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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外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比较研究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迅猛发展,从北美、欧亚的发达国家到非洲、拉美和前苏联集团中的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同时,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都致力于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积极参与包括社区建设、地方自治、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等区域性公共事务,还包括积极参与国际决策,解决各种全球性问题。可见,非营利组织已经成为全球化时代国际治理的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一、非营利组织的界定及特征关于什么是非营利组织,国际、国内学术界对此所下定义不尽相同,甚至国际上有不同的称谓或术语,如“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独立部门”、“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公民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免税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等。但是这些不同的概念基本上包含了介于政府组织和营利性组织之间的一切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这个概念一开始主要指美国社会中那些根据联邦税法获得减免税待遇的特殊组织,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流行,渐渐成为学术界较为通行的一个一般性概念。美国学者沃夫(Wolf)依据非营利性组织的特征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了界定,他指出非营利组织有五个方面的特征:有服务大众的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结构;有一个不致令任何人利己营私的管理制2度;本身具有合法免税地位;具有可提供捐赠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符合这五个特征的组织一般被认为是非营利组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王名博士认为:非营利组织(NO-ProfitOrganization)(NPO)是指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公益性或互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清华大学NGO研究所邓国胜博士指出: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有服务大众的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所得不为任何人牟取私利,组织自身具有合法免税资格和提供捐助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的组织。综观国内外学者对非营利组织的界定,我们可以将非营利组织理解为:以服务大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志愿性和自治性的正式组织。从各种对非营利组织的界定中我们不难发现非营利组织拥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志愿性等重要特征。第一、非营利性。这是指非营利组织不应具有牟利宗旨或动机,不能通过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来获得收人以维持自身的存续和发展。非营利组织不具有利润分配机制,但它可以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不能返还给所有者和管理经营者,而是投人到体现和反映组织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中去,其财产以及运作财产的收益不归属任何个人,而是属于社会。第二、非政府性。这是非营利组织区别于政府组织的本质属性。即非营利组织不能像政府一样通过征税等手段获取资金、财产,以作为自身运作的支持。它不隶属于政府,其活动不受政府的直接制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责任能力。3第三、公益性。即非营利组织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取向,以共同价值观为思想基础,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第四、自主性。非营利组织依法建立,是与政府组织、市场营利组织相并列而存在的独立社会组织体系,有正式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有成文的章程制度,拥有相对的自主权。第五、志愿性。参加组织的成员都是自愿而非强制的,组织成员都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奉献精神,通常以志愿服务的形式接受社会的检验。在我国,非营利部门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可以总结为以下六类,即:社会团体(如各种慈善会、基金会、学会、研究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各种民办的非营利性的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如国家举办的学校、医院、研究所、新闻机构等);单位内部的社会团体(如高校内存在的学生社团等);特殊社团法人(这类组织包括国家根据特定目的或特定法律设立的社会团体等)等等。可见,非营利组织的范围是及其广泛的,它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领域,并且能够为政府机构、企业以及其他服务对象提供多种服务。但是我国的事业单位,虽然在功能上是实现公益事业,满足公共需求的社会组织。但事业单位由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由国务院及各级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登记,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均由政府决定和财政供给,是公办组织。事业单位组织,和三元结构模式下的NPO不同,最根本的,就在于它们实现社会功能的机制不同。4事业单位体制,同其他类型的单位组织一样,其组织机制都是中央集权的、单一中心的,权力、资源、决策等配置的流动方向从上至下传递,形成一体的组织形态满足各自分配的功能;而NPO作为公民社会的组织形态,是多元化的、决策分散的、在公民的参与和表达中形成的社会自组织形式。因此,事业单位还很难看作是第三部门,本文暂不论述。二、国外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1、美国的非营利组织美国的非营利组织通过提供教育、培训、咨询、扶贫救济等各类服务在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方面举足轻重,是美国社会中一支重要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力量。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在总体上是一个很大的部门,其活动的一大特点是动员大批志愿人员参与各种非营利的慈善活动。在美国的非营利组织中,宗教性的慈善服务组织、社区互助和公益服务组织、各种慈善救济基金会、联合劝募组织等都是影响很大而且很有特色的非营利组织。此外,许多享誉全球的机构,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费城交响乐团、美国企业研究所等,都是非营利机构③。在美国,非营利组织自20世纪70年代出现后得到了迅速发展。据1985年的统计资料,美国从事非营利组织的雇员④已超过全美就业人员的25%,拥有私人财富的巧%。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在国外的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非营利组织就达到了100万个,非营利组织在美国已成为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占5美国总消费和总就业数的相当份额。