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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类别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处罚幅度⑴初次违法生产的;⑵过失违法生产的;⑶因不属于安全、健康指标产品被判不合格的;⑷产品尚未销售或全部追回已售出产品的。⑴再次违法生产的;⑵故意违法生产的;⑶产品有1至2项安全、健康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不合格的;⑴多次违法生产的;⑵违法生产主观故意特别明显的;⑶产品有3项以上安全、健康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不合格的;⑴初次违法生产的;⑵产品尚未销售或全部追回已售出产品的;⑶积极配合执法并有悔改表现的。⑷产品因次要指标不达标被判不合格,且对产品使用性能影响不大的。⑴掺杂、掺假的杂质是无毒无害的;⑵冒充同类产品,经检验系合格产品的;⑶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相近等级和档次的产品,且对产品使用性能影响不大的。⑴掺杂、掺假的杂质有毒有害或严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⑵以此产品冒充彼产品,或以普通产品冒充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名优产品的;⑶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相距等级较大的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虽冒充相近等级的高等级产品但不能满足特定需求的;⑷产品因主要指标不达标被判不合格的。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试行)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货值金额等值罚款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2倍以下罚款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货值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产品质量监督违法行为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2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类别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处罚幅度⑴初次生产该产品的;⑵未造成严重后果的;⑶产品尚未销售的。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严重后果的。处货值金额5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⑴产品尚未售出的;⑵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无毒无害的;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的。⑴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有毒有害的;⑵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造成实际损害的。⑴初次违法生产,产品尚未销售,积极配合执法并有悔改表现的;⑵厂名、厂址标注真实仅伪造产地,且该产地不属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⑶冒用关联企业的厂名、厂址且被冒用企业知道或应当知道的;⑷伪造或冒用非强制性质量标志或非国际性知名质量标志的。⑴同时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该条所列违法行为的;⑵所伪造的产地属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⑶冒用知名企业的厂名、厂址的;⑷伪造或冒用强制性质量标志或国际性知名质量标志的。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试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处货值金额50%以下的罚款处货值金额5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处货值金额50%以下的罚款4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货值金额1倍以下的罚款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产品质量监督违法行为3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5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类别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处罚幅度⑴初次违法生产的;⑵产品尚未销售或全部追回已售出产品的。⑴未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⑵标注不清晰的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⑶标注了生产日期但未标注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且该产品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较长的。⑴涂改或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⑵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容易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产品,没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⑶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较短而未标注生产日期的。不配合查处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干扰、阻碍检查导致依法检查难以进行的责令停业整顿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再次违法生产的。多次违法生产的。8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不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资料或者拒绝、干扰依法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处货值金额70%以上等值以下罚款7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应当有而没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伪造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有效期、失效日期或者保质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六款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处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产品质量监督违法行为6伪造、冒用质量证明文件的《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商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商品货值金额1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处货值金额10%以上35%以下罚款处货值金额35%以上70%以下罚款类别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处罚幅度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1—2份未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且主动追回检验报告或证明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⑴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或影响的;⑵出具该报告和证明3—5份的。⑴给有关单位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影响的;⑵出具该报告和证明6份以上的;⑶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2份以上的。积极配合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的,主动交出运输、保管、仓储的产品处违法收入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⑴为《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至第五十四条所规定的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⑵为冒充同类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⑴为《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⑵为以此产品冒充彼产品,或以普通产品冒充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名优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⑶不配合检查、阻碍执法或造成一定影响和危害后果的。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对单位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取消检验资格、认证资格10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本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一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违法收入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处违法收入1.5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产品质量监督违法行为9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类别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处罚幅度⑴初次违法生产的;⑵产品尚未销售或全部追回已售出产品的;⑶未造成危害后果的。⑴再次违法生产的;⑵部分消除产品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的。⑴多次违法生产的;⑵造成危害后果且未能消除的。主动将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恢复原状的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或不能将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恢复原状的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或不能将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恢复原状,且物品转移、变卖或使用后进一步造成危害后果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试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商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商品货值额1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处货值金额35%以下罚款处货值金额35%以上70%以下罚款处货值金额70%以上等值以下罚款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产品质量监督违法行为1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伪劣原材料、零部件而进行加工、制作或者组装的《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12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物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三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类别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处罚幅度初次生产,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未有实际危害的处货值金额20%至35%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3000元以下罚款⑴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采取有效改正措施的;⑵产品的主要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不合格的;⑶已产生实际危害的。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的。处货值金额10%至15%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3000元以下罚款⑴售出商品的主要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⑵售出的商品造成社会危害的。初次进口,积极采取有效改正措施,并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的。处货值金额20%至35%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可处3000元以下罚款⑴产品有两项主要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⑵发生实际危害后果的。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北分局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处货值金额35%至5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可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3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应当封存并没收该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进口产品货值金额20%至5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处货值金额35%至5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责令其停止销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该批商品货值金额10%至2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处货值金额15%至2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标准化管理违法行为1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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