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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督查情况的通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督查情况的通报各有关单位:202X年7月17日,市局与我局共同对普陀部分在建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部分被检项目未落实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管控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差,对于上一轮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有效整改,共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二、存在主要问题(一)X东港健康养老综合体(山海大观)二期山御苑44-5地块1.施工现场见证材料堆场较乱、较杂且堆场多;2.施工现场积水较多且泥泞;3.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较多,未及时清理。(二)X东港健康养老综合体(山海大观)二期海悦苑项目1.建筑材料堆场较乱,积水较多,材料浸泡,堆场与道路未区分,随意堆场;;2.施工现场生活垃圾、烟蒂较多;3.堆场围护钢管与脚手架立杆相连;4.现场有混凝土搅拌设备。(三)普陀城北E-01-02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1.施工现场建筑材料乱堆放;2.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堆放;3.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停放区域未划线;4.板房内存在乱涂乱写、小广告未清理;5.施工现场存在一台搅拌机自拌混凝土,存在大量散装水泥;6.存在砂堆未覆盖;7.工地内围挡上部分公益广告破损、污染严重。三、处理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管控措施,压实相关工程项目负责人责任,经研究,对以下工程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对招投标影响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六个月):(一)X东港健康养老综合体(山海大观)二期山御苑44-5地块施工单位项目经理:X(二)X东港健康养老综合体(山海大观)二期海悦苑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X3/3(三)普陀城北E-01-02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舒海波对以下工程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对招投标影响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三个月):(一)X东港健康养老综合体(山海大观)二期山御苑44-5地块监理单位总监:(二)X东港健康养老综合体(山海大观)二期海悦苑项目监理单位总监:X(三)普陀城北E-01-02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总监:X四、下步工作要求各在建建筑工程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切实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措施。各地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督查执法力度,督促辖区内在建工地各参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监管。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力的工程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法严肃处理。X市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文标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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