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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亚运城工程乙供材料(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一)为加强对广州亚运城工程中使用的乙供材料(设备)(以下简称:“乙供料”)的质量管理,保证各施工单位选购的材料和机电设备满足设计需要,符合设计提出的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制订本实施细则。(二)本实施细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广州亚运城项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文件制订。(三)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点办”)委托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全面参与本工程的乙供料质量管理工作,其工作直接对重点办及亚运城建设指挥组(以下简称“指挥组”)负责。(四)各参与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着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四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乙供料结合设计图纸进行认真审核。(五)本实施细则管理归口部门为指挥组下设的工程管理组。二、各单位职责(一)指挥组职责:1.负责组织乙供料看样工作,最终审批(必要时报重点办)乙供料合格供应商品牌及价格。2.技术管理组职责:参加乙供料看样定板工作,负责审查乙供料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是否满足设计图纸及使用功能要求,对有可能在看样定板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应严格审查把关,在完善设计变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乙供料确认工作流程。3.工程管理组职责:组织乙供料看样定板工作,是该项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乙供料的资质审查、订货、生产、进场质量检验、安装、调试负全责,并对口联系广州市质监局对现场乙供料进行抽检并对不合格品做出处理。4.合同造价组职责:参加乙供料看样定板工作,负责组织需确定价格的乙供料的定价工作。(二)市质监局职责:参加乙供料看样定板工作,负责审查乙供料供应商提供的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对乙供料生产厂家及进场材料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向重点办提出处理建议,并对相应生产厂家予以行政处罚。(三)设计单位职责:参加乙供料看样定板工作,负责提供乙供料规格型号、外观等技2术性能指标,把好设计技术标准性。(四)监理单位职责:协助指挥组组织具体工作,负责初步审核乙供料申报资料及施工过程中乙供料进场见证检验及质量监控工作。(五)施工单位职责:作为乙供料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本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申报乙供料,对乙供料按计划采购、使用及质量负全责。如未按指挥组下达的计划要求申报或连续三次申报均未能通过审批,重点办或指挥组将直接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市质监局确定乙供料供应商和样板,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未经评审通过的乙供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乙供料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承担监督责任。由重点办或指挥组对乙供料进行审批后,并不能免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应责任。三、管理工作机构及职责为确保乙供料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切实保证乙供料的质量,在充分发挥指挥组各职能部门(工程管理组、技术管理组、合同造价组)管理作用的前提下,建立三级乙供料管理机构。(一)乙供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重点办罗广寨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对乙供料和乙供料管理工作组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负责对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造价及景观的乙供料和相对合同文件有重大调整的乙供料进行审批。(二)乙供料管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指挥组指挥长李淮任组长,蔡凌燕常务副指挥长任副组长,组员由朱涛、肖时辉、张守纪副指挥长组成。负责对乙供料管理工作小组提交的合格供应商和合格材料进行确认工作,监督检查乙供料管理工作小组的封板工作,并对非影响工程整体质量、造价及景观和未对合同文件有重大调整的乙供料进行审批。(三)乙供料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按专业划分成立土建组、机电组(含弱电),土建组由朱涛副指挥长任组长,机电组(含弱电)由张守纪副指挥长任组长,驻地监理总监(或副总监)任副组长,组员由指挥组各职能部门(工程管理组、技术管理组、合同造价组)、市质监局、设计单位、驻地监理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强制性标准审查;对拟供材料标准、规格、型号、系列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进行审查,如属技术标准、规格、型号、系列发生了变化,虽经设计单位同意,但必须按重点办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入乙供料确认工作流程;对是否需要重新定价进行审核,如需重新定价的,应严格按重点办新增/换算项目定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必要时可开展市场调查、考察材料生产企业、材料供应商等工作;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乙供料进行看样定板及封板3的工作,对装修装饰效果有重大影响的乙供料(如外墙材料、大堂各面层材料等),必须由施工单位先进行样板间(段)的施工再进行定板及封板,必要时由工作组或工作小组组织领导小组进行定板及封板工作。四、工作程序原则上,同一类型的材料(特别是设备)只能选用一个合格品牌。对于乙供料,应采用投标选用品牌。若改变投标品牌,应按以下顺序优先采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省名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并获批准后方可使用。(一)申报1.施工单位在收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后按合同约定限期内向监理单位及乙供料管理工作小组上报《乙供料或设备清单表》(见附表5)。2.对所有乙供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要求并结合投标文件,按每一种乙供料分别填写《广州亚运城乙供料或设备选用/变更审批表》(见附表1)并附以下材料:(1)材料样板(对装修装饰效果有重大影响,先进行样板间(段)的施工)(2)各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a.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要求清晰);b.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要求清晰);c.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要求清晰);d.