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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在全市规范整顿劳动用工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规范整顿劳动用工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为了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为省委提出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奠定良好的用工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尚市长亲自安排,利用一百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整顿劳动用工行动,简称百日行动。今天的会议,就是向全市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市县乡三级劳动监察机构发出动员令,全面启动百日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一场规范劳动用工的攻坚仗。并通过出台《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暂行办法》、《用工管理办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三个制度,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建立健全根治侵权问题的长效机制。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几十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能否为我市十二五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今天,尚市长在百忙之中亲自出席会议,在家的局领导全部到会,各县区上至分管县长、人社局长,下至监察队员,以及用人单位负责人等一千余人参加。尤其是省厅分管劳动监察的李文慧书记,专程从太原赶来参加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充分表明我们规范劳动用工,整治非法用工,促进和谐用工的决心。各级各部门、各用人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依法用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当有远见、负责任的企业家今天在座的,有很多规模以上企业的负责人,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实力强,职工多,大权在握,掌管职工的命运。把大家请来,主要目的是和大家交交心,当面强调一下依法用工的重要性,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这里我向大家谈三个观点:第一个观点,自主用工不等于自由用工。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讲求企业自主用工。但自主用工的前提是必须依法办事。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制经济,企业的所有行为,不论是生产经营,还是招聘用工,都必须限定在法律的框架内,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这在哪个国家都一样,在欧美发达国家更是一条基本原则。过去,我们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完善,我们有些企业背离法律,片面理解自主用工的含义,企业招人减人,工资发多少,什么时候发,如何安排工作时间,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全是老板说了算,自主用工一度变成自由用工、无序用工。从80年代后期开始,国家着手健立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立法进程明显加快,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被写入宪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先后颁布实施,省市还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规章制度,对依法用工、规范用工做出了强制性规定。特别是这次大会前夕,103/9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社会保险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法定义务、法定责任。这些法律法规是国家对用人单位划定的红线。任何人,任何企业都没有特权超越这条红线,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谁要超越,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第二个观点,不懂依法用工的企业是没有前途的企业。企业界有句行话:职工生存靠企业,企业发展靠职工。这句话阐明了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是辩证统一的,企业和职工的关系是一种互相依存、荣辱与共的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自主,劳动者择业自由。人才总是向用工规范、工资福利有保障的单位流动,这是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结果。胡锦涛主席讲过一句话:没有一流的职工队伍,就没有一流的产品质量,善待员工就是善待自己。有些企业反映招工难,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却很少反思自身的问题,意识不到自身在依法用工上的差距。他们的企业把职工利益和企业利益对立起来,有的用人不签劳动合同,有的随意安排超时加班,加班不给加班费,有的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把社会保险当成对职工一种恩赐。这些做法从法律角度讲是违法行为,从经营的角度讲,是急功近利、目光短浅。讲的再严重点,这叫剥削!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中,工资仅仅是其中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社会保险,二者都是职工应得的收入。不缴保险会严重挫伤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对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不管谁在这样的企业上班,都会认为自己是临时工,一有更好的机会就立马走人。这样的企业队伍不稳定,人才留不住,没有多大竞争力和生命力,最多也就是个临时企业,根本谈不上可持续发展。第三个观点,违法用工的企业是不受欢迎的企业。当前,全省上下积极响应省委袁纯清书记的号召,以推进工业新型化、市域城镇化为目标,掀起了转型跨越发展的高潮,迫切需要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但我们有个别企业,用工极不规范,职工意见很大。屡次引发矛盾纠纷,形成上访焦点。尤其是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领域,尚未完全杜绝拖欠工资问题。有的不法包工头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就携款潜逃,一走了之,导致几十上百农民工群体上访。还有的包工头,以追讨工资为由,鼓动农民工上访闹事,采取过激行为向政府施压。严重干扰了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我市形象,滋生了很多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问题与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大局格格不入,必须坚决制止。对这样的企业,职工不买帐,政府不答应。袁书记指出:民生为本是转型跨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生活的更有质量、更有保障、更有尊严,反对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落实袁书记指示精神,广大用人单位责无旁贷。你们既是经营企业的主体,也是劳动用工的主体。既承担着促进社会发展的经济重任,也承担着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社会责任。希望用人单位转变观念,摆正位置,把经营主体和用工主体两个身份、两个角色都要扮演好,演到位。切实规范用工管理,杜绝侵权行为,用实际行动争当有远见,负责任的企业家。二、明确执法目标,叫响九个必须,有理有据有节,坚决5/9打赢百日行动这场硬仗这次百日行动是一场集中力量消灭违法用工的攻坚战,也是对我们监察队伍战斗力、全市用人单位法律意识的一次考验,事关几十万城镇职工切身利益,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各级监察部门要深刻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全面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具体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三个关键,归纳起来就是三句话:全覆盖、三步走、十必须。