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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和要求(试行)一、许可项目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三、申请条件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二)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三)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四)有维护保养能力,或者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建立了合同关系,能够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五)使用者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措施,并能有效运转;(六)使用者建立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七)使用者能够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具体条件见相关的使用管理等安全技术规范。四、实施机关除大型电站锅炉、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客运索道的使用登记外,其它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由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五、登记程序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程序:2(一)申请特种设备使用者填写特种设备登记卡或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清单见附件:附件三、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附件六、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附件九、申请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附件十一、申请办理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提交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自行或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受理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当场受理的,在设备登记表上填上注册登记信息并交申请单位;不能当场受理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三)审批、发证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其他有关登记证件、牌照;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具体的使用登记程序见《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六、期限(一)登记机关接到使用登记有关材料后,能够当场审核的应当当场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使用登记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二)申请登记证数量在50台以下,应当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登记证数量在50台以上,应当在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七、变更、报废(一)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者过户的,3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二)特种设备报废时,使用者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附件锅炉使用登记附件一、锅炉登记卡(基本信息)附件二、锅炉登记卡(附填表说明)附件三、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附件四、压力容器登记卡(基本信息)附件五、压力容器登记卡(附填表说明)附件六、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压力管道使用登记附件七、压力管道登记卡(基本信息)附件八、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附填表说明)附件九、申请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附件十、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附件十一、申请办理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许可工作程序图收件、评审、代为提交登记申请(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协助开展的工作,限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文书包括《收件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使用者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目录见文件材料清单)颁发证书代办或自行领取使用证提交登记许可申请可代为提交或自行提交(提交材料包括登记卡或登记表、评审报告、汇评审情况汇总清单、使用证等)审核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归档(归档材料包括:登记卡或登记表、评审报告、评审情况汇总清单等)不符合审核、发证(由市质监局特安处办理,限5个工作日完成)准予许可材料评审出具评审报告,打印使用证和汇总清单,评审情况汇总清单,将相关数据录入监察平台;返回有关申请材料,出具文书通知书。文书、申请资料不予许可5附件一锅炉登记卡(基本信息)填表日期年月日使用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所在区所在街道(镇)法定代表人电话(或总机)E-Mail传真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电话经办人电话手机备注说明:本表由使用单位填写,并在左上角盖公章;如属自然人情况则在“使用单位”栏填上姓名及身份证号码。6附件二锅炉登记卡使用登记证号码:注册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日期设备注册代码登记代码更新日期单位内部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注册登记人员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使用单位地址省市区(县)邮政编号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锅炉型号锅炉种类锅炉房类型制造单位制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制造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产品监检单位监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安装单位安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安装竣工日期投用日期锅炉结构形式设计工作压力MPa许可使用压力MPa额定出力T/H(MW)介质出口温度℃加热方式燃料种类锅炉用途使用状态燃烧方式水处理方式除氧方式出渣方式消烟除尘方式单位司炉数量水质人员数量主要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水处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家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检验日期检验类别主要问题检验结论报告书编号下次检验日期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处理设备变更方式设备变更项目设备变更日期变更承担单位承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7《锅炉登记卡》填写说明此卡为使用单位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时填报,所有填写的数据应代表设备现时的状态,一式两份。同意登记后,应由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在表头填写注册信息。