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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前言•第1节范围•第2节描述与定义•第3节标签与产品说明•第4节生产与制作规则•第5节列入附件2的物质的要求•第6节检验与认证制度•第7节进口•第8节准则的动态审核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附录1:有机生产的原则植物与植物产品加工、包装、处理、储存与运输•附录2:有机食品生产准用物质•附录3:检验制度下的最低检验要求与预防性措施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前言•1.为了提供一个各方同意的、满足有机食品的生产、标识及产品说明的要求的方法,特制定本准则。•2.本准则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商业欺骗、市场假货及毫无根据的产品说明的为害;·保护有机农产品生产者免受其它农产品假冒有机农产品行为的影响;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确保生产、制作、储存、运输、销售各个阶段均处在检查监督之下并完全符合本准则的规定;·协调有关有机方式生产的农产品的生产、认证、鉴定与标识的各项规定;·为有机食品管理体系提供国际准则,以便在进口时对国家管理体系的对等承认;·维持并加强各国的有机农业体系,促进当地及全球性保护。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3.本准则目前尚处于对有机产品要求的正式国际协调的第一阶段,对有机产品的要求包括生产和销售标准、检验方法以及标签要求。在有机产品领域,制定及实施此类要求的经验仍十分有限。有机生产方法须遵循繁琐但十分重要的规定,而世界各国消费者对有机生产方法的理解却因地区而异。因此在本阶段承认如下事实: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本准则是协助各国制定国家规范有机食品生产、销售、标识的制度有益工具;·本准则需要定期完善和更新,以反映技术的进步及本准则实施过程产生的经验。·本准则不妨碍成员国实施更严格的规定,成员国此举的目的是为了维持消费者信任和避免欺诈行为,以及基于对等的原则,针对具有更为严格规定的其他国家的产品实施同样规定。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4.本准则就农场的有机生产、食品的制作、储存、运输、标识与销售阶段制定了原则,并为土壤的施肥及调节、植物病虫害的防治、食品添加剂与加工辅助剂使用提供了可接受的、准用的用量指标。关于产品标签,应在认证机构或部门的监督下,有限制地在经营者的产品上使用有关词语,这些词语可表明该产品采用了有机生产的方法。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5.有机农业是诸多有益于环境的农业生产方法之一。有机生产体系是以特定的、精确的生产标准为基础,这些标准目的在于建立社会、生态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了更为清楚地描述有机系统,也使用了生物的、生态的之类的术语。对有机方式生产的食品的要求不同于其它农产品,其生产程序是产品认证、产品标签及说明的最本质的部分。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6.有机的是一个标签用语,用于表示产品是按照有机生产标准生产并经过正式授权的认证机构或当局鉴定。有机农业以最低限度的使用外部投入为基础,避免使用合成肥料与农药。鉴于环境污染的普遍存在,有机农业生产方式不能够确保产品毫无残留,但采用了最大限度降低空气、土壤与水污染的生产方法。有机食品生产者、加工者及零售商均应遵守标准,以保持有机农产品的完整性。有机农业的主要目标是优化土壤生物、植物、动物与人类相互依存群体的健康状况和生产力。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7.有机农业是完整的生产管理系统,该系统能够促进并加强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循环、土壤生物活性在内的农业生态系统的健康。有机农业考虑的是因地制宜地建立一个符合区域性条件的系统,强调发挥管理行为的作用,而不是利用非农业投入。即在可能的情况下,在系统内利用耕作、生物和机械的方法而不是使用合成物质,实现任何特定的目的。有机生产系统的建立是为了: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a)在整个系统内加强生物多样性;b)增强土壤生物活性;c)保持长久的土壤肥力;d)循环利用植物与动物废弃物补充土壤养分,因此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量;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e)依赖于当地有机化的农业系统内的可再生资源;f)推广土壤、水与空气有益的利用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农业生产活动导致的任何形式的污染;g)采用精细的加工方法处理农产品,以使产品在各个阶段均能保持其有机完整性及关键品质;h)经过一段时间的转化,在各种现存农场建立有机农业。转化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当地特定的因素,如土地利用历史、所生产的动、植物的类型。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8.生产者与消费者紧密联系的概念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准则。市场需求的扩大、生产经济效益的日益增长以及消费者与生产者的距离日益加大均刺激了外部控制与认证程序的建立与发展。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9.认证的综合内容是对有机管理系统的检验。对经营者的认证程序主要以经营者与检验部门合作编写的农业企业年度说明为基础。同样,在操作水平上,标准的制定也是针对可以检验和核实的加工操作与工厂条件而进行的。若由认证机构或部门承担检验职责时,必须将其检验与颁发证书的职能区分开。为维护其廉正性,认证机构或当局的经济利益应独立于对经营者进行验证的过程。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10.除了小部分农产品是从农场直销售给消费者,大多数产品是经由已建立的贸易渠道售给消费者的。