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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寺管会个人总结通用5篇寺管会个人总结1今年以来,我镇在县统战部、县民宗局的领导下,顺利完成了年初各项目标任务,在创建和谐寺庙工作上取得了突出成绩。为了加强我镇辖区内寺庙的管理工作,我镇不断加强对寺庙僧尼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寺庙僧尼自我管理的自觉性,一是形成了由广大僧尼自己给自己定制度、立规矩,自己管理和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各项寺庙管理规章制度,把制度作用延伸到了寺院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三是经过僧尼讨论和上级指点,加深了广大僧尼对各项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四是总结过去制定和执行相关规定、制度的得失经验,在制度的制定上较好地实现了全面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五是明确了镇政府管理与寺院内部管理的关系,在具体操作中,落实了责任到人。建立了“三项机制”,实现了“四个目标”“一个责任”落实了、民管会民主管理下的主任责任制,其他成员协助主任分别负责的寺院民主管理“两项工作”。在创建和谐寺庙工作中,我镇一是狠抓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僧尼的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认识;二是认真解决寺庙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寺庙僧尼排忧解难;三是建立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管理机制;2/47四是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制定了民管会民主管理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信教群众脱贫致富为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消除民族歧视和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高举民族团结旗帜,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在寺庙管理工作中,我镇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寺庙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寺庙管理。二是明确了镇寺庙工作分管领导和一名民宗干事。三是加强对寺庙僧尼的爱国主义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2010年以来共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0余次,并完善了寺庙僧尼管理制度。四是为了加强寺庙文物管理工作,我镇出资万元为日喀寺安装防盗门窗。五是为了安定寺庙僧尼,我镇联系各有林业资源的村庄为寺庙解决了3车柴火。六是为了广大信教群众及日喀寺僧侣的交通安全,我镇联系相关部位,争取资金20万元修建了日喀寺公路,目前该工程已经完工。七是为解决日喀寺僧宿的危房改造,我镇组织干部职工为寺庙捐款万元。八是加强寺庙在各大节日和各种维稳敏感期内的值班安排。九是为了加强寺庙消防安全,我镇还为寺庙配备了消防设施。寺管会个人总结23/47一、基本情况XX二、主要做法及成效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把寺院管理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以“平安寺院”建设、寺院社会管理和民主管理规范化活动为载体,大胆探索,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寺院管理工作,取得了在维稳严峻时期未发生任何问题的良好成绩,确保了我县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一)明确职责,落实寺院管理责任制。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把寺院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寺院管理工作的领导。县委重视,围绕省、地的安排部署,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曾多次传达学习有关寺院管理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适时听取寺院管理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寺院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门参与,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法、统战及政府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寺院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落实责任,县委明确规定乡镇党委书记为寺院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配齐各乡镇专职干事,把寺院管理工作与基层党建、经济、社会事业同部署、同检查、4/47同考核,并实行乡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寺的责任追究制。严格考核,县委、县政府把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年初由县委统战部与各乡镇签订寺院管理工作责任书,落实全年工作任务,年终制定考核方案,细化考核环节,对寺院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极大地调动了乡镇寺院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二)创新方式,深化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我县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贯穿于寺院管理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讲,结合寺院法制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以及各敏感节点,县、乡组建法制宣讲组深入各寺院及村社,采取召开宣讲会、现身说法、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以及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的宣讲活动。近年来,全县累计举办各类宣讲会100多场次,参加人员达80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光盘400多张。举办培训,统战、民宗部门每年邀请省、地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举办活佛、寺院民管会成员、开学阿訇等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使他们更多地掌握民族宗教政策,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寺院。据统计,县上累计举办培训班10多期,参加人员达600多人(次)。积极推荐,按照省、地统一安排,累计选派58人(次)宗教界代表人士到中央和省社会主义学院、高级佛学院、省佛学院、省经学院学习深造,较系统地学习党的民族宗教和有关法律法规。拓宽渠道,5/47今年我县在总结以往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循化籍企业家的资助支持,在西宁举办了为期7天的全县伊斯兰教阿訇培训研讨会,26名重点清真寺教长围绕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宗教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做了发言交流,县政协主要领导、县政府主管领导及循化籍学者全程参加培训研讨会,进一步探索了政府、企业、宗教界共同参与寺院管理工作的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整合资源,加强民管会班子建设。