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要求清晰,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要求⑴两年内的检测报告(建议是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或地市级以上政府监督抽查报告⑵检测机构必须具有CMA,CNAL认证;e.涉及消防、要求具有防火性能等级的产品必须提供消防检测报告书(提供复印件,要求清晰,必要时提供原件)f.要求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一定要有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要求清晰);g.要求许可生产的产品需获得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要求清晰);h.涉及环保要求的产品需提供环保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i.如为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j.企业信誉证明;k.计划使用产品名目,产品质量、技术要求(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颜色、对应执行标准的各项技术参数及工程特定要求)、拟供应量、使用在工程的部位;l、近三年内相同产品在重大工程的业绩;m、产品的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服务承诺及供货保证措施;n、材料报价(需确定材料价格时密封提交指挥组合同造价组,无须提交市质监局);o、本工程将用材料或设备的总量4(注:a~i为必须提供资料;j~o为尽量提供的支持证明资料。)市质监局对企业资料进行审查时,根据上述材料的真实、齐全,并结合质监系统的产品质量信息提出处理建议。(二)评审1.招标文件中已有推荐品牌:(1)直接选用投标品牌:施工单位直接选用投标品牌的,评审程序如下:5(2)选用投标品牌以外但属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施工单位选用投标品牌以外的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时,应书面说明原因,并且附上原投标品牌厂家不能供货书面说明原件。如属投标品牌厂家漫天要价、延误交货、付款条件严重偏离市场行为、质量低劣等违约责任,经指挥组及监理核查,将视情节轻重,对投标品牌厂家予以警告、限期改正,直至取消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资格处罚。如属施工单位一再压价,价格低于投标品牌厂家成本价或不按合同支付材料款,造成投标品牌厂家无法正常生产,工作小组经核查属实,则不同意更换品牌,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如经工作小组核查,确因投标品牌厂家生产供货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工期要求,可批准增加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但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更换增加品牌的违约责任。招标文件推荐品牌内的更换审批由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报工作组备案,必要时报工作组审批。审批同意后按直接选用投标品牌审程序执行。(3)选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以外的材料设备原则上不允许采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以外的材料(设备),必需更换时除按上述“选用投标品牌以外但属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要求进行处理外,必须保证所更换品牌质量不低于投标品牌,材料价格不高于投标承诺价,更换的品牌必须由工作组组长审批(必要时报领导小组审批)之后方可进行下步的乙供料(设备)确认工作。评审程序如下:选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以外的申报评审流程图6施工单位按每一种乙供材料(设备)分别填写《广州亚运城工程乙供材料或设备选用/变更审批表》并提供三(一)(2)要求的样板及资料(1天)监理公司及乙供材料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审查及封板(1天)不符合规定要求由工程管理组将《广州亚运城工程乙供材料或设备选用/变更审批表》下发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1天)乙供材料管理工作组审批,必要时报领导小组审批(3天)不符合要求按直接选用投标品牌的评审程序执行72.招标文件无推荐品牌的乙供料及设备:(1)直接选用投标品牌的施工单位直接选用投标品牌的,按上述四(二)1.(1)执行。(2)已有投标品牌,但选用非投标品牌的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已报有投标品牌但实际选用非投标品牌的,按上述四(二)1.(3)执行。(3)无投标品牌的由施工单位自行申报3~5家品牌,且每家必须分别填写《广州亚运城工程乙供料或设备选用/变更审批表》并提供四(一)2.(2)要求的样板及资料,按上述四(二)1.(1)程序执行,在封板时由乙供料管理工作小组择优选择其中一家。3.评审办法(1)工作小组自接到申报2天内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工作采用集中办公会审形式进行,所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或授权人)及工作小组组长必须参加,会议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必要时由工作组组长或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否则该评审会议应另择时召开。工作小组在会议结束时应同时完成《广州亚运城工程乙供料(设备)选用/变更审批表》(附表1)表中“工作小组”一栏中各项的签名确认工作。监理单位应在集中会审前完成施工单位提交的《广州亚运城工程乙供料(设备)选用/变更审批表》(附表1)的审核并加具意见,并提前2天将申报资料告知、移交一份给市质监局预先审核。(2)土建类(建筑装饰类)材料和涉及建筑装饰效果的机电类材料原则上应以样板观感、尺寸及技术要求或参数两个方面进行同步控制,其它机电类材料可以技术参数(涉及与弱电系统有关的技术参数必须有弱电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外形尺寸为主进行控制。(3)重要的土建类材料和机电类材料原则上应事前进行考察、调查,原则上在一周内完成。涉及重要装修装饰效果的评审工作必须在完成样板间(段)后由工作组组长(必要时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4)评审意见分为以下三种:1)同意使用:所供资料经审查是真实、可信;满足设计要求;企业没有不良质量记录;供应能力能满足工程需要;2)不同意使用:所供资料经审查是不真实或不可信,具有造假的事实;资料证明产品不满足设计要求;企业无法提供必须要求提供的资料(四(一)2.(2)a~i部分);企业有不良的质量记录且影响较大;供应能力不能满足工程需要;3)待查:企业提供的资料不足;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条件资料不能对产品进行判断是否符合工程使用要求或缺少判断技术依据。相关单位在三天内必须补齐所有相关材料并进行再次评审。(三)材料的封板81.经评审确定为合格材料供应商和合格产品的材料样板由工作小组组长组织设计单位、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及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封板,并由监理单位保存原始资料,作为施工单位采购进货及验收的依据。具备封板条件的材料设备均需由施工单位设置现场封板仓库封板留样,并由监理单位保管至竣工验收,如因丢失损坏“样品”而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和监理的责任。2.材料的封板操作:首先对产品进行分类控制:对于体积不大的各类产品可直接进行封板(洁具产品必须封板)。对于较大的机电材料可进行实物封样或图片封样;并给出技术说
本文标题:广州亚运城工程乙供材料(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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