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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05年10月国家标准《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编制说明1国家标准“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是为了适应我国挂车行业管理和技术的发展变化而制订的。随着我国道路条件的改善、路面等级的提高、汽车制造技术水平的发展,运输市场的变化和新的使用需求的出现,使得货运挂车,尤其是半挂车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这就要求挂车行业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在产品的档次和质量上下工夫。此前,半挂车产品没有一个统一的技术标准,只有两个部门标准:JT/T328—1997《货运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和JB/T4185—1986《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JT/T328—1997《货运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是在JT3115—8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JT标准是在当时实施交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形势下制订的;对规范半挂车的生产、提高半挂车的技术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JB/T4185是当时的机械部为解决汽车工业当中半挂牵引车的合理生产,及与半挂牵引车的匹配,规范半挂车的生产规格,由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负责制订的。该两项标准的制订执行,对当时的半挂车设计、生产均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部门管理的条块化体制转变为行业性管理体制。就要求有一个统一的技术标准供全行业使用和执行。经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意将“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列为国家标准项目,并由全国汽标委挂车委归口管理。标准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部科学研究院、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和有关生产企业共同制订。一、编制过程接受标准制订任务后,即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牵头,有关单位参加,由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生产一线的人员组成了课题组。国家标准《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编制说明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信息、资料整理工作,收集了国内外有关货运挂车方面的技术资料。在对国内外资料、参数进行分析整理后,于2005年3月形成该项标准讨论稿,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领导对标准进行多次研究讨论。根据研讨的意见于2005年10月形成该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标准的制订是以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T6420—2004《货运挂车系列型谱》为依据;以JT/T328—1997《货运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和JB/T4185—1986《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为基础;对已有的有关半挂车的标准进行分析,能够使用的就引用到本标准中来。同时在标准中制订的具体指标,是在大量参考国际标准ISO3845、日本工业标准JISD1016、日本汽车工业标准JASOC404、C420、C422、C425、C506、C510、C702、C707、Z107、德国标准DIN70020/1、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标准SAEJ134、J299、J786a、J982、美国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法规393.70、美国军用规范等资料的基础上而行成的。主要内容说明1.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是汽车行业的基础性标准,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半挂车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的限值必须符合该项标准的要求;对于半挂车产品,GB1589只是一个不能突破的限制。半挂车产国家标准《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编制说明3品种类繁多,不能按照一个模式来组织设计和生产,而必须根据市场、服务对象、运输货物的种类和方式等诸多因素来综合考虑。因此,本标准将外廓尺寸限值和半挂车的车辆长度、宽度等分别进行要求:“半挂车外廓尺寸限值应符合GB1589的规定;车辆长度、宽度、车轴数量应符合GB/T6420的规定”。这一点也充分体现了国家七部委联合治理超载的精神。2.半挂车信号、灯光、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半挂车信号、灯光、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属于国家车辆产品强制性检测项目,必须无条件的遵照执行。本标准为了使半挂车的技术标准完整、统一,完全引用这些标准。3.半挂车与牵引车连接装置互换性尺寸互换性尺寸对于半挂车的正常行驶使用是非常重要的。国家标准《道路车辆牵引车与半挂车之间机械连接互换性》等同采用ISO1726:2000《道路车辆—牵引车与半挂车之间机械连接互换性》但在适用范围上是有条件的:“适用于安装符合GB4606规定的50号牵引销的半挂汽车列车”。JT/T328—1997《货运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中对此亦有详细的规定。从两个标准的数据看,GB/T××××的数据等同采用ISO1726:2000,将造成集装箱半挂车装箱后的高度超过的GB1589-2004的规定;JT/T328是在JT3115的基础上修订的,已经经过多年的使用检验。早在六五期间,集装箱半挂车装箱后的高度已经控制在不高于4m了。因此,本标准在引用GB/T××××的同时,国家标准《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编制说明4将JT/T328中有关半挂车与牵引车连接装置互换性尺寸进行了必要的保留,以适应国情的需要。4.半挂车尺寸偏差在参照JT/T328、JB/T4185的基础上,按照美国现行的技术要求(美国海运办公署对集装箱半挂车的要求)进行了规定。5.