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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4篇)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第一篇】摘要:社会保险基金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对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至关重要。近年来,睢宁县人社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制度,取得了一些成效。关键词:养老;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控2018年,睢宁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万人,征缴养老保险金56500万元,支出养老金6489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万人,基金收入2600万元,支出7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基金收入万元,基金支出万元。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经办服务,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社保基金安全程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一、睢宁县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基本情况1.冒领养老金。一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不按规定向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其家属继续冒领养老金,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问题;一些离退休人员被判刑或失踪后家属不报告,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停发养老金。2018年我们发现疑点待遇人2271个,核查确认问题人数2271人,其中死亡冒领361人,月停发养老金82467元,追回多发养老金73113元。2.违规提前退休。少数参保人员,在自身条2/23件并不符合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通过修改身份证加大年龄、伪造特殊工种记录、伪造病历等手段,通过事后追补养老金达到连续缴费15年等,千方百计欲办理提前退休,或者是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员内外勾结,违规办理提前退休。3.重复享受待遇。目前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是由各省、各统筹地区分别开展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没有实现互通,导致参保人员可以在两个不同的统筹地区和不同的险种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或二个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如同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跨省重复领取待遇16人,已全部进行了核查确认,月停发待遇元。省内重复领取待遇774人,核实确认重复领取人数768人,其中,停发待遇729人,月停发待遇1070115元,追回待遇39人,追回待遇137610元。核实数据问题6人,已纠正6人。4.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失业金。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其失业时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领取年限最长为两年。但有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实现了再就业,而其未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手续,继续领取失业金。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技能支持。一些培训机构虚报培训名单,获取培训补贴[1]。5.保险经办人员不能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3/23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社会保险经办人员没有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岗位没有严格分离、待遇支付没有严格按规程审核、审批和生存认证不及时不规范,导致不多领、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二、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一)提高认识,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是确保社会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内控要求、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遏制社会保险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意见》有关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农村养老老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信息中心、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养老待遇核定科等保险经办科室工作职责,每年年初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职责、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二)优化经办管理,严格流程控制加强对提前退休审批、认定工伤和鉴定伤残等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补贴、一次性补缴、增发养老金等高风险业务的审核,优化经办规程,细化量化标准,消除模糊条款。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在线协同办理,强化业务系统授权、办理、审核权限人员的规范管理,科室内部做到初审、复审人员分离,权限分开,并在高风险业务设置二级复核。初审4/23与复审、稽核与业务经办等岗位实现不相容原则,相互监督制约。权限申请和变更履行审批手续;全面取消业务手工办理情况,实现缴费有系统记录、待遇由系统生成;信息系统对业务运行中异常数据和特殊业务实现实时监控等。内部信息与外部信息进行比对,所有险种取消和银行间人工报盘情况,实现社保系统和银行直接对接。信息系统后台数据的修改要有审批,留有追溯痕迹,实现基金管理风险智能监控情况。建立地区间核查机制,严格控制特殊、难点业务办理,实行集体会商审核机制。(三)强化欺诈预防一是每年上半年对全县领取基本养老金、遗属人员进行集中领取资格认证,对未按时认证的人员暂时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认证方式采取定点认证、上门认证、拍照认证、自助认证四种。其中拍照认证是认证人员手持近期报刊拍照上传;自助认证是通过徐州人社APP进行认证。二是各保险经办机构充分发挥稽核职能,对新增办理领取手续的一切人员,对其领取资格、个人账户规模、个人基本信息登进行实地稽核。三是充分发挥社区对辖区人员较熟悉的优势和民政部门死亡人员信息比对,对因不能到认证地点按时认证的人员实行上门认证,对已死亡的人员及时停发养老金及生活补贴。(四)加强风险廉政教育,严肃工作作风,提高规矩纪律意识一是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把握好授权关、5/23经办关、审核关,完善经办程序;二是利用现有的信息系统,通过系统设置自动预警程序规避风险,杜绝人为因素,并以完善的制度作为程序的补充。三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社会保险经办有机融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提升社保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让广大社保工作人员通过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释纪,集中接受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给人以心灵的震撼、精神的触动和情感的共鸣,真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强化自我约束,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在本地区、本单位发生。