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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保指令介绍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测试QuickElectronicEquipmentCo.,Ltd.(Changzhou)指令/管理办法介绍欧盟RoHS指令介绍及内容欧盟WEEE指令介绍及内容欧盟包装指令简介欧盟Eup指令简介《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介绍及内容相互之间关系RoHS/WEEE背景WEEE指令的目的在于提高报废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及再循环率,从而降低最终处理的电子废料的数量,以此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RoHS指令的目的非常明确,在欧盟市场上禁止含有某些有害物质的产品出售及使用。根据该法案,自2006年7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电子电气设备必须禁止使用铅、水银、镉、六价铬等重金属,以及聚溴二苯醚(PBDE)和聚溴联苯(PBB)等阻燃剂。RoHS/WEEE目的近几十年来,全球电子电气工业呈现膨胀式发展。电子电气工业领域内的技术更新越来越快,不断缩短着产品的升级换代周期。同时,电子产品的结构也呈现出日趋复杂的势头。电子电气工业在给人类带来方便和益处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堆积如山的电子垃圾,世界各国处理报废电子电气产品的负担越来越重。电子电气垃圾给全球生态环境造成的消极影响正越发严峻。2001至2002年间,欧盟地区内,仅德国一国用于处理电子垃圾的支出就高达3至5亿欧元。鉴于此,欧盟希望通过制定WEEE及ROHS两个“姊妹”环保法律来控制这种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保障欧盟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同时彰显其在欧洲乃至全球确立的环保先驱的形象。指令的制定原则和法律基础欧盟的环保方针(EUEnvironmentalPolicy)遵循四项原则:(1)预防原则(2)预防胜于补救(3)对环境的破坏要优先从源头进行解决(4)对环境造成破坏的污染者需要支付费用WEEE和RoHS指令都遵循着欧盟环保方针的原则:污染者付费。在该两项指令中,产品的制造商被认为是污染者,而有义务负责污染废弃物的处理。对于谁是制造商的问题,指令的条款3有明确的定义:a.用自己的品牌制造和销售产品者b.用自己的品牌销售他人产品者c.将产品进口到欧盟各成员国的进口者ROHS内容及对象《RoHS》指令的基本内容是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气电子设备产品中,禁止或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二苯醚(PBDE)和多溴联苯(PBB)等六种有害物质。含量限制量:各均匀材质部分中含有的铅、六价铬、汞、PBB与PBDE含量低于1000ppm,镉的含量低于100ppm。对象:正常运行而依赖于电流或电磁场工作的设备和指令2002/96/EC(WEEE)附件ⅠA中列出的能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的设备,且这些设备的设计电压是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RoHS豁免清单(1)1.小型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5毫克/灯。2.一般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盐磷酸盐10毫克;——正常的三磷酸盐5毫克;——长效的三磷酸盐8毫克。3.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4.本附录中未特别提及的其它照明灯中的汞含量。5.阴极射线管、电子部件和发光管的玻璃内的铅含量。6.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达0.35%、铝含量达0.4%,铜合金中的铅含量达4%。7.——高温融化的焊料中的铅(即: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超过85%);——以下用途中所使用的焊料中的铅:服务器,存储器、用于交换信号产生和传输的网络基础设施、电信网络管理设备;——电子陶瓷产品中的铅(例如:高压电子装置)。8.根据修改关于限制特定危险物质和预制品销售和使用的第76/769/EEC号指令的第91/338/EEC号指令禁止以外的镉电镀。9.在吸收式电冰箱中作为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的六价铬。9a.聚合物装置中十溴二苯醚的应用;9b.铅青铜轴承外壳及其轴衬中铅的应用;10.顺应针联接系统中使用的铅RoHS豁免清单(2)11.根据在第7(2)条中提及的程序,欧盟委员会应评价以下方面的应用-----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灯泡。12.热导枪钉模组涂层中所用的铅13.光学玻璃及滤光玻璃中所用的铅及镉。14.微处理器针脚及封装联接所使用的含两种以上组分的焊料中的铅(铅含量在80%与85%之间)。15.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中半导体芯片及载体之间形成可靠联接所用焊料中的铅。16.线形白炽灯硅酸盐灯管中的铅;17.用于专业复印设备的高强度放电灯(HID)中用作激发的卤素铅;18.当放电灯被用作含磷的仿日晒灯(suntanninglamps),比如含有BSP(BaSi2O5:Pb),以及用于重氮复印、平版印刷、捕虫器、光化学和食物加工过程的特种灯,.含有磷时,比如SMS((Sr,Ba)2MgSi2O7:Pb),放电灯中的荧光粉触媒剂的铅含量在其重量的1%或以下;19.紧凑型节能灯(ESL)中作为主要汞齐合金的特定成分(PbBiSn-Hg和PbinSg-Hg)中的铅以及作为辅助汞合金PbSn-Hg中的铅;20.液晶显示器(LCD)用于连接平面荧光灯前后基片用的玻璃中的氧化铅。*本清单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WEEE内容2005年8月13起欧盟所有成员国及其公民都有回收和处理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义务。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承担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消费者自此日期之后也不能简单地把报废电器电子产品当作未分类的废弃物一扔了事。当购买一件新产品时,他们可以在一对一的基础上把旧的电器电子产品送回商店以及其他收集点免费进行处理。*标识欧盟市场销售的所有需要回收和处理的家电和电子产品将必须贴有打叉的垃圾桶图案的特殊标签,以提醒消费者该产品不能随便弃置!WEEE回收率和在利用再循环率*(7)、(8)序号被置括号之中,表示该项目暂不受RoHS指令限制!序号产品类别回收率再利用再循环率1大型家用电器80%75%2小型家用电器70%50%3信息和通讯设备75%65%4消费类产品75%65%5照明设备70%50%6电气电子工具70%50%(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70%50%(8)医用设备(被植入或被感染的产品除外)2008年12月31日前确定9监测和控制仪器70%50%10自动售卖机80%75%各国完成情况所有欧盟国家在2006年5月均已将ROHS指令转化为本国的法律法规!欧盟25个成员国中除英国和马耳他外,其他成员国均已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实施WEEE指令的具体措施。