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欺骗行为,有必要制定具体措施以保证能对贸易及加工企业进行有效地审核。因此,针对过程而不是最终产品的规定,要求所有各方的行为必须负责任。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11.对进口的要求应以食品进出口检验及颁证原则中规定的对等与公开原则为基础。在接受有机产品的进口时,进口国通常会对出口国的检验与认证程序及适用的标准进行评估。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12.鉴于有机生产系统的持续变化发展而且本准则中有机原则与标准也会随之改变,因此食品标签规范委员会(CCFL)将定期审核本准则。食品标签规范委员会开始审核过程时,将邀请成员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在每届CCFL会议之前就本准则的修改向食品标签规范委员会提出建议。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第1节范围1.1本准则适用于下列产品,这些产品随附或准备随附提及有机生产方法的描述性标签:(a)未加工的植物及植物产品;(b)主要来源于以上(a)款所述的、供人类食用的加工产品。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1.2如在产品标签或产品说明上,包括广告材料或商业文件中,使用了有机的、生物动力学的生物的、生态的词语,或包括词缀的具相似意思的词来描述某产品或其配料,以向产品投放市场的所在国家的购买者示意该产品或其配料是根据有机生产方法获得的,即可认为该产品是随附了提及有机生产方法的标志。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1.3如这些术语与有机生产方法截然无关时,1.2段的规定则不适用。1.4本准则的实施并不妨碍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对1.1段中所限定的产品的生产、制作、销售、标签及检验的其它管理规定的适用。1.5所有来源于基因工程/改良生物体(GEO/GMO)的材料和(或)产品均不符合有机生产的原则(无论是种植、制作或者加工),因此它们不为本准则所认可。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第2节描述及定义2.1描述只有产自有机农业系统的食品,方可认为与有机产生方法有关系。有机农业系统采用培育生态系统的管理方法以实现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并通过各种相互依存的生命形式多元混合、植物与动物残余物的循环利用、作物选择与轮作、水管理、耕作与栽培等方式对杂草、虫害、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病害进行控制。利用一个优化土壤生物活性及物理与矿物性质的系统方法维持并增强土壤肥力,以此为手段进而保护土壤资源并为动物与植物生命提供均衡营养。采纳以植物营养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土壤施肥策略可能实现可持续生产。通过促进宿主/寄生平衡关系、增加益虫虫口、生物与耕作控制及害虫与植物感染部分的机械去除方式实现对病虫害的防治。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2.2定义用于本准则时:•农产品/来源于农业的产品指任何未加工或已加工的,销售供人类食用的产品或商品(不包括水、盐和添加剂)或动物饲料。•审核指为确定一些活动及其有关结果是否与计划的目标一致而进行的系统的、功能上独立的详细检查。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认证是官方认证部门或官方承认的认证部门为提供关于食品或食品管理系统符合要求的书面或等同形式的保证所遵循的程序。食品认证可酌情以一系列的检验活动为基础。这些检验活动可包括对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的跟踪检查、审核及成品检验。•认证部门指负责验证出售的或标识为有机的产品是否按照本准则生产、加工、制作、处理,以及进口的部门。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主管部门指拥有裁决权的官方政府机构。•基因工程/改良生物体下述临时性定义用于基因工程/改良生物体•基因工程/改良生物体及其产品是借助改变遗传物质的技术来生产的。这种遗传物质的改变不能通过交配和(或)自然重组自然地发生。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基因工程/改良技术包括,但不仅限于脱氧核糖核酸(DNA)重组、细胞熔接、微观及宏观注入、封装、基因切除及复制。基因工程生物体将不包括利用细胞核交换、转异体和杂交之类技术生产的生物体。配料指包括食品添加剂在内,用于加工或制作一种食品并出现在成品中,可能形式已经转变的任何物质。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检验是指对食品或食品、原材料、加工和分配的管理系统的详细核查,包括对加工过程中的产品与成品的检验,进而确定它们是否符合要求的过程。对于有机食品,检验包括对产生及加工系统的核查。•标签指出现在伴随食品,或靠近食品陈列的标志上,包括用于促销或处理意图的任何书写的、印刷的和图形因素。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销售指为出售而持有、展示或报价、出售、发送或以任何其它形式在市场上放置。•官方资格鉴定是由拥有裁决权的政府部门正式承认一个检查和(或)证书部门提供检查和认证服务的能力的程序。对于有机生产,主管部门可将资格鉴定职能授权于私营部门。•官方承认的检验制度/官方承认的认证制度是经拥有裁决权的政府部门正式批准或承认的制度。•经营者指为后续销售目的而生产、制作或进口1.1段说明的产品或销售此类产品的任何人。第4.6部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CAC/GL32-1999•植物保护产品指在食品、农产品、或动物饲料的生产、储存、运输、分配和加工过程中,任何用于防止、杀灭、吸引、驱赶或控制任何病虫害
本文标题: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与销售的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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