为提高寺院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寺院内部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维护寺院正常秩序,我县积极探索了民管会班子建设。坚持标准,在民主推荐寺院民管会班子成员时,始终坚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办事公道,有一定宗教知识和较高社会威望,管理能力强,特别是维稳当中表现突出为推荐任用主要依据,确保寺院民管会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整合资源,在寺院社会管理专项工作中,积极整合乡村社会管理资源,把6名乡镇副科级干部、14名乡镇干部和35名村干部、群众代表充实到全县宗教寺院民管会,担任民管会副主任或成员,直接参与寺院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乡村对寺院实施有效管理。健全制度,按照“简明、管用、能用”的原则,从融合寺院传统寺规戒律和现行规章制度入手,修定完善了寺院内部管理各项制度,把制度延伸到寺院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实现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形成了传统管理与现行制度管理的有机结合。落实津贴,根据6/47寺院民主评议委员会的评议情况和统战、民宗部门对寺院民管会的年终考核情况,每年年终兑现700元——2000元不等的藏传佛教寺院民管会主任工作津贴,激发了民管会班子管理寺院的积极性,夯实了寺院管理的基础。(四)强化措施,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我县始终本着“宗教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下大力气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确定定员,根据寺院规模、自养能力、信教群众需要等因素,合理设定了寺院僧人、清真寺满拉定员,全县共确定僧尼定员X名,满拉定员X名,并严格实行定员管理,不准超定员接收新僧和满拉,确保宗教人员队伍与信教群众需求相适应。持证管理,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证的颁发工作,目前藏传佛教已办证人员X名,办证率达X%,经考试合格的X名阿訇换发了新的资格证,并实行持证开学制度,促进了宗教人员的规范管理。清退流僧,结合寺院清理整顿工作,对不服从寺院民管会管理、长期外出不归的X名僧人进行了清退处理,积极稳妥地遣返了私自到文都寺学经的四川、甘肃及省内其他州县X名僧人,还清退了部分清真寺满拉,进一步净化了宗教人员队伍。化解矛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制度,近年来,我县积极妥善解决了因教派、家族势力插手、聘任教长等方面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X起,有效防范了因宗教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7/47(五)统筹谋划,推动寺院公共服务建设。我县按照管理与服务并举的要求,积极把寺院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仅在寺院社会管理专项活动期间,全县共投资400多万元,实施了部分寺院的人饮、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贫困僧尼发放电视机25台、卫星接收设备150套,符合条件的68名贫困僧尼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施了42户贫困僧尼的危房改造项目,所有宗教人员纳入医保范围,今年我县争取实施165名遵纪守法、维稳当中表现好、住房困难僧人的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项目,使宗教界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增强了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与此同时,我县积极引导宗教界发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为南方低温冰冻灾害、汶川玉树地震和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捐助达350余万元。并组织宗教界有威望的人士,协助县、乡政府调处了X起草山、水源、地界、征地等民间纠纷,有力地维护了我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六)着眼长远,健全寺院管理长效机制。我县把近年来寺院管理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及成果,及时总结提炼,逐步健全了各项长效机制。出台文件,印发了《关于依法加强和改进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实施办法》、《X伊斯兰教清真寺社会管理安排意见》等多份指导性文件,对寺院管理体制、经费保障机制及相关部门职责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8/47寺管会个人总结3世界民族宗教关系的发展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影响自冷战结束以来,世界性的民族主义浪潮异军突起,民族冲突、宗教纷争和种族纠纷明显加剧。强烈地震荡和冲击着转换中的世界政治格局和重整中的国际关系。以苏东剧变为开端,以亚非欧接合部为中心,包括中东欧、巴尔干、中东、中亚、西亚直至非洲,形成一条民族主义的地震带,不断引发武装冲突和恐怖活动。民族与宗教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动荡不安的重要根源,并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这股世界性的民族和宗教矛盾对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破坏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跨国居住的同源民族对我国西部边疆的影响。尤其是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对新疆的影响。近年来,随着西亚的伊斯兰运动的不断演进和“伊斯兰革命”的持续输出,对我国西部及领国中亚各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尤其在我西部的领国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形成一条月牙形的动荡地带。这些国家的内战对我国边境地区尤其是对新疆的安全带来了不利影响。从历史上看,我国新疆地区很早便成为伊斯兰教广泛传播的区域。共同的宗教信仰使西亚的伊斯兰主义很容易渗透到新疆境内。和其他宗教相比,伊斯兰主义有强烈的政治化倾向,其典型的口号是“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新疆民族分裂主义者在吸收泛伊斯兰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宗教观。他们极力煽动宗教狂热,宣扬极端宗教思想,9/47打着培养所谓“伊斯兰事业接班人”的幌子与我争取青少年,乘机扩大民族分裂势力的社会基础,制造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的矛盾。国际上的泛伊斯兰主义的组织也一直想把“伊斯兰革命”输入到中国。因此泛伊斯兰主义已经对我国政局的稳定构成威胁,而且还出现了西方敌对势力将祸水东引,利用原教旨主义遏制我的苗头。泛突厥主义和中亚各国的民族自决思潮对我西部主要是新疆安全也产生了冲击。苏联解体后,新疆西部建立了5个国家,这些国家的主要民族与新疆少数民族在历史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等方面都有某些相同之处。自80年代以来由于新疆的对外开放,使境外的泛突厥主义思想很容易传播到新疆,中亚各国的民族自决思潮也对新疆产生了不利影响。中亚各国的独立使拥有境外“突厥人”最多的中国成为泛突厥主义者集中攻击的对象。二是是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国进行“西化”和分化的活动愈演愈烈。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国进行攻击和渗透,是西方敌对势力实现其“西化”和分化战略图谋的一贯伎俩。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以“宗教保护者”身份自居,经常无端指责我国政府控制和迫害宗教,编造所谓“宗教迫害”事件,干涉我内政。我国新疆和西藏等地民族分裂活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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