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学生会章程序言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学生会,于2008年10月开始筹备,2009年9月9日正式成立,是在系党支部的领导下和系团总支的指导、监督下,依照学院的规章制度、系里相关规定和本会章程,由经管系在籍学生组成开展工作的学生社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管系学生会是经管系同学联系学院和系里各级组织的桥梁和纽带,是经管系广大同学根本权益的忠实代表,充分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努力活跃第一课堂,并广泛开展学术、实践、文艺、体育、公共关系和内部联络等第二课堂活动,活跃经管系的学术氛围,树立勇于拼搏、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丰富经管系同学的课余生活,着力解决同学们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贯彻国家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为同学服务,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努力推动良好的系风、学风建设,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需要的合格人才。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一)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二)沟通系、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系的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三)协助系、院各级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四)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系、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五)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六)加强同兄弟系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的目的第四条本会采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责任负责制。第二章会员第一条经管系在籍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成员。第二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在学生会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对学生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三)有权参加学生会各种组织和各种活动。(四)有权通过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2(五)遵守学生会章程、附则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六)执行学生会、系团总支、系党之部的决议。(七)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完成各项任务,维护学生会声誉。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一条经管系学生代表大会(系学代会):(一)系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决策、执行机构是系学生会主席团。(二)每年年底召开。(三)会议由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系团总支书记、系团总支副书记、系团总支委员、系学生会委员(含委员)以上学生干部、各班班长和各团支部书记组成参与。(四)大会职责:1)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代表系学生会主席团所作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3)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4)听取意见、建议。5)公布新一届学生会成员名单。第二条经管系各班委会是系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在系学生会主席团和各班班长的领导下,与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为广大同学服务。第三条本会下设主席团、秘书处、监察部、宣传部、学习部、文娱部、体育部、保卫部、女生部和男生部。第四条主席团:(一)系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决策、执行机构。(二)主席团职能:在学期初形成系学生工作的整体框架;集中各部活动计划,统筹全局,对各部进行合理分工,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监督落实常规工作;在学期末做好总结反思;在特殊情况下,可向系团总支提出人员跨部调动任免。(三)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男女各一)。每届学生会主席团自系学代会公布后进入实习期,于第二学期开始起正式履行职权,直至下一学年第一学期结束之后卸任。(四)主席职能:主持学生会总体工作,分管秘书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协调、监督和指导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布置各部门的工作,做好学生会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加强与兄弟系学生会以及院级学生会、广播台、各社团的交流和沟通;传达学院及系指示和决定,深入了解和掌握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定期组织召开部长、班长会议,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调整、任免部门负责人,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的顺利且有效的开展。(五)副主席职能: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别分管监察部、体育部、保卫部、男生部和宣传部、学习部、文娱部、女生部工作。特殊情况下代理主席主持工作;做好部门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抓好干部的考核工作,协调学生会与外界社团同行的关系,有效地分工合作;依照分工管理好所辖职能部门的工作,搞好资料的收集和汇总,起草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六)主席团成员要求:成绩优秀,在同学中有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责任心,有较强的领导和沟通能力。第五条秘书处:(一)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三人(男女要保持一定比例),委员满额九人。(二)职能:负责学生会日常管理工作。审批登记会议登记情况,制定值班制度;起草、整理、收发、保存学生会文件、通知等工作;档案管理;协调各部活动,合理安排学生会各部活动时间;组织各项会议学生工作会议,负责大型活动的布置及调度;负责收取各部计划、总结;负责学生会活动经费及实物财产的保管;负责与其他高校学生组织、校内学生团体的交流合3作事宜;负责对来联系相关活动赞助商。(三)人员要求: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第六条监察部:(一)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男女各一),委员满额六人。(二)职能:积极开展相关的自律宣传活动,增强同学们的自律意识;监督学生会各部成员活动,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评记录;对学生会其他各部活动进行跟踪评估,写出书面考察报告,于年终参与优秀部门的测评;登记、管理学生会账本。