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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技术博览会2008.6.21-6.24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技术博览会2008.6.21-24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参展指南本《参展指南》旨在简化参展手续,是为参展单位顺利完成参展而设计。请各参展商仔细阅读并携带《参展指南》到现场以备参考。请尽快在截止日期前将所需表格填返,否则,大会组织者将不能完全保证展商得到相应的服务。对《参展指南》及其中表格有任何疑问,请即洽主办单位。此《参展指南》服从展览场地的展馆使用规定。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技术博览会2008.6.21-6.24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2索引1.综合信息与相关服务1.l展览地点l.2时间安排1.2.1报到、布展1.2.2展商进馆时间1.2.3展出1.2.4撤展1.3相关服务单位1.3.1博览会办公室1.3.2主办、承办单位1.3.3技术讲座1.3.4运输代理1.3.5施工管理办公室1.3.6旅游代理1.3.7广告代理1.3.8其它2.展商须知2.1进馆凭证2.1.l观众2.1.2参展商2.1.3展台承建商2.2展品运输2.3展品进出展场2.4展台设计与施工2.4.1标准展台2.4.2展馆数据2.4.3展台特装2.5展台管理与安全2.5.1管理总则2.5.2管理费2.5.3危险物品2.5.4障碍及突出物2.5.5展商职责2.5.6清洁2.5.7空箱堆放2.6展台用水、电、气2.6.l展台用电2.6.2展台用水、用气2.7责任2.8其它2.9展览会施工单位须知(附件一)2.10国内展品运输指南(附件二)2.11场地广告价格(附件三)3.递交表格3.1展商胸卡/参观券索取(表格一)3.2会刊/每日快讯广告(表格二)3.3技术讲座申请(表格三)3.4展台用电/施工水电申请(表格四)3.5标准摊位楣板及配置(表格五)3.6家具/灯具租赁申请表(表格六)3.7电话线/上网线租赁申请(表格七)3.8饭店住宿申请(表格八)3.9技术交流室及设备租赁申请(表格九)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技术博览会2008.6.21-6.24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21、综合信息与相关服务为了确保展会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展商须遵守各项协议条款与规定,如有修改意见均须以书面形式提交主办单位由其签字确认,主办单位有权对所述条款和规定进行解释,有权处理本指南未能述及之一切情况。1.1展览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2、3、4、5、6、7号馆1.2时间安排:1.2.1报到布展:2008年6月19-20日8:30–17:001.2.2展商进馆时间:2008年6月21-24日8:301.2.3开幕典礼:2008年6月21日9:30展出时间:2008年6月21日9:30–16:302008年6月22-24日9:00–16:301.2.4撤展时间:2008年6月24日16:30备注:1.请持展位确认函报到、布展。2.租用标准展台的展商,请于2008年6月20日布展。3.在布展及撤展时,如参展商在规定时间外加班,须于当天15:00前通过主办单位申请,费用自行承担。加班费用为:2500元人民币/小时4.展出期间,每日闭馆时间即为动力电断电时间。1.3相关服务单位1.3.1博览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4060室电话:010-6859657768519501传真:010-68538552E-mail:ccoea@mei.net.cn1.3.2主办、承办单位: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4060室邮编:100825电话:010-6859657768519501传真:010-68538552联系人:孙光铸先生张晋生先生葛文彬先生E-mail:ccoea@mei.net.cn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技术博览会2008.6.21-6.24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3中国摄影家协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红星胡同61号邮编:100005电话:010-65134004传真:010-65253433E-mail:dairong@cpanet.cn联系人:戴榕小姐北京华港展览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国展中心综合服务楼邮编:100028电话:010-84600315传真:010-84600325联系人:刘宝存先生E-mail:liubaocun@ciec.com.cn1.3.3技术讲座: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电话:010-6859657768519501传真:010-68538552联系人:孙光铸先生张晋生先生1.3.4运输总代理: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16层B11室邮编:100004电话:(8610)65614171传真:(8610)65614170E-mail:info.bjs@exhibition.baltrans.comJoyce.yue@exhibition.baltrans.comcao.yue@exhibition.baltrans.com联系人:袁媛小姐曹玥先生BALtransInternationalCargoltd.B11&B15,16/F,HanWeiPlaza,NO.7Guanghua