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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乡镇内部管理制度整理乡镇内部管理制度汇编1.干部微信群管理制度2.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机关干部考勤制度4.xx镇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5.xx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6.机关干部学习制度7.值班制度8.会议制度9.工作报告制度10.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包村制度11.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12.机关办文制度13.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4.机关档案管理制度15.机关印章管理制度16.xx镇机关食堂管理办法17.xx镇财务管理制度18.机关财产管理制度19.首问责任制20.一次性告知制度21.限时办结制度22.镇党委议事规则23.党务公开制度24.政务公开制度25.党费收缴管理制度26.流动党员管理制度27.村级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28.xx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检查督促办法29.xx镇吸污车及村级吸污泵、粪污桶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干部微信群管理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全镇机关微信工作群的应用,保障微信工作群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由镇机关组建的xx镇干部群、xx镇机关干部群、基层党建工作群、xx镇普法依法群用于工作交流和任务部署的微信工作群,作为移动中的课堂、不见面的会场、互看互学、互比互促的平台,旨在为群成员交流工作、通报情况、介绍经验、传递信息、共商决策等提供方便。第二条微信工作群采取实名制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入群后均需将群内昵称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夹杂各类符号、标识或说明性文字。(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右上角的图标,在3/52打开的菜单中找到我在本群中的昵称,更改填写真实姓名)。群成员因工作调动,可申请退出微信工作群。群成员因工作需要,可互相加为微信好友,在探讨商榷有关工作时,可转为好友联系模式进行一对一沟通交流。第三条微信工作群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文字、图片、语音和视频四类。在微信工作群中发布的文字应简明扼要、精炼准确;图片应真实清晰干净;语音应洪亮清楚;视频应体现重点工作。群内相同信息原则上不重复发布,反映同一项工作情况同一工作地点的图片原则上每天不超过3张。领导调研视察工作活动照片需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再行发布,原则上只发一张。第四条群成员要坚持登录微信,对微信工作群内发布的工作通知等信息,涉及到的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各村负责人应当在信息发布后30分钟内进行回应、确认,做到联络畅通、信息对称。第五条微信工作群作为工作安排部署、上传下达便捷通道和干部之间学习平台,不能代替正式文件要求。第六条各微信工作群成员务必遵守以下规定,共同维护好微信工作群。(一)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二)不得在微信工作群中发布或讨论反动、暴力、商业广告及其他违法侵权等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三)不得在工作交流中掺杂负面情绪,要坚持正面主流、文明用语;(四)不得在群内上传、发布、讨论涉密信息、敏感、低俗话题;(五)不得发布未经公开报道、证实的小道消息;(六)不得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转载与工作无关的文章;(七)不得邀请除镇村干部之外的其他人加入干部微信群。第七条各群管理员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管理群成员,群内传播内容必须与工作相适应,遇到重大舆情要及时向党政办报告。第八条因工作需要需新建微信群的,要及时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由党政办公室向区网信办备案。未经党政办审核,不得随意修改群名称。在群内违反本制度的坚决剔除微信群并追究责任。第九条本制度由xx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党政办公室将加强管理维护,干部职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反馈至党政办公室进行修改完善。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及时准确分析研判全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根据市、区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分析研判意识5/52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辨析全区镇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全镇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引导措施,作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排;积极协调应对处置重大舆情,切实维护全镇意识形态安全。第三条联席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联席会议由镇各业务口分管领导、各村党支部书记、辖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单位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可召集人确定有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第四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召集人确定。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惑事件和群体事件,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研究。第五条联席会议议题由镇党委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整理提出,报召集人审定。议题主要为以下五个方面:(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二)听取各个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三)交流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做法;(四)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出对策;(五)积极向镇党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六条联席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对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用书面形式提交召集人。特殊情况下可随时通知并在会上说明有关情况。第七条严守保密纪律,会议研究讨论事项内容严格保密,会议材料会后一律收回,严禁扩大范围传达或泄露会议研究讨论事项内容。第八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事项,涉及重大事项的,及时报送区委,发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第九条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由参会人员和相关单位根据会议安排,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与反馈。