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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员版权所有李雷斌2013年11月第一版PPT2019/8/91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中国海事服务中心组织编审2012牛小兵,蒋德志,王宝军主编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2012.82019/8/92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参考教材:船舶管理,黄连忠、陈宝忠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机舱资源管理,蒋德志、李品芳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0机舱资源管理,黄连忠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2.3船舶动力装置技术管理于洪亮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9船舶柴油机李斌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8船舶辅机陈海泉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0船舶防污染技术吴宛青船舶防污染技术20102019/8/93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考核办法1.教考分离,海事局统考2.课堂作业、课后作业(PPT)3.学生讲授、评判4.自学为主,教师引导,尝试课程设计5.尝试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相结合2019/8/94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2019/8/95第一章国际公约、法规及我国的有关规定第三章船舶机械工程系统运行的基础知识第四章船舶防污染程序与设备第五章船舶安全用电第二章传热学、力学和流体力学基本知识第七章领导力和团队工作技能的运用第六章船舶电子电气管理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2019/8/96第一章国际公约、法规及我国的有关规定第三章船舶机械工程系统运行的基础知识第四章船舶防污染程序与设备第五章船舶安全用电第二章传热学、力学和流体力学基本知识第七章领导力和团队工作技能的运用第六章船舶电子电气管理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2019/8/97第一节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污染的相关公约MARPOL第二节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三节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第四节港口国监督与美国90油污法第五节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基本知识第六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相关法规第七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第一章国际公约、法规及我国的有关规定2019/8/98第八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九节NSM规则及船舶应变部署第十节中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与船旗国管理第十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第一章国际公约、法规及我国的有关规定2019/8/99第一节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污染的相关公约MARPOL第二节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三节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第四节港口国监督与美国90油污法第五节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基本知识第六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相关法规第七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第一章国际公约、法规及我国的有关规定2019/8/910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78/95(STCW78/95/10))InternationalConventiononStandardsoftraining,certificationandwatchkeepingforseafarers78/95/102019/8/911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12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产生背景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构成与编排三、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修正内容四、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电子员发证的强制性最低要求五、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电子电气员培训和发证的指导六、电子电气员最低适任标准规范2019/8/9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产生背景《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ConventiononStandardsofTraining,CertificationandWorkingforSeafarers1978,简称1978年STCW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50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之一,于1978年7月7通过,1984年4月28日生效。该公约对统一世界各主要航运国家关于海员的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的制定起到了巨大作用,对促进各缔约国海员素质的提高,有效地控制人为因素导致的海难事故和海洋环境污染,也起到了积极作用。STCW78/95公约适用范围《1978/95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ConventiononStandardsofTraining,CertificationandWorkingforSeafarers1978,简称STCW78/95公约)适用范围:有权悬挂缔约国国旗的海上服务的船员,但不包括(1)军舰、海军辅助舰艇或者为国家拥有或营运而只从事非商业性服务的其他船舶;(2)渔船;(3)非营业的游艇;(4)结构简单的木船。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产生背景IMO宗旨:从safershipping,cleaneroceanSafe,SecureandEfficientShippingonCleanOceans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产生背景2006年1月STW37次会议启动STCW公约和规则的全面审查工作。