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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电气照明7.6.1附录G所列冶炼厂各主要车间、工段和露天工作场所、道路等一般照明的照度标准,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修订而成的最低照明标准。有色金属冶炼厂照明设计的照度不应低于此标准。7.6.2在车间内有关场所装设应急照明,是为了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确保生产继续进行和人员的安全。可视生产和安全的需要,分别装设供生产操作继续进行的备用照明,供确保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安全照明和供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疏散照明。7.6.3选择光源,不单是比较光源价格,更应进行全寿命期的综合经济比较,T5、T8型直管形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应是首选光源。7.6.4根据不同场所的环境特征,选择相应的灯具,是保证灯具使用安全和延长灯具的使用寿命的重要措施,既为车间正常生产创造必要条件,又减少了灯具的维护工作量。7.6.5对不同检修场地的检修电源电压作出规定和对检修照明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进行电气隔离,都是为了保证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正常环境的检修照明电压采用36V,满足安全电压要求,且其照明灯具都是采用具有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防护措施的灯具;人体偶然触及24V及以下的带电部件时,通过人体的电流很小,可自主摆脱电源,因此都是安全的。在狭窄且操作者接触大块金属面的场所采用12V,安全程度可进一步提高。(填设备代码)LD型3吨电动单梁起重机及钢结构移装(拆卸、防腐、运输、安装)施工方案编制:批准:日期:建设单位:广深铁路股份公司广州北车辆段施工单位:河南省晟源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编号:TS3441068-2014
本文标题:电气照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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