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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强化国企党建工作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同志们,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国家发展和进步的关键力量。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它们在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科技创新和国防建设方面作出了重大历史性贡献。国有企业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提高国民经济素质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据支配地位。国有企业拥有较高的技术装备水平,具备规模经济效应,能够引领产业升级和现代化建设。国有企业决定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走向,能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它们坚持以人为本,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共同富裕,同时,国有企业也是实现按劳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必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要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要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明确指出了党领导国有企业发展的两个关键维度:一是在国有企业中党的组织,二是通过党建来确保国有企业管党治党落到实处。国有企业通过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中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目的;通过党建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团结工人阶级,建强队伍。新时代,国有企业想要成长为世界一流企业,必须从组织架构到干部、思想维度上落实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基础上,把党建成效转化为国有企业的发展优势,实现组织领导、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的统一。讲第一个方面,当前国企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现实堵点。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国有企业在运行质量和效益方面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使得大量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国有企业出现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为推动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都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的“根”与“魂”是必须始终不忘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同时,党的领导以及党的建设两者作为国有企业的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对此还进一步提出了总要求,即坚持管党治党,需要重视并解决党在企业中的领导与建设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的弱化。对党建的重要性认识不清党建是党组织的最大政绩。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不能只注重经济属性,这会直接导致企业在思想上强化“业绩”而忽视“党建”。国有企业不能只看到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对深化改革的推动力,强化党的领导和党建也是企业必须坚持不渝的重大政治原则,即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构建,不能够脱离党建工作这一伟大的社会实践活动。但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对党建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够,党组织或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所面临的新挑战,所应当承担的新任务认识不清,政治责任感以及使命感不强,对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过度重视,忽视了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对党执政基础的重要作用。而伴随着此种意识的加深,究其根本是国有企业在实现经济价值的过程中不能正确认识党建的重要性,致使相关的机构设置等工作都难以开展,这也直接导致了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的弱化。另外,某些国有企业存在盲目西化的错误发展观。国有企业绝不能抛弃“中国特色”,深化改革的开展也不能脱离党的政治领导。但是一直以来都存在一种脱离实际的看法,即认为应当与国外企业对接,才能构建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外企业在没有党组织的领导下,也能发展好企业,所以,我国也可以不在国有企业中建立党组织,不对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多加考虑。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国有企业对党建工作更加不予以重视,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无处发挥,国有企业不能得到党在总方向上的指导,抑制了企业实现其政治功能的空间。习近平总书记认为,系统性、整体性与协调性作为推动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方法,三者共同构成了深化改革发展的内在要素。而对党建重要性的认识不清,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的发展、改革是否能取得胜利,国有企业的双重属性之间的协同性如何发挥实效的问题。协调不仅是发展方法和目标,也是发展短板和潜力的统一,在做好、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过程中,必须要科学处理好“核心”和“中心”的关系。而目前,党组织在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在实现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的过程中,少数国有企业依旧没有掌握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的深层内涵,没有牢牢抓住党建这一关键环节。党建工作开展,仍然表现在统筹、执行以及推动的效果不佳。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还存在认为党建是一种形而上的事物、在企业中会显得更理论化、对企业的实际运营不会产生实际上的积极影响的看法。所以,出现“抓经营”“绩效优先”“抓管理”却忽视党建重要性的倾向,也直接导致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虚化或边缘化。二是组织建设薄弱。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党,实现其政治领导是一项伟大的工程,而相关政策的落实执行,需要自上而下的三个层次的共同作用,即中央、地方以及国有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实行宏观调控,以往“以党代政”的领导方式得以转变,所以,在加强政治领导的问题上,党组织担负着更重的任务。干部作为党的大政方针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坚持政治领导原本就是培育国有企业先进人力资源的最大组织优势。而在正确路线得以确定的情况下,毛泽东也强调,“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国有企业的经营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将选好干部、用好干部落到实处。从中央专项巡视中所反映的问题来看,部分党组织对落实党中央的任务不能做到始终坚持不动摇,不能认识到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障。当下,某些国有企业不能严格管党治党,对管党治党的要求过于宽泛,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没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例如:近年来少数国有企业腐败丛生,作为“一把手”的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容易独断专行,在用人方面经常出现“世袭”或“任人唯亲”的现象,权力寻租等问题严重。