(三)人员要求:工作认真负责,有正义感及责任心。第七条宣传部:(一)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男女各一),委员满额六人。(二)职能:承担学生会整体形象的宣传工作。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如活动简讯和活动照片;管理宣传栏,出板报,书写张贴宣传标语,各类海报、通知等;同时负责对外宣传的工作;放映电影,丰富同学生活。(三)人员要求:有书法、绘画、硬笔等一定书画特长和语言表达技巧。第八条学习部:(一)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男女各一)人,委员满额六人。(二)职能:负责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任课老师的综合测评,向系里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以加强师生联系,联系优秀的导师为同学作报告,以提高同学们的综合能力,组织开展百科知识大赛等活动,发动组织同学进行科技发明与创造的活动,举为各种学术报告以及经验交流,增长见识,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三)人员要求: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责任心强,乐于助人。第九条文娱部:(一)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男女各一),委员满额六人。(二)职能:负责组织各种各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如晚会、比赛等,丰富广大同学课余外生活。同时负责对班级文艺工作指导和培养文艺人才,加强对文艺人才的储备。(三)人员要求:性格开朗,能歌善舞,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第十条体育部:(一)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男女各一),委员满额六人。(二)职能:负责配合、组织各类体育比赛;培养体育人才,加强对体育人才的储备;管理篮球、足球等系队或协会。(三)人员要求:热爱体育运动,有一定的体育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第十一条保卫部:(一)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男女各一),委员满额六人。(二)职能:预防、配合、处理院系各级学生组织侵害学生正当合法权益事件,开展维权活动,为学生提供适当的法律咨询支持;宣传维权思想,把维权和自律相结合,帮助学生认清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负责维持各类会议会场秩序;保证同学们在校安全。(三)人员要求: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第十二条女生部:(一)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男女各一),委员满额六人。(二)职能:负责维护广大女生的权益,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女生的意见和要求;开展各种有益于女生身心健康的活动;检查女生宿舍卫生及安全,确保女生安全;负责系礼仪队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女生节活动和手工艺品展等活动;联合男生部做好相关工作。(三)人员要求:只限女生,善于沟通,具有处理日常事务能力。第十三条男生部:(一)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男女各一),委员满额六人。(二)职能: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男生的意见和要求;检查男生宿舍卫生及安全;负责系礼仪队员4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相应合适的活动;联合女生部做好相关工作。(三)人员要求:只限男生,善于沟通,具有处理日常事务能力。第四章财务及工作制度第一条本会的经费来源于党支部和团总支的专项拨款,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第二条主席团根据各部门在学期初递交的部门工作计划情况,制定本学期学生会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递交于团总支。团总支根据规划和预算情况划拨相应的经费使用额度。第三条各部门举办各项活动,须在活动举办前以书面形式起草活动策划书,包括活动的详细策划方案和经费预算,交由主席团批准后,递交于团总支审核,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须在三天内向秘书处上交活动资料存档,一周内向主席团提交活动总结和相关票据,经主席团核准后,到秘书处报销相应费用,在监察部的监督下据实登记账本,过期、核准不通过、未登账者,后果自行承担。第四条各部可协助秘书处负责资金筹集事项。第五条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到账后,统一交于秘书处,在监察部的监督下据实登记账本。秘书处、监察部在收到款项两天内告知主席团。监察部须认真记录账目。所有报销费用,须持正式票据,由主席团主席批准签字和团总支审核签字的书面策划书到秘书处报销,秘书处携带由主席团主席签字的正式票据到监察部记账。第六条账本,主席团每月审核一次并盖章,团总支委员每学期末审核一次。第七条各部部长应于每学期初主持拟定该学期工作计划,并于开学第一周上交主席团核准,经核准后交由团总支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所有活动资料必须呈文字稿和电子档交由秘书处存档。各部应于每学期束,向主席团上交部门该学期工作总结,主席团向团总支上交学生会该学期工作总结。第五章主席团、部长选举任免细则第一条经管系学生代表大会公布新一届学生会成员名单。第二条主席团、正部提任:由各部正部推荐,向主席团提交第一推荐一人和第二推荐一人(秘书处第二推荐两人)名单,主席团对各部的名单进行审核研究,并交由团总支、党支部进行审核批准,并于系学代会上公布。第三条主席团成员资格:副部级(含副部级)以上大二学生;成绩优秀;在同学中有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责任心,有较强的领导和沟通能力;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第四条部长成员资格:委员(含委员)以上大二学生;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第五条团总支保留对选举中出现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置权。第六条主席团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会章程,经系团总支、系党支部开会研究后,可予以免职。第七条部长任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会章程,主席团可向系团总支递交免职文书,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免职。第六章干部产生及任免细则第一条副部长任免:(一)副部长提任:由各部正部、副部研究推荐,向主席团提交第一推荐一人和第二推荐一人(秘5书处第二推荐两人)名单,主席团对各部的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并于系学代会上公布。(二)副部成员资格:委员(含委员)以上大一学生,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三)副部长任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会章程,主席团可向系团总支递交免职文书,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免职。第二条委员任免:(一)委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在成
本文标题:经管系学生会章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35222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