94/62/EC包装指令目的防止产生废弃包装物,其次作为附加的基本原则,对包装物再使用、再循环和实现其他形式的废弃包装物回收以及由此减少对这类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范围适用于投放欧洲共同体市场的所有包装物和所有废弃包装物,不管它们是工业、商业、办公室、商店、服务业、家庭或其他场所使用的或废弃的,也不管使用的是什么材料。内容(主要两部分)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含有害于环境的物质的限制以及降低资源消耗的措施。特别提醒!!指令94/62/EC第十一款规定的有害重金属含量最大允许极限为100mg/kg,是对每件包装的基本要求,应理解为是底线的或最低的要求,但并非是唯一的要求。EUP指令介绍宗旨:该指令首次将生命周期理念引入产品设计环节中,旨在从源头入手,在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回收、后期处理这一周期内,对用能产品提出环保要求,全方位监控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目的:指令的实施将促使生产商采用先进的环境化设计技术来生产用能产品,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某些有害物的使用量最小化,并使排放到环境中的排放物最少,从而达到减少环境破坏以及保护资源的目的。范围:非常广泛,按欧盟EUP指令条文内容所示,原则上包括所有投放市场的用能产品,生成、转换及计量这些能源的产品(不包括运输工具),以及用于装入用能产品中并在市场上独立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部件。产品消耗的能源包括电能、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待指令生效后,欧盟委员会将对暖气与热水设备、电动马达系统、家庭与服务业的照明设备、家用电器、家庭与服务业的办公室设备、通风与空调设备等作出环境化设计的实施方法,涵盖产品所含的原材料、生产方式、使用方式(包括耗水耗能情况)、产品寿命以及产品报废时的处理方法或可以循环再造的程度。中国市场上的电子产品、热水器、电动发动机系统、住宅及第三产业的照明设备,以及暖气、通风和空调系统将是首批须符合标准的产品类别。ROHS/WEEE/EUP关系EuP指令(Aug2007)RoHS指令(July2006)WEEE指令(Aug2005)产品设计物料采购生产周期完结应用回收、减少再用、循环循环使用RoHS/WEEE影响近年来,国外各类技术贸易壁垒重重。2005年8月13日,欧盟率先开始实施了《关于废旧电气电子设备指令》的WEEE指令;2006年7月1日,欧盟《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RoHS指令正式实施,广东一千五百余家的企业出口受阻,直接受影响出口额超百亿美元。《RoHS指令》和《WEEE指令》规定纳入有害物质限制管理和报废回收管理的有十大类102种产品,前七类产品都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电器产品。继WEEE、RoHS指令之后中国出口欧盟产品又遇绿色壁垒,欧盟另一项主要针对能耗的技术壁垒指令——“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EUP指令)又将实施。目的和意义(一)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作为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处理再利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体现“污染防治,预防在先”环境保护原则,落实“从源头抓起”的工作思路;(二)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纳入行业管理,法制化;(三)实现有毒有害物质在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替代或减量化,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四)实现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确保电子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五)积极应对欧盟两指令。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四章二十七条•第一章总则(1~8条)•第二章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9~21条)•第三章罚则(22~24)•第四章附则(25~27)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内容大纲核心内容---产品设计要求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和生产需要采用环保和便于再生利用的方案(第二章:9、10、14条)。第九条:电子信息产品设计者在设计电子信息产品时,应当依据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易于降解、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第十条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在生产或制造电子信息产品时,应当依据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易回收处理、有利于环保的材料、技术和工艺。第十四条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制作并使用电子信息产品包装物时,应当依据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用无毒、无害、易降解和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标识要求(1)电子信息产品进入市场需要标注有毒有害材料名称与成分、环保使用期限、是否可回收的标志(第二章:11、13、14、16)。第十一条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由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者自行确定。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应当在其生产或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上标注环保使用期限,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前款规定的标注样式和方式由信息产业部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标注的样式和方式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第十三条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对其投放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进行标注,标明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标识要求(2)前款规定的标注样式和方式由信息产业部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标注的样式和方式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第十四条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制作并使用电子信息产品
本文标题:绿色环保指令介绍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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