甚至某些国有企业干部以权谋私,进行利益输送,少数不法分子对其重要的管理人员采取“围猎”措施。而究其根本在于国有企业忽视了党的政治领导,党组织缺乏主体责任,党组织凝聚力不强。三是制度建设不到位。党作为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其核心在于发挥党在把方向、管大局、定政策以及促改革的领导优势。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四化”问题明显,直接导致政治领导作用的“悬浮化”。第一,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有待完善。部分国有企业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不健全,党组织讨论前置程序虚设。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缺乏主观能动性,没有将党中央的政策适时转为符合企业发展以及要求的指导原则和工作要求,党的领导、党建大多还停留在对上级党委指示的简单传递这一方面,对党组织参与企业管理的任务始终依赖于上级的指示。第二,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还需进一步明确。某些国有企业不能主动将党建任务的总需求写人章程,出现“重发展”而“轻党建”的错误倾向。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以及法人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模糊,致使部分国有企业无法有效地、有针对性地承担政治责任,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也难以具体而详实地发挥作用。第三,党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模糊。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简单的资产叠加,也不是管理模式和所有制结构的简单变革。目前,部分国有企业仍不能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有效结合,导致党的政治领导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之间不协调的现象多出。第四,党管干部制度和依法选聘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些国有企业在“一把手”的选聘上缺乏有效监督,党管干部的原则流于形式,使得在集体决策和民主会议上易出现“少数人”的决定为最终决策,或者是“一边倒”的问题。此外,少数国有企业对从严管党治党原则与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统一的管理方式创新性不强,这都不利于企业顺利向自身发展规律上的转变。谈第二个方面,如何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作为历史和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自然享有领导权,其在政治建设、情感认同、价值理念和理性思维上被广泛认可和接受,并由此产生领导权威。为了有效发挥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作用,需要重视领导权威对思想的引领作用。一是发挥政治领导权威优势,从思想上提供保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使党组织的领导权威发挥实效,需要依靠政治、思想的力量,应从以下三点进行发力。首先,在总体上党组织需要坚持落实党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与政策。党组织需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树立大局观,正确发挥核心作用,主动服从党中央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努力做到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以及道路上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此外,牢牢把握政治核心与经济中心的关系,正确认识国有企业的双重属性缺一不可,党组织需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这一理论融人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国有企业党组织需要不断发挥政治优势,推动群众加强政治学习,主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以及政策,使得政治领导一直处在有效的运作过程之中。其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构建一个重视人、了解人、关心人的工作环境,提升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素养,鼓励他们自觉向党组织靠拢,紧紧围绕在党组织周围,增强凝聚力。“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必须要树立标兵,不断发挥榜样的作用,实现以先进带动中间和鞭策后进最后,促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落实。党组织不仅要引领党员解放思想,培养全局意识,而且党组织还需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督促党员做到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钻研技术、业务,推动急难工作的完成,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除此以外,党组织需要根据各项工作需求,引导党员开展一系列活动,使得党员能用实际行动取得广大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促进国有企业良好风气的形成。二是管好干部,配好配强领导班子,从组织上提供保障。必须坚持和改善党管干部原则,配好配强企业党政两个“一把手”。对干部和领导班子的选拔要认真贯彻执行德才兼备的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有所侧重。首先,坚持任人唯贤,从多个角度对“一把手”的综合能力进行考察,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领导分工负责制。党组织要抓好党的建设工作,积极承担主体职责,力争做到守土尽责。对关键岗位以及重点人员尤其是“一把手”,党的纪律检查机构要落实监督职责,促进企业预防以及惩治腐败的体制机制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把控领导干部的选拔工作,按照程序对干部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始终把握政治领导的核心作用,发挥党的领导在企业“一把手”选拨以及监管问题上的积极推动作用。其次,在组织建设上,对企业党政两个“一把手”应有所侧重。一方面,党委书记需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需要积极发挥“亲自抓、带头干”的精神,推动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党委书记也同样需要掌握经营管理的企业业务知识,做到会经营、善管理。而对于企业经理,更多需要从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出发,不断发展与市场经济以及科技发展相适应的新理念,做到精通生产、经营管理;但也不能就此降低他们在政治素养上的标准,作为企业家的他们,同样需要讲政治、讲正气。三是党的领导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从制度上提供保障。首先,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完善运行机制,把党的政治领导融人公司治理各个环节之中,把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整体治理结构之中。众所周知,构建运作协调且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将党组织嵌人的基础,并不会让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被削弱。国有企业需要接受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在企业改革、人才培育、支部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增强政治意识,而党组织具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监督权。国有企业不能注重“经济中心”而忽视“政治核心”,“经济中心”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要想做大、做好、做强国有企业,还需要内部和谐以及关心群众。在工人阶级最为集中的地方,需要充分发挥政治领导的核心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引领国有企业前进、保障任务达成、服务人民群众以及凝聚员工人心等多个方面的积极作用。其次,保障党组织在重大问题上决策权、把关权、监督权的行使。这些问题往往会直接影响党和国家的政策在国有企业中的
本文标题:党课:强化国企党建工作 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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