2010年1月召开的STW41次会议:终稿(散发给缔约国审议)。2010年6月马尼拉召开外交大会上通过修正案。2012年1月1日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生效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修订的8原则保留STCW78/95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不降低现有标准;不修改公约正文条款;解决不一致的问题,清理过时的要求及反映技术的发展;强调船上有效的沟通问题(人为因素);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考虑短程航线船舶、近海石油工业的特点与环境;考虑海上安保。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1978年公约:采纳:1978.7.7生效:1984.4.28STCW95修正案:采纳:1995.7.7生效:1997.2.1过渡:2002.2.1宽限:2002.8.1STCW公约是IMO首次制定的一套公约标准,并首次设定审核准则和规定。共修正7次:1991年修正案,1992年12月1日生效1994年修正案,1996年1月1日生效1995年修正案,1997年2月1日生效1997年修正案,1999年11月1日生效1998年修正案,2003年1月1日生效2006年修正案,2008年1月1日生效2010年修正案,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产生背景19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产生背景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构成与编排三、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修正内容四、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电子员发证的强制性最低要求五、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电子电气员培训和发证的指导六、电子电气员最低适任标准规范2019/8/9STCW78.95公约构成STCW78/95公约构成STCW78/95公约主要包括:公约正文公约附则公约规则(即STCW规则)公约正文主要包括三个内容:船员的发证船员的培训船员的值班STCW78/95公约构成正文条款(1-17条)附则第I章总则附则第II章船长和甲板部附则第III章轮机部附则第IV章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员…………….……规则A第I章关于总则的标准规则A第II章关于船长和甲板部的标准规则A第III章关于轮机部的标准规则A第IV章关于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员的标准………………….规则B第I章关于总则的指导规则B第II章关于船长和甲板部的指导规则B第IIII章关于轮机部的指导规则B第IV章关于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员的指导…………………….STCW78/95公约构成附则PARTA标准PARTB指导1总则2船长和甲板部3轮机部4无线电通讯和无线电人员5特定类型船舶的船员特殊培训要求6应急、职业安全、保安、医护和救生职能7可供选择的发证8值班关于……标准关于……标准关于……标准关于……标准关于……标准关于……标准关于……标准关于……标准关于……指导关于……指导关于……指导关于……指导关于……指导关于……指导关于……指导关于……指导STCW78/95公约构成STCW公约职能发证与传统发证修正后的公约确立了职能发证与传统发证两种不同的发证形式。它们都是在保证船舶正常运行及保护海洋不受污染的条件下,要求船员对其职责做到适任。所谓“职能”系指由船舶操作、海上人命安全或保护海洋环境所需的一组任务、义务和职责。公约将船舶的操作划分为以下7种职能和3种责任级别:STCW78/95公约A部分和B部分的性质和主要内容1.7项职能航行;货物装卸和积载;无线电通信。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船舶轮机;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维护和修理STCW78/95公约A部分和B部分的性质和主要内容STCW78/95公约A部分和B部分的性质和主要内容STCW78/95公约A部分和B部分的性质和主要内容2.责任级别(1)管理级系指与下列内容有关的责任级别:①作为船长、大副、轮机长或大管轮在海船上的服务;②确保正确履行指定责任范围内的所有职能。STCW78/95公约A部分和B部分的性质和主要内容(2)操作级系指与下列内容有关的责任级别:①作为负责航行或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或被指定为周期无人机舱的值班轮机员或作为无线电操作员在海船上的服务;②在相同责任范围的管理级人员的指导下,按照正规的程序,对指定责任范围内的所有职能的履行保持直接的控制。(3)支持级系指在操作级或管理级人员的指导下,在海船上与履行指定的任务、职责和责任有关的责任等级30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产生背景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构成与编排三、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修正内容四、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电子员发证的强制性最低要求五、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电子电气员培训和发证的指导六、电子电气员最低适任标准规范2019/8/9三、主要修正内容1.1规则I/1:定义和说明本规则新增概念主要包括:电子员(Electro-TechnicalOfficer)、电子技工(Electronic-TechnicalRating)、适任证书(CertificateOfCompetency)、培训合格证书(CertificateofProficiency)、证明文件(Documentaryevidence)、保安职责(SecurityDuties)、高级值班水手(AbleSeafarerDeck)、高级值班机工(AbleSeafarerEngine)等概念。确定适任证书(COC)、培训合格证书(COP)、证明文件(Documentaryevidence)定义;确定了证书分为三层:适任证书(COC)-【按第II、III、IV和VII章要求,签发给船长、高级船员和GMDSS无线电操作员】培训合格证书(COP)-【签发给海员的除适任证书以外的证书】证明文件(Documentaryevidence)-除适任证书、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以外的用以证明公约的相关要求得以满足的文件。船舶管理(电子电气专业)天津理工大学李雷斌版权所有1.2规则I/2证书和签证修正案对证书的签发、签证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则I/2-1规定:适任证书只能由缔约国在核实(Verification)了任何必要的文件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后签发。规则I/2-2规定:按照规则V/1-1和V/1-2签发给船长和高级船员的证书只能由主管机关签发。规则I/2-7.1和7.2规定:按照规则I/10认可证书的主管机关,在认可适任证书和按照规则V/1-1和V/1-2签发给船长和高级船员的培训合格证书时,应确保(Ensuring)这些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
本文标题:船舶管理电气ch13-ST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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