第十条联席会议成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当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第十一条各党支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机关干部考勤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xx组发〔2015〕136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一、总体要求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机7/52关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因公因私外出及时按规定报批,节假日外出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二、考勤细则1.上班期间考勤。领导干部上班期间考勤由党委副书记负责,每天考勤2次,早晨8时30分准时在机关三楼会议室点名考勤,下午18时在钉钉群签到(时间范围不超过18:00--18:30)。晨会点名原则上不得缺席,因工作安排不能参会的要向党委副书记说明去向(请假的除外),除因公外出办事外机关领导干部准时在下班前签到,无故不参加点名或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半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元。镇机关召开的会议及其他活动要严格执行点名考勤制度,无故不参会或会议期间迟到早退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值班期间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值班期间请假必须有人代班,发现一次不按时到岗值班的扣除当月绩效100元并在大会检讨。考勤天数与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按出勤天数比例计算出勤考核分数。党政办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汇总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存档。干部绩效工资半年核发一次。2.外出情况说明。市区部门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活动要按规定请示报告。干部开会、学习、外出办事等必须凭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或电话通知,填写外出办事报告单,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上半天原则上不安排干部外出报表,确需在上半天因公外出的要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参会,会议在上半天的,会后按时上班,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3.请假手续履行。领导干部因病、因事请假须填报《xx州区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请假审批(备案)表》,按《xx镇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中有关规定报批请假手续,除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个人急病等不可抗因素外不得通过电话或他人代为请假。特殊情况下请假的,事后要补办请假手续。无故无请假手续或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三、纪律要求镇纪委、镇作风办要在上班期间不定期检查干部到岗情况,凡不在岗且无因公外出记录的,发现一次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工资50元。分管领导要对干部外出报表参会情况严格把关,机关干部要规范详实填写外出事项报告单,原则上下午4点前不得进城报送材料,镇纪委要对虚报外出事项的严肃问责。干部考勤结果由党政办负责汇总,干部签到表要及时收集整理,考勤记录要按保密制度严格保管,分管领导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决不允许领导干部在考勤上弄虚作假、麻痹大意、厚此薄彼。本制度经镇党委会议通过并公示后执行。机关领导干部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旷工一日扣发绩效100元,年终考核扣1分,旷工半日扣发绩效50元,年终考核扣分。迟到、早退两次按旷勤一日处理,扣分情况纳入机关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xx镇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9/52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根据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全区领导干部请销假和外出报告的通知》(xx发〔201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的通知》(xx组发〔2018〕151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一、严肃请销假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请销假工作纪律。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严格执行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必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视为旷工。(二)规范请销假审批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遇有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等方式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三)如实提供证明材料。机关工作人员请病假5天以上(含5天)的,须提供三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治疗建议,并明确具体治疗时间。二、规范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一)严格按程序审批请销假1.镇主要领导因公外出或因私外出,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全区领导干部请销假和外出报告的通知》(xx发〔2019〕3号)的规定履行请假审批、备案手续。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请假,5天以内(含5天)的,由党委书记批准,超过5天的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人员填报《xx州区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请假审批(备案)表》。科级干部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一律报区委组织部备案。3.机关干部请假,干部外出和请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和党委副书记审批;请假2天的,由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镇长审批;3天(含3天)至5天(含5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审批;6天至10天的,由所在单位审批,报主管部门备案;11天至30天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批;超过30天或当年累计请假超过半年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4.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按时上班。如需续假的,应在请假期满前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续假。(二)严格执行请假政策规定1.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工伤假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11/52审批。2.年度内请假(含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薪级)的考核年限,不发放当年年终奖金或奖励性绩效工资等。3.请事假一律先请公休假,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本文标题:乡镇内部管理制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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