有利于统筹推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全面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通过警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也为大家补补钙、醒醒脑,穿上防弹衣,在保护干部职工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夯实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管理风险向廉政风险转化[2]。(五)强化部门联动睢宁县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注重与工会、财政、银行、卫计等部门的合作联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联动机制,并就防止欺诈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建立了齐抓共管、信息互通的有效机制。筑牢制度防线。全面6/23启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现代治理体系信息系统,及时健全完善“两制度一措施”,即睢宁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经办制度》和《重点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和业务分级审批的流程管理。筑牢监督防线。切实履行基金监督责任,实行社保基金动态网上监管,利用数据比对统计分析,筛选出社保经办异常信息、违规领取社保基金预警信息和其他各类疑点信息进行现场核查。一季度对全县2732项社保经办业务进行核查处理,追回社保基金元。完善了政策制度,规范经办管理,有效化解基金风险,提高基金安全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的过程来看,还是从具体运营的操作来看,都潜伏着风险。基金规模越大,基金风险也越大。因此,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对基金实行严格的监管,以建立规避基金风险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保障了社会保障服务对象待遇的实现,维护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第二篇】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工作面广、点多、线长、量大、基金规模庞大、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关系到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民生和广大保障对象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风险问题十分严重。加强社会保险风险防范和控制,对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至关重要。7/23目前,国内有些地区因为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制度不够健全,有的甚至有章不循、有禁不止,致使社会保障系统成为职务犯罪的易发、多发领域,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近年来,我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了社会保险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社会保险内部控制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漏洞和薄弱环节。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制度建设,构筑预防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防火墙”和“安全网”,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一、社保经办风险表述社保经办风险是指社保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为完成法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待遇审核发放、基金管理指出等职能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为,由于经办人员或者技术等原因,造成参保人的社会保险权益信息和社保基金等数据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受到影响和损失,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正确性、准确性存在严重偏差和危险。(一)经办风险的内容从风险来源上看,可分为内部操作风险、外部运行风险和内外联合产生的风险。内部操作风险是指经办机构在具体经办业务过程中,由于人员、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设置等内控措施不到位、不完善、不落实产生的危险。外部运行风险是指来自参保对象等外部的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危险。内外联合产生的风险是指经办人员与参保对象内外勾结,利用职务之便、玩8/23忽职守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等产生的危险。从业务流程和经办环节上分,经办风险主要在收、支、管三个环节上,即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二)经办风险的特征经办风险的特征表现在客观性、普遍性、潜在性和可控性。客观性是指风险普遍存在于经办机构的一切活动中,是一种必然存在的不可避免的现象,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普遍性是指经办机构在经办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潜在性是指经办风险只是一种可能的危险,它对经办机构行为产生预期偏差而构成某种损失有一个显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因经办风险的内容、经济社会环境及社会公众、参保单位对社保经办风险的认识程度而异。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没有引发追究责任的行为,并不是说风险不存在,只是停留在潜在阶段而没有转化为实在的风险。可控性是指经办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可能彻底消除的,但可以通过评估,采取措施,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改变发现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二、社保经办风险的表现形式社会保险的风险有多种表现形式,在各个方面都存在。总9/23括起来,可以从两个角度归纳社会保险的风险。一方面基于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风险。主要是指因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局限性引发的各种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所设计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能解决一定时期内的问题,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另一方面基于社会保险制度执行的风险。主要是指因社会保险制度的执行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各种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社保经办机构在执行社会保险制度时由于主客观原因造成错误进而引发的对社会保险的侵害和损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人为风险、外部欺诈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事项识别和风险评估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四个方面。(一)人为风险。一是内部欺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风险更多来源于经办机构内部,特别是内部人员的欺诈行为。与外部人员相比,经办机构内部人员对于业务更加熟悉,也更容易发现经办机构系统内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中的漏洞和风险点。相关案件的统计数据也表明,从风险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发生的频率来看,经办机构内部的风险也是往往大于外部风险。二是人员风险。主要包括因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或水平有限、违规操作等工作人员个体行为而产生的风险。例如工作人员因为身体不适造成的操作失误等行为
本文标题: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措施(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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