首先,本次行动必须覆盖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凡在本市辖区内的用人单位,不管规模大小,不分单位性质,国有的,集体的,民营的,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都属于整顿范围。各级监察部门,要按照单位不漏一户,职工不少一人的标准,逐人逐户整顿规范,打鱼不漏虾,大小一起抓,务求全部覆盖,全面规范。第二,本次行动要从法律宣讲开始,按照自查整改、复查验收、统一执法三个步骤实施。各县区要以执法网格为单位,组织成立宣讲团或宣讲小分队,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宣讲内容要以本次会议出台的三个制度为重点,在形式上要召集单位负责人和劳资人员集中宣讲,还要到企业,下车间,见职工,面对面宣讲。要注意用平凡朴实的话,向大家讲深讲透依法用工的重要性,尤其要突出百日行动即是一次纠正违法用工的执法行动,更是一次指导协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的服务行动,争取用人单位的配合支持,为百日行动创造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实施百日行动第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对照国家法律和市政府文件,对自身依法用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各级就业、执法、社会保险等部门要围绕百日行动,主动为用人单位健全用工管理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帮助纠正问题,规范用工。第二步以县为单位,由各县区人设部门对用人单位前一阶段自查情况进行复查验收。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下达执法文书,要求限期整改。并继续跟踪督察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的,要向市局汇总上报。第三步是全市统一执法。市局将组织市县乡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000余名监察员和协查员,开展统一执法行动,重点对行动迟缓、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查处,强制整改,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情节严重的,市政府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第三,以十个必须为目标,全面规范用工行为。第一,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签订解除双备案。也就是签订合同后30日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都必须报送人社部门备案;第二,必须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按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在城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享有和城镇职工同等待遇,所在企业必须为其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第三,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第四,必须严格执行工作时间有关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或变相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工资150%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休7/9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第五,必须严格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六,必须严格禁止使用童工。第七,建筑企业必须缴纳工资保证金;第八,建筑企业必须在银行开设工资账户,职工到就近金融机构领取工资;第九,必须加强自身管理,杜绝过激讨要工资;第十,必须严厉制止层层转包行为。以上十个必须,既是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主要评价依据,也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底线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希望广大用人单位对照这十个必须,认真自查,积极整改。如果自己不改,我们帮你改。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要以这十个必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察,加大打击力度。尤其要对使用农民工最多、工资拖欠和矛盾纠纷最集中的建筑企业,进行重点治理。对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直接列入黑名单,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清理出长治建筑市场,并与其他省市建立信息互通制度,让这类企业在其他地方也站不住脚。总之,我们要通过百日行动,树立一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表扬鼓励先进,批评曝光后进,力争达到恶意欠薪为零、过激讨薪为零,群体越级上访为零,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社会保险参保率100%。真正把长治打造成为企业用工规范,劳动者安心就业的净土。三、转变观念,用全新思路统领新时期的用工监察工作同志们,推进转型跨越发展是当前全省大局,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大局、服从服务这个大局。在转型跨越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加快调整,企业实施重组扩张,必然带来劳动关系的调整变化,极易形成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随着新项目、大项目纷纷上马,用工规模不断扩大,农民工加快向城镇集中。落实进城农民的工资待遇,实现同工同酬,解决好他们的养老、医疗保障问题也会越来越突出。新形势对执法维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天,全市各级监察机构的同志都到了,为了确保百日行动落在实处,取得实效,我向大家提三点要求:首先,以三个结合为指导,转变工作思路。要把单纯的堵转变为堵、疏相结合,把单纯的治变为防、治相结合,把单纯的监管变为监管、服务相结合。要彻底转变执法观念,既要管眼前,也要管长远,既要为职工服务,也要为企业服务,既要及时发现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又要帮助用人单位学法、知法、守法,努力使依法用工、规范用工的要求变成广大用人单位自觉自愿的行动。其次,以百日行动为契机,夯实工作基础。各级监察机构要通过地毯式排查,详细登记、全面掌握各级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和参保情况,并纳入数据库管理。对存在违法用工行为的单位要记录在案,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要结合双备案制度,随时掌握用工变化情况,定期更新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网络化、动态化管理。从根本上扭转底子不清的局面,为领导决策,出台政策提供可靠依据。9/9第三,以事前预防为重点,建全长效维权机制。这次会上,我们以建设全国劳动用工示范城市为目标,在全省首创了《用工行为管理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和已经出台的《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一起,构成了从预防拖欠、应急处置、规范讨薪到责任追究,一整套权责明确,较为完备的用工管理机制,为防止拖欠农民工资、杜绝侵权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这四个文件,是一套规范用工管理,促进依法用工的组合拳,既是百日行动的主要执法依据,也是我们十二五期间规范劳动用工的纲领性文件。各级人社部门、广大用人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保证贯彻落实到位。同志们,根治侵权问题,规范劳动用工,是我们的职责所在,领导要求,群众渴望,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级监察部门、各类用人单位,要站在构建和
本文标题:在全市规范整顿劳动用工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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