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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纪委监委关于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纪委监委关于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面对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反腐败形势,亟需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设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县、市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部署,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树立大数据理念,强化大数据思维,促进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大数据办案和大数据监督双轮驱动,着力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主要工作情况(一)智能化监督,实时预警,全程防范风险。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对象在范围和数量上显著增加,违纪违法行为的手段也日益隐蔽和多样化,大数据监督成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线上平台助力基层监督下沉落地,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进一步畅通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反映渠道,为构建立体式监督体系打下良好基础。一方面,数据整合、梳理权力清单,分阶段分步骤督促指导全县各业务部门登录平台,录入涉及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资金补贴、村级三务等可公开公示的数据信息,打通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目前,已完成第一批11家单位27个监督事项的政策依据、流程图及简要说明的数据录入工作。另一方面,动态监督、在线反映诉求,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投诉、受理、转办、办理、审核、答复、评价的闭环业务流程,收到群众举报后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紧急程度,迅速分配给相应的责任部门或工作人员,严格遵循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及时解答回应相关问题。群众不仅可以在平台进行举报、投诉,还可以实时了解处理进展,这些措施增强了监督的透明度,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精准化审查,数据挖掘,提高办案效率。数据是最重要的办案资源,找到了数据就找到了资源。过去,办案完全凭借经验,办案人员跑断腿,传统的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方式占用资源多、成本高、效率低。大数据技术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监督办案的突破式进展、变革性提升。一是数据取证方便快捷。一方面,只需提交查询文书就能通过大数据平台快速查询,使办案更加快速、高效、精准;另一方面,大数据办案平台数据库整合了税务、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的数据,形成跨部门全方位的信息视图。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运用审3/5查调查信息协查系统等大数据平台进行线上查询工作共27次,平均数据包获取时间为2天,大大缩短了审查调查周期。二是线索挖掘效率提升。通过进行数据比对、碰撞、分析来筛查问题线索,比如,借助大数据平台分析时间序列,对不同时间段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揭示涉案人员行为模式的变化和趋势,办案初期效率大大提升,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的效果初步显现。尤其是今年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智慧办案助力群腐问题精准筛查,县纪委监委积极与财政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完成对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发放数据及政策清单的采集上报,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化数据分析,梳理发现侵蚀群众利益疑似问题,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数据分析加速破题。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多维度碰撞,多次挖掘与分析,不断缩小碰撞范围,发现违纪违法案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信息、线索和规律,绘制涉案线索思维导图,理清案情走向,为案件突破提供关键数据,推断出涉案人员的利益关系,进而使案件得以快速突破。(三)系统化培训,全员覆盖,提升专业水平。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规划,推动省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县纪委监委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主动寻求指导,开展各类活动,持续发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数据思维,为数字技术融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一方面走出去,组织人员赴县、市纪委实地学习,并积极参加线上各种培训,先后7次接受县、市纪委监委组织的线上线下专题培训,重点学习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中各种大数据手段的应用,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同时,与我县纪委监委监督和审查调查技术室对接,业务上有难点、堵点及时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引进来,认真开展本级培训及业务对接,树牢信息化理念。以机关全员提素质人人上讲台活动为载体,技术室骨干人员先后4次进行信息平台应用培训,下发平台使用手册,对智慧审查调查系统平台的操作流程和使用规范进行讲解和现场演示,重点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不会、不善使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问题,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对监督办案的支撑作用。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强化一体推进。坚持全县一盘棋,促进系统上下贯通、一体实施。坚持总体设计、整体推进,从宏观层面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坚持需求导向、应用至上,确保数字纪检监察体系能持续提供优质且高效的服务。坚持边建边用、边改边完善,在建设中强化运用,在运用中促进建设,推动大数据监督、办案等各种系统从能用、可用到好用、实用转变。(二)狠抓数字驱动。用好数据富矿,善于运用大数据开展问题摸排、案情分析、战术推演,通过挖掘数据精准研判问题趋势走向、把握规律特点,实现由个案向类案、被动向主动、人工向智能转变。探索监督新模式,围绕监督重点加强数5/5据比对,探索核查调查全流程数字化应用,做到精准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助力区域治理、行业治理。强化制度规范,把规章制度嵌入业务系统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流程优化、效率提升、管理规范、内控严密,切实发挥大数据提效、制权双重作用。(三)坚持共用共享。大力推进内部数据整合,全面汇聚纪检监察系统各类平台数据,深化监督数据成果共享和综合分析,实现四项监督数据全面贯通、综合运用。稳妥推进外部数据汇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共享相关数据,进一步拓宽数据来源,提升数据质量水平。积极构建模型仓库,大力推进监督模型、办案技战法数据融合,让各类数据监督模型共建、共用、共享,提升各级数据运用技能,推动大数据监督成果转化为监督办案治理效能。(四)加强队伍培训。常态化开展培训,将信息技术培训纳入干部队伍培训重要内容,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信息化工作理念。分层分类开展培训,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特点,针对性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电子数据调查能力、大数据分析能力、科技装备研发能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铁军。
本文标题:纪委监委关于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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