一、以下由负责注册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填写:1、注册登记机构:填写负责注册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全称。2、注册登记日期:填写注册登记的日期。3、设备注册代码: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填写。4、使用证编号:填写安全监察机构发放的使用登记证的编号,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填写。5、注册登记人员:填写负责进行注册登记(包括进行有关内容更新)的人员。二、以下由使用单位填写:1、使用单位:填写锅炉使用单位名称或锅炉业主姓名。2、单位内部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的锅炉设备编号。3、使用、制造、安装、检验等单位代码:按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代码。4、使用单位地址:应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如填写:区、街道(镇)、路(村)、号(组)。5、安全管理部门: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动力处(科)。6、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负责锅炉管理的单位人员姓名。7、锅炉种类:填写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汽水两用锅炉、热载体炉。8、锅炉房类型:填写锅炉房的设置位置,如独立、地下、中间、顶层等。89、产品监检单位:填写进行产品监督检验的当地检验检测机构。10、投用日期:填写锅炉正式投用的时间。11、锅炉结构形式:填写贯流式、水管、锅壳式等。12、加热方式:填写燃煤、燃油、燃气、电加热、余热,或其他。13、燃料种类:燃煤锅炉填写无烟煤、烟煤、褐煤、煤矸石等,燃气锅炉填天然气、城市煤气、高炉煤气等,对于燃油锅炉,填柴油、重油、渣油等。14、锅炉用途:按主要用途填写发电、生产、生活一种。15、使用状态:填写承压、常压、真空等。16、燃烧方式:填写手烧炉排、机械炉排、链条炉排、振动炉排、往复炉排、抛煤机、煤粉、流化床、室燃等。17、水处理方式:填写锅外、锅内或无水处理。18、除氧方式:填写热力除氧、真空除氧、解析除氧、化学药剂除氧、催化树脂除氧、无除氧措施等。19、出渣方式:填写机械、人工,对于燃油、燃气、电加热或余热锅炉,此栏不需要填写。20、消烟除尘方式:填写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电气除尘、水幕除尘、水冲击除尘等,对于燃油、燃气、电加热或余热锅炉,此栏不需要填写。21、单位司炉数量:填写使用单位已有持证司炉人员总数。22、水质人员数量:填写使用单位已有水质化验持证人员总数。23、主要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水处理设备:填写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自动控制装置、水处理设备及锅炉房内的分汽缸等。24、检验单位:填写设备进口、安装、定期、修理、改造、事故检验的单位。25、检验日期:填写检验工作完成,正式出示报告的日期。926、检验类别:填写安装检验、进口检验,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单独检验项目,也包括共同进行的内部、外部检验;内部、水压检验;外部、水压检验、内部、外部、水压检验等。27、主要问题:填写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如腐蚀、变形、裂纹、泄漏、材质劣化等。28、检验结论(处理):按有关检验规程规定的要求填写,如允许运行、整改后运行(修理)、限制条件运行(降压)、停止运行(判废)等;监督检验可填写合格、不合格等。29、设备变更方式:填写设备本体变化方式,如改造、修理、移装等。30、事故类别:填写特别重大、特大、重大、严重、一般等。31、事故处理:结案、未结案。32、设备变更项目:填写发生变化的主要部位或部件,如筒体、封头等,整体移装可填无。33、变更承担单位:填写承担修理、改造、移装等变动施工单位。注:所列栏目,没有该项目的填写无此项,无法填写内容的填写无,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要空项。10附件三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锅炉型号:出厂编号:年月日文件资料提供情况文件资料名称备注锅炉登记卡(基本信息)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锅炉登记卡一式二份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设计文件锅炉产品随机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锅炉产品随机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锅炉产品随机文件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锅炉产品随机文件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仅对境外制造的锅炉在用锅炉检验报告已经在用的旧锅炉安全阀校验报告压力表检定证书锅炉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仅对移装的旧锅炉标有注销标记的锅炉登记卡仅对移装的旧锅炉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抽样化验报告仅对水容量≥50升或工作压力>0.1MPa的蒸汽锅炉作作压力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目录备注注:文件资料提供情况栏中,有提供的材料打“√”,未提供的材料打“×”。申请人:年月日收件人:年月日11附件四压力容器登记卡(基本信息)填表日期年月日使用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所在区所在街道(镇)法定代表人电话(或总机)E-Mail传真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电话经办人电话手机备注说明:本表由使用单位填写,并在左上角盖公章;如属自然人情况则在“使用单位”栏填上姓名及身份证号码。12附件五压力容器登记卡使用登记证号码:注册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日期设备注册代码更新日期单位内部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注册登记人员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使用单位地址省市区(县)邮政编号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容器名称容器类别容器分类设计单位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制造单位制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制造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产品监检单位监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安装单位安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安装竣工日期投用日期所在车间分厂容器内径mm筒体材料封头材料内衬材料夹套材料筒体厚度封头厚度mm内衬壁厚mm夹套厚度容器容积容器高(长)mm壳体重量内件重量Kg充装重量Kg有无保温绝热壳程设计压力Mpa壳程设计温度℃壳程最高压力管程设计压力Mpa管程设计温度℃管程最高压力MPa夹套设计压力Mpa夹套设计温度℃夹套最高压力壳程介质管程介质夹套介质氧舱照明氧舱空调电机氧舱测氧方法罐车牌号罐车结构型式罐车底盘号码产权单位产权单位代码主要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水处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家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检验日期检验类别主要问题检验结论报告书编号下次检验日期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处理设备变更方式设备变更项目设备变更日期变更承担单位承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13《压力容器登记卡》填写说明此卡为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填报,所有填写的数据应代表设备现时的状态,一式两份
本文标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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