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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范例(通用5篇)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2/32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3/32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第四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分享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范例(通用5篇)”,必须4/32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5/32(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第五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第十五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第十七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一)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二)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三)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内容的;6/32(四)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但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或工作细则,并报人事部备案。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人调发〔1989〕11号)同时废止。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第二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工作的基础,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化,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逐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干部人7/32事档案工作,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拟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必须坚持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及有关文件为依据,立足收集整理,狠抓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提供利用。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与相关工作流程,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每一份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二、工作目标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编目、归档工作,充实和完善干部档案内容,进一步搞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和完善工作。特别要在目前个人散材料较多的情况下,切实提高档案材料的质量,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保证每卷档案的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三、主要任务要按照中组部对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新要求、新标准对现有的人事档案进行逐一整理。并对于不能存放A4纸型档案卷盒或者老化影响实用的进行更换,使干部人事档案用纸、档案卷盒等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档案的有关标准。整理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归档、目录调整及卷盒的更换等工作。8/32四、当前我校干部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1、干部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部分材料归档不及时,有时导致一些资料无法弥补;内容不够细致,有些材料缺乏有效性的认定;工作要求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程度的脱节。2、填写信息相对落后陈旧。如最近一次填写的职工履历表时间为20-年,个人履历、社会关系、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的变更,档案材料的短缺,都直接影响到了案卷质量。3、档案管理硬件条件有待改善。随着近几年干部队伍的不断发展,处级领导干部数量的增加,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也日渐繁重。目前还存在一部分干部档案未能入盒装订,仍以散材料的形式装于档案袋中。档案整理过程中的有关设备如专用打孔机、碎纸机、档案卷盒等有待于补充和更换。建立完善的干部人事档案,是使干部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规范的关键一环。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目前我部管档卷数较多,人员配备相对较少,面临当前较为繁重的整理任务,建议抽调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好的党员干部及有档案管理经验的同志在相应独立的操作室进行集中整理,而确保整理过程中每个环节安全保密,万无一失,争取保质保量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第三篇】根据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检查验收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广东9/32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办法》等文件要求,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我部从20**年开始,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工作。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经自评得分分,达到干部人事档案二级管理目标的标准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向你部报告。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1.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保证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工作顺利实施。把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工作作为单位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以县委、组织部长为组长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一名分管副部长具体抓,配备一名专职的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一名兼职的人事档案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立后,多次召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加强了对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宣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要性,明确各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补缺任务和补缺时间,要求各单位要以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补缺工作,使档案材料补缺工作得以全面完成,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和深入开展。2.分管领导严格要求,奠定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工作扎实基础。分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领导意识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严格要求,每月听取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工作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并亲自与县直相关单位协调,抽调6名干部到档案室参10/32加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3.管档干部履职专责,确保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升级稳步推进。我部注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的相对稳定性和工作延续性。对管档干部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定期参加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上实行专职专责,一般情况下不抽调参与其他工作和不进行轮岗交流;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予以提拔使用,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工作有冲劲,能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履职尽责做好工作,积极主动研究探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制定好干部人事档案5年发展规划和每年,严格按照规划目标和年度实施。二、加强建设,规范管理1.健全制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我部认真履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十项职责,完善和健全了查(借)阅制度、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管理人员制度、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制度等八项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使档案材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2.加强硬件建设,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安全管护。在办公场所紧张的情况下,我部争取县委的大力支持,专门安排了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作为档案库,完善了“一库三室”;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部的财务计划,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投入了20多万元,按照一级档案库的标准进行了装11/32修,购置了配套设备设施:更新一批档案盒、档案皮、分类纸;安装灭火器、空调机、排气扇、抽湿机、温湿度表等相关设施,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等“六防”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此外,还按规定专门为档案室配置了切纸机、打孔机、复印机以及灭菌杀虫机等设备,使档案的保管与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加强。3.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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