1999年56%的18岁以上的美国成年人参加过志愿工作。2000年,科%的26岁以上的美国成年人参加过志愿工作,工作量超过400万全日制雇员,工值2390亿美元。2000年美国社区基金会约550个。2002年美国133家最大的基金会资产总额为14980亿美元。目前,美国非营利组织已达到160万个,总支出6700亿美元,占GDP的9%。非营利组织雇员近l100万(占全美支薪雇员的7%);有志愿者630万(占支薪雇员和志愿雇员的n%)。9.11事件发生后,美国非营利组织迅速伸出援助之手,组织了成千上万的志愿者,为帮助受难者、缓解政府的压力做了大量的工作。2、英国的非营利组织英国的非营利组织往往被称为“志愿部门”或慈善组织。其活动集中在教育研究、文化娱乐和社会服务三个领域,其中最具特色的是非营利科技社团,如英国皇家学会、爱丁堡皇家学会、科学促进协会、皇家研究所、生物学协会、工程研究所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所等。这些组织一般都具有悠久的历史,通过出版科学刊物、资助科学研究、举行各种形式的科学会议等,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些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会费、财团及个人捐赠和政府资助等。据英国慈善委员会统计,至2001年年底,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共有188116个团体登记立案,其中有27338为附属分支机构,因此,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至2001年年底共有160778个主要的慈善团体,其年度总收人共为267亿英镑。从规模上看,英国的非营利组织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6界第2位。3、澳大利亚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在澳大利亚人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澳大利亚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有慈善团体、俱乐部、私立学校、教堂、协会、游说议员者组织等形式,其主体是社会福利服务组织。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府设立基金鼓励社区服务,一批开展社区服务的非营利组织得到了很大发展。有资料显示,1993年澳大利亚的以社会福利服务组织为主体的非营利组织已达到11000个,它们都具有一定的规模,约有员工10万人,还组织了许多的志愿工作者。1994年,福利服务组织总支出48亿澳元(约合人民币250亿元),提供的服务包括护理床位2.7万张,公寓床位5.1万张,日平均送餐5.5万份,受益残疾人21.5万。澳大利亚的非营利组织(社会福利服务组织)都是由民间经办的,它们与居民的关系很密切,可以更灵活、更有效率地适应和满足居民的需要,从而减轻政府负担;它们与政府是一种合作关系,可以平等地通过竞争机制获得政府的资助,同时,它们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政府规定的服务。4、日本的非营利组织日本的非营利组织大多成立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并于1995年开始得到快速发展。根据日本经济企划厅的统计,19%年日本具有正式法人地位的非营利组织已达25万多个,尚不具有正式社团地位的非营利组织约有85000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5%和非农就业人7口的3.5%。日本的非营利组织主要集中在医疗卫生保健、社会福利和国际合作领域。在日本,政府对非营利组织进行多方面严格的限制,致使非营利组织的民间性和独立性较弱,非营利部门⑤被人为分割成许多门类,各自有专门的主管部门,受专门的法规约束,只能在专门为它们划定的领域里活动。因此,日本非营利组织的规模比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小得多。三、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第一、社会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尽管我国对社会组织发展理论研究的时间尚短,但社会组织的发展已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多年里,社会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两个大的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以后的30年。在第一个30年里,我国社会组织的演变趋势是从具有一定独立性和一定数量规模向完全丧失独立性和数量大为减少转变;在第二个30年里,我国社会组织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而重新获得相对独立的发展空间,并且在这个空间里以转型、重构、新生等种种形式发展起来。(一)1949年-1978年:国家总体控制下的社会组织发展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中,国家一方面长期扮演着“全能政府”角色,在经济领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在社会领域也大包大揽,推行行政垄断,政府办科技、办教育、办卫生、办文化、办体育等,从而以强大的行政吸纳能力控制着民间社会发育的资源;另一方面则从上8而下组建团体型组织,通过这些组织把政府能力可能有所不及的社会生活领域纳入其控制之下,因而,社会组织在这30年中不可能得到相对独立的发展空间和机会。这一时期的人民团体、准政府团体以及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覆盖了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并且按照国家的意志,肩负着作为中国共产党联系各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重任。这种功能性定位表明,它们必须依靠政府并且要协助党和政府工作,是国家对社会实行总体性控制的辅助力量。因此,在理论上,很难把这些团体视为现代公民社会组织;不过,它们毕竟发挥了公民社会组织的某些作用,并且人们也正是在这些组织中获得了社会生活的经验。(二)1978年-至今:改革开放时代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改革开放以后的30年,我国社会组织逐渐获得新的发展空间、机会和资源,并且开始扮演新的社会角色,形成了一定的组织结构特征。概括地说,改革开放时代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空间、机会和资源来自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政府在转变职能的过程中不断放弃其在计划经济时代承担的社会职能。社会生活领域的自主性不断增强,使得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开始发育成长。二是国家对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尤其是是21世纪以来,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各级政府,几次较大规模地削减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制度的减量式改革,必然走向社会开放、自我行动进而自我组织起来的政策和制度空间。就像经济领域发生的“官退民进”过程一样,在其无力承担责任的一些社会事务领域,政府也不断退出,转而走向9“社会事务社会办”。三是与经济组织市场化改革相联系的单位制萎缩和瓦解。随着国营企事业单位的“非单位化”和成建制撤消,以及非公有制企事业组织的蓬勃兴起,尤其是住房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重建和逐步完善之后,传统单位社会的萎缩和瓦解便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四是我国公民志愿精神的发展。我国公民的志愿精神发展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来说,突出地表现为志愿参与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以及为社会组织的志愿活动提供物质捐献。五是国际资源的进入。1978年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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