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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发〔2011〕关于印发《安乐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各乡属部门:《安乐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安乐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安乐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去年冬天以来,我乡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治理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等,全乡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历史的原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在我乡部门地区和行业领域仍不同程度存在,导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去年以来“打非治违”的工作成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会明电〔2011〕7号)、《湖南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湘安明电〔2011〕1号)和《武冈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规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乡在4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我省“4+1”政策法和《武冈市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武安发〔2011〕3号),通过集中执法和联合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内容:把目前各地各行业领域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重点打击。(一)具有共同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1、非煤矿山:(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矿产资源的;(2)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的。3、交通运输:(1)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教师运输车辆的;(2)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3)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4)未经市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批准的非法渡口和停靠点;(5)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渡船。4、建筑施工:(1)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2)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5、危险化学品:(1)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2)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经审批许可的,未经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6、烟花爆竹:(1)存在“三超一改”等违规行为的;(2)分线承包、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3)非法违法生产烟花爆竹、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7、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行为的。8、冶金:(1)违反法规标准进行高温金属液体生产、调运及车辆运输;(2)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以及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的;(3)未定期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音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村、各乡属部门要对近年来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的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工作步骤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分散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旬—4月下旬)1、认真制定方案。我乡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打击重点,研究制定本乡地区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广泛宣传发动。我乡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文件等形式,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将“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工作重点传达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保持“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要督促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构建良好的“打非治违”工作氛围。3、深入调查摸底。各村、乡属各部门要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无证无照和证照过期非法生产应予关闭取缔,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予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果断关闭取缔。(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上旬—6月中旬)各村、乡属各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对证照过期的,一律停产整顿,逾期不能整顿达标取证的,提请市相关部门予以关闭;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或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否则提请市相关部门予以关闭。乡属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非法违法生产严重的地区和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派出专人加强监督指导,推动“打非治违”工作。(三)检查督促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在6月下旬后,乡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检查督查活动,对全乡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集中执法、强化整改等环节进行重点督查。并及时掌握全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抽查复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乡属部门要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乡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打非治违”工作。(二)做好四个结合。“打非治违”行动要与乡政府已部署的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整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协调推进,相互促进提高,切实提高效能。乡安委会办公室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年度安全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年终考核予以扣分。(三)实施联合执法。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乡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乡属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要注意源头治理,加强与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深挖根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铲除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四)依法严厉打击。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五)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要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行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监督。(六)严格责任追究。要强化全乡“打非”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相关职能的监管主体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给予警示通报或进行督导约谈;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七)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打击和长效治理相结合,一手抓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要针对非法违法行为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不断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本文标题:安乐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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