挂车车轴、支承装置挂车车轴和支承装置作为半挂车的重要总成,JT/T475、JT/T476已有明确的技术要求。故而,本标准亦直接引用,避免使得标准变的冗长。6.半挂车制动半挂车的制动应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半挂车作为一种在道路上使用的运输工具:第一,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其在道路上行驶安全的制动装备;第二,制动装备应具有可靠和有效的制动能力。而作为没有制动动力源的半挂车,其制动能力的要求和汽车应有明显的区别。从车辆管理将半挂车作为一个单独的车辆产品来处理的现实情况考虑,亦要求半挂车的制动能力能够在不挂接牵引车组成汽车列车的情况下有一个可操作的检验方法。6.1行车制动半挂车组成汽车列车后的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为使标准的使用者能够在使用本标准的同时,其产品还能满足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本标准仍使用半挂车组成汽车列车的形式来进行要求。这一条完全采用GB7258中第7.13.1.1、7.13.1.2条的规定。国家标准《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编制说明5半挂车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JT/T487中4.2.1条的规定主要是参照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第121号标准的有关规定而制订的。半挂车制动力:这一条可以适应车辆管理将半挂车作为一个单独的车辆产品来处理的要求,在制动试验台上对半挂车单独检验。完全采用GB7258中第7.14.1.1条的规定。半挂车制动促动时间和半挂车制动放松时间:JT/T487中4.2.3、4.2.4条的规定主要是参照国家标准GB12676中的有关规定和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第121号标准“气压制动系统”的有关规定,结合挂车的具体情况而制订的。6.2驻车制动性能半挂车静态制动力驻车制动能力是挂车安全可靠停放及正常作业的根本保证,必须加以要求。该项指标主要是参照国家标准GB12676和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挂车的具体情况而制订的。6.3半挂车组成汽车列车后的制动力平衡性能JT/T426中第3.4条对汽车列车制动力平衡性能进行了规定。由于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其它一些专业性标准对车辆制动器的制动性能均有非常详细和全面的规定,因此本标准对此项性能未做重新规定,只是通过引用相关标准而构成本标准的内容即可。但是汽车列车又有其独特的方面,即牵引车与挂车之间的制动协调与平衡问题,而这恰恰又是其它一些标准未涉及到的,因此有必要对汽车列车制动力平衡性能提出具体要求,这也是关系到牵国家标准《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编制说明6引车与挂车组合成汽车列车后的行驶安全问题。从查阅的国外标准来看,日本汽车工业标准JASOC501-77《连接车行车制动器实车试验方法》及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标准SAEJ786a-78《载货汽车、客车和汽车列车制动系统道路试验规程》均对汽车列车制动力平衡性能提出要求。该二项标准中的试验要求较之我国目前的实际水平要高。因此根据我国汽车列车的实际水平及基础性安全标准GB7258-1997的执行情况,提出该项目的具体指标并给出切实可行的试验方法。6.4汽车列车制动滞后时间JT/T426中第3.5条对汽车列车制动滞后时间进行了规定。由理论分析可知,要使汽车列车在各种道路及不同承载条件下,所有车轮同时能达到最大的制动效果,牵引车和挂车间各轮轴的制动力分配应能随着使用条件的变化而改变。要实现这一点,须采用制动力可变比例的制动系统。而在实际的汽车列车上,大多采用普通的制动系统,即各轴制动力的分配是固定的,采用这种结构的汽车列车,只有在一定的路面和载荷下,才能获得理想的制动效果。在所有其他工况下,则总是其中的某一轮轴先抱死。如果牵引车前轮先抱死将导致失去转向,牵引车后轮先抱死将引起挂车与牵引车的折偏,挂车车轮先抱死将引起汽车列车摆尾。凡此种种都将影响到汽车列车的行驶安全性和操纵稳定性。为了避免这些现象的出现,轮轴制动的先后顺序应该为:牵引车前轮、挂车后轮及牵引车后轮。然而,一定的制动顺序,还必须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时间太短,起不到保证汽车列车行驶安全和操纵稳定性的作用。时间太长,将造成汽车列车制动距离过国家标准《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编制说明7长容易导致交通事故。从国内外一些资料及试验测试结果来看,挂车后轴制动动作滞后于牵引车前轴制动动作的时间不大于0.2s是合理的。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标准SAEJ982-80《载货汽车、牵引车和挂车行车制动系统气压和时间指标试验规程》中的0.17±0.05s也说明了这一点。6.4制动系统密封性能JT/T426中第3..6.1条对汽车列车制动滞后时间进行了规定。制动系统密封性能是保证汽车列车在行驶过程中具有灵活、可靠、有效的制动能力的重要保证。而这一性能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制动系统装配质量的高低。因此,对这一指标进行限制是完全有必要的。GB7258-1997《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做为机动车安全性能标准,其中关于制动密封性的指标是机动车必须达到的最低水平(气压非制动≤10Kp/3min;制动≤30Kp/3min,液压制动装置无定量要求),与本标准要求并不矛盾。JT/T328-1997《货运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中的指标(气压非制动10Kp/3min;制动10Kp/2min)与JT/T316-1997《货运挂车产品质量分等》中的指标(气压非制动≤10Kp/10min;制动≤10Kp/6min)相比,显得过低。根据交通部汽车挂车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近几年来对全国汽车挂车生产企业的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生产企业的产品都能达到JT/T316-1997标准中的指标,极少数生产企业不达标的原因都是由于装配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因此,本标准中该项指标采用JT/T316-1997《货运挂车产品质量分等》中的数值是合理的。从国家标准《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编制说明8美国军用规范MIL-T-45393A(MO)/1963.6.24“军用四轮载重厢式挂车”3.5.4.1.2“在挂车充气筒充气达到100±5Psi(磅/英寸2)以及空气供应管道中断的情况下,……,空气压力下降的速率应不大于1/2磅/英寸2.分钟,……”的指标来看,其密封性为制动状态在689.65kPa的工作压力下,气压下降不超过3.45kPa/分钟,也基本与现行标准大体在同一水平上。7.生产一致性检查半挂车生产一致性检查按照GB/T13872中第4.1、4.2条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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