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X县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X县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为持续做好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全面发展,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守牢校园安全为目标,多处并举,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手段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摸排教职员工内部、家长之间、师生之间、生生之间、校内与校外人员之间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做好化解工作;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规校纪教育、法制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规范学生行为,严肃校规校纪。从思想上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从行为上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建立健全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防治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共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二、治理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三、治理时间2024年4月-12月四、工作任务1.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中小学生欺凌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2.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校要围绕《防范学生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排查表》,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日常要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加强“智安校园”的应用,利用视频监控开展网上巡查,尤其是校园内容易发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隐蔽场所,探索在厕所等隐蔽区域安全反欺凌报警装置,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3.凝聚共防家校合作。学校定期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师开展学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班主任要密切家校沟通,加强学生手机和网络使用管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重点关注家庭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家庭教育不良的学生,特别是在“上放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活动轨迹,谨防出现“失管、脱管”;在校园重点部位公布学校防治校园欺凌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明确专人负责线索的核查处置。4.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教育局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学校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5.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县教育局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6.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侵害,要立即进行干预、处置,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校园欺凌事件,要第一时间教育局报告,并迅速联络属地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建立复盘总结机制,凡发生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协调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复盘总结,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各校要持续推进无欺凌、反暴力校园文化建设。7.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排摸家庭关系紧张、经常性违反校级校规、有厌学行为、暴力倾向、行为孤僻和内心自卑的学生,按照“一生一策”强化教育引导和关爱帮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隐性辍学学生和因身体条件、家庭原因或学习成绩等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全面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其生活状态、心理状况,加强日常关爱帮扶,落实一人一档、一生一档、一类一专班。对发生的疑似校园欺凌事件,要引导学生及家长合理表达述求,避免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对遭受欺凌和暴力侵害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当的关心关爱,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全力做好辍学、隐性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防止被社会人员拉拢、教唆、利用实施校园暴力与欺凌行为。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不断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纳入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干部和教师的安全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8.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校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压实学校书记、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等制度,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防治情况纳入各校安全考评内容。各校要常态化开展中小学校欺凌防范督导工作,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分管副校长,领导责任,班主任直接责任,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专项复盘、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五、组织实施专项治理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部署摸底。各校要结合实际,进行全面部署,科学制定本校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第二阶段(5月16日—6月30日):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欺凌与校园暴力防治工作的各项制度。第三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督导检查。县教育局和公安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校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等级平安校园”评定和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校园欺凌事件,将予以全县通报、追责问责。第四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巩固提升。各校结合实际,对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梳理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健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各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请与12月3日前报校安办。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学生欺凌与校园暴力防治工作作为建设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2.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校要按照《教育部等11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3.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落实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及时总结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各校要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4.开展督查,确保落实。教育局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范围。会同公安、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本文标题:X县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87013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