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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我院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负责将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市疾控慢病科负责健康档案的监督与管理。二、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医疗卫生单位,要注意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导出健康档案等居民个人信息。授权导出使用后,应及时销毁。三、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应保证居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能自动汇总到电子健康档案中,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四、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五、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六、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电子健康档案应有专(兼)职人员维护。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表的中医体质辨识内容由中医医务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其他医务人员填写。八、电子健康档案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开发、信息传输全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统一的相关数据标准与规范。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应与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系统相衔接,逐步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行为的信息共享。丹北镇埤城卫生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我院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二、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并经过区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三、我院应积极通过公安、社区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五、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六、接种单位应将接种信息及时录入计划免疫管理系统。丹北镇埤城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落实《丹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和《丹阳市卫计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开展各项目任务。二、根据《丹阳市卫计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拟订辖区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负责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开展档案建立、管理、使用等相关培训工作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四、负责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审核、整理、归档、保存,定期组织乡医开展重点人群随访工作。五、负责电子化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审核,对采集的居民健康信息进行电子化归类,保证各居民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六、负责协调社区,每月举办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每年举办九次以上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并保证实施效果。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各项目工作进度,每月按要求统计上报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八、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做好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认知晓率和满意度。九、按时参加上级举办的项目培训,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丹北镇埤城卫生院
本文标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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