子(苗)完好的储存环境;d)制定相应的种子(苗)清查制度,对种子(苗)进行筛选,将过期的或不适合再种植的种子(苗)剔除,并做好销毁记录。6.3.3.2肥料、农药管理对各类肥料、农药管理的事项所制定的规定,包括:a)应明确肥料、农药的领取、施用、存放程序;b)肥料、农药实际用量统计:根据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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