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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自查报告【推荐5篇】今天编辑为您提供“行政审批自查报告【推荐5篇】”。古语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用到报告这种实用文,报告的内容属于汇报性。本文供您参考建议收藏以备不时之需!行政审批自查报告【第一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六权治本”的要求,我县今年的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去年审批项目进一步削减、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审批方式进一步改进的基础上,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以两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图(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图)两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推进行政职权公开规范运行。在目前正在开展的相关工作中,我们坚持把上级要求与我县实际相结合,注重把握关键,加强上下联动,稳妥有序推进。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是加强领导,坚持人员先行。省、市委4月底对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后,我县第一时间成立了书记、县长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并以相关职能部门为基础,抽调20多名长期在职务犯罪预防、法学实践和文稿起草等岗位的一线人员,组成政策法规组、综合组、专家评审组、监督问责机制建设组、两平台建设组、权力运行流程绘制组、乡镇村试点组7个小组,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二是讲求实效,坚持试点先行。为尽量减少工作失误和确保省、市、县相关工作的衔接,在全县动员的基础上,确定了19个试点单位先行先试,为全面铺开提供的经验教训。三是规范操作,坚持模板先行。按照行政职权清理“三上三下”的工作机制(部门上报、一审反馈;部门再报、专家论证、二审反馈;部门三报、会议研究、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对各单位上报的权力事项进行集中审核。为统一审核尺度,规范操作,防揽权推责、防于法无据、防处置不当、防权责不清,对上报材料的文字表述、表格制作、流程框架等分别提供了模板或范例。行政职权清理工作方面,重点抓“清权、确权、制权”三个环节,“确权”是重点中的重点,难点中的难点。我县在部署这项工作时,就把这一环节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并提出明确要求,要管好“看得见的手”、用好“看不见的手”。围绕减权确权,我们明确了取消、转移、调整、整合、保留、加强等6个方面精简权力的标准。主要包括:取消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政府部门采用事中事后监管能解决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实施依据不充分的权力事项,取消责任不明确的权力事项,取消部门“红头文件”自定的权力事项,削减相关企业投资审批事项。转移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力量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转移可以交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的相关资质资格认定、评比表彰评估事项。整合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权力事项等等。这些具体标准办法作为自查自清和审核确权的共同遵循,明确了原则,统一了尺度。目前,我县的清权确权工作正在顺利推进,预计6月底可出台全县权力清单初稿,并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在7月份同步推开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图编制工作。行政审批自查报告【第二篇】2018年10月9日,贵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遵审改办发〔2018〕8号)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进行安排部署。我局交管、治安、禁毒、消防、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我局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市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我局经认真清理自查,共有1项市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消防设施检测。二、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我局经认真清理自查,共有4项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其中治安支队1项,爆破作业项目中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交警支队2项,分别是驾驶人体检、机动车登记服务;消防支队1项,为消防设施检测。三、遵义市“红顶中介”情况自查表我局经认真清理自查,无遵义市“红顶中介”相关事项。行政审批自查报告【第三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一起来见证一下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一: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12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联审批);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关闭拆除许可(并联审批);4.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5.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6.水排污许可证;7.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8.危险废物转移许可;9.辐射安全许可(省环保厅委托)。(二)“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二:为优化卫生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卫生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近二年的努力打造,市直卫生审批事项实现了“统一受理、职能归口、批管分离、规范运作”的新机制,在规范卫生行政权力运行基础上做到了“五个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自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黄卫文[]5号)和市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后,我局迅速行动起来,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直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基本工作目标:将原来分散、多头的卫生行政审批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平台集中,通过对卫生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局长为主管领导、有关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协管领导的.市卫生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考虑到卫生行政审批涉及科室多,协调难度大的特点,局还特别指定卫生监督科、规财科、监察室3个科室为牵头科室,协调解决卫生窗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卫生窗口建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为保障市级卫生行政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起草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卫发[2012]61号),明确了窗口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并以授权书的形式充分授予其首席代表负责本机关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考核规定;行使对市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决定权、组织协调权、办理送达权、协调答复告知权。为此,我局启用了卫生行政审批专用章,与单位公章同等效力,专门用于本机关行政审批。为了有效监督卫生行政审批效能,我局还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全程代办”、“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年年评为先进个人,窗口多次评为“流动红旗”窗口。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市直行政审批“五减五制三集中”工作要求,我局对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原来的15项,通过精简、撤销、调整、合并,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审查核定,予以保留五类9项,其中:保留行政审批4项、调整为日常管理2项、调整为公共服务项目2项、暂缓执行4项、取消项目3项。申报材料由原来82项减为14项,办理流程由63项减为9项。今年以来,根据市监察局的要求,我局及时完成了市级行政权力相关信息采集,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流程图报送、审批工作。其中行政许可类11项,行政处罚类26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行政备案1项,其他权力事项类1项。在报送的资料中质量较高,受到有关领导好评及推介。截止目前为止,市直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了“应进必进、授权充分、人员合格、流程优化、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的预期目标任务。目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均开通了局域网,成功搭建了黄冈行政审批工作平台,按照“受理、审批、决定、办结”四个环节有序开展各项审批工作,基本实现了全程网上审批。按照中心安排,已组织专班就市纪检监察部门核定我局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日常监管共7个相关项目的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目录等进行梳理、规范,并完成了电子版,适时将提供至中心完善黄冈行政审批平台建设。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部门规章要求以及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局最近印制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等9种规范性许可文书,并按中心要求印制统一格式的“一次性告知书”,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同时,我们为窗口配备扫描仪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进一步完善受理材料上传功能;我们计划近期举办市直审批平台应用业务培训,以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工作顺利开展。行政审批自查报告【第四篇】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工作安排,市局对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地税机关加快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按照总局、省局的部署和要求,市局严格管理税务行政审批,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及时下放,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举措落地生根生效,努力增强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及时转发各类上级文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确保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督促基层局做好承接工作。以各版本《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为抓手,督促基层局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规定的要件、流程、时限办理各类税收业务。一是学习到位。及时组织税务干部学习各版本《纳税服务规范》,重点解读各版本的差异对比,着重突出新规范的实用性,确保相应岗位工作人员明白重点、了解难点、熟知变化点,使纳税服务有章可依。二是宣传到位。督促基层局通过办税服务厅LED屏、电子触摸屏和公告栏等平台,公开发布各版本《纳税服务规范》的办税流程和办税时限,方便纳税人了解最新政策。三是规范到位。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受理涉税事项和资料,全面落实“免填单”服务,避免纳税人多头找,来回跑,使纳税人享受最便捷的无差别办税服务。优化和简化工作流程,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措施,不断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机关制发的各项监管措施,用好现有的各项工具。二是将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监管纳入执法督察,督促各级税务机关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得以有序实施。三是拓宽纳税人诉求渠道,通过12366、市局官方的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接受纳税人举报,避免明放暗不放、形放实不放、变相审批、设置门槛等违规行为发生。对于省局下放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我局严格按照省局规定进行审批,20xx年,为284户困难小微企业减免房土两税4816万元,为13户困难福利企业减免房产税万元。今年的困难减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行政审批自查报告【第五篇】根据省、市关于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逐条对照省、市专项检查内容对近年来我市市本级水务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深刻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全面贯彻省市要求,逐步落实两集中、两到位201x年12月,我局根据省、市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抽调人员充实了行政审批科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201x年7月12日,经市水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印发了《泸州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由行政审批科集中行使全局行政许可(审
本文标题:行政审批自查报告【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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