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P.R.China,100004TEL:(8610)65614171FAX:(8610)65614170E-mail:info.bjs@exhibition.baltrans.comJoyce.yue@exhibition.baltrans.comcao.yue@exhibition.baltrans.comATTN:Ms.JoyceYuanMr.EricCao1.3.5施工管理办公室:国展施工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6号国展中心1号馆二层客服中心电话:010-84600234、84600236传真:010-84600213联系人:胡贺新先生施工管理办公室水电科电话:010-84600243、84600242传真:010-84600213联系人:王福平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技术博览会2008.6.21-6.24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41.3.6住宿、旅游代理:邮电国际旅行社电话:010-65098142传真:010-65098143联系人:李君旭先生E-mail:lijunxu95@sina.com1.3.7广告代理北京国机联创广告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丹棱街3号A座5层电话:010-82606921,13601111261传真:010-88377256联系人:刘唐山北京泛太平洋国际广告公司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国展中心6、7号馆二层电话:010-8460058584600588传真:010-84600593联系人:陈永领先生1.3.8其他北京国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部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6号国展中心3、4号馆连接体电话:010-8460051313701113080传真:010-84600513联系人:王宝华先生1.3.中除1.3.1,1.3.2,1.3.4,1.3.5为指定单位,其他均为推荐单位2.展商须知2.1进馆凭证2.1.1观众所有观众均由主、承办单位、支持单位及参展商邀请,参展商可填写《表格一》索取参观券。2.1.2参展商参展商须填写《表格一》中工作人员名单并传回主办单位,报到时即可领取展商证,凭展商证进场。2.1.3展台承建商租用光地的展商,其展台承建商须向施工管理办公室申请施工证(详见附件一“展览会施工单位须知”),凭施工证进场。2.2展品运输2.2.1北京市政府规定,货车能在三环内通行的时间是24:00-6:00之间,如参展单位自运展品货车晚间抵达,请在展览中心正门对面停车场内停一夜,第二日进场。2.2.2一切与展品运输有关事宜,详见附件二,并联系保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技术博览会2008.6.21-6.24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52.3展品进出展场2.3.1参展单位展品进入展馆后,请及时到物品登记处登记并妥善保管底联;撤展时凭底联到原登记处换领展场出门证明。(2-3号馆的展商到物品登记1处登记,4-5号馆的展商请到物品登记2处登记。物品登记处位置详见展览中心平面图)。2.3.2展会开幕至闭馆期间,不能将展品移离展台、展馆。2.4展台设计与施工2.4.1标准展台下面表格是标准展台的基本配置,不可交换、转让、退款。配置面积㎡9182736地毯地毯面积㎡9182736家具间讯台1234白折椅481216洽谈桌1234电器射灯369125安培220伏单相座(最大500瓦)1234备注:任何改动要求均须得到主办单位的书面批准,展商必须将改动的具体要求书面通知主办单位2.4.2展馆数据2、3、4、5馆一层相关技术参数2、3、4、5馆二层相关技术参数地面承重5000kg/sq.m.380kg/sq.m.馆高施工高度中间位置(虚线以内)高度10M四周位置(虚线以外)高度3M施工搭建限高6M5.4M2.5(展台搭建限高)进货口4.5m(宽)X4.6m〈高)无电梯至二层供电三相四线380/220交流50周波/秒注意提供4DBBox每个45KW总能力-180KW/馆柱子尺寸0.55mX0.55m2.4.3展台特装a.租用光地摊位展商,在展台装修过程中须遵守各项搭建规定以及政府和主办单位的有关规定。展商在施工前,须向中展集团技术保障部施工管理办公室报送施工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交纳施工管理费、施工证件费等(详见附件一展览会施工单位须知)。b.展台装修、搭建必须设计合理、牢固可靠。特装修展台最好采取开放式,前排展位背板不得超过3.5米,布展材料须使用防火或阻燃材料。c.展馆之间板、地面、天花或任何其他建筑物严禁用钉、钻凿或任何装修。由参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技术博览会2008.6.21-6.24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6展商原因造成展台、装修及展场损坏的,参展商应负全责。展品摆设及展台设计须顾及对临近展台视野及观众人流的影响。2.5展台管理与安全2.5.1管理总则a.展台仅供参展商展示其产品使用。b.展品的展示与现场操作不得妨碍邻近展商的展示活动。对按规定属于有噪音、有害、有危险或不适合展览会正常进行的展示装置和现场操作,主办单位有权将其撤离或做出调整,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展商承担。c.展厅内禁止吸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毁坏及损失均由展商自负。d.展位内使用音响设备应严格控制音量(不得超过90分贝)。2.5.2管理费该展场一切服务均为统一经营(包括展台施工、展品运输及物品租赁等)。a.如参展单位所租用展位为光地,须支付施工管理费。b.任何非指定装卸单位及叉车等不准入场作业。c.参展单位在场外购买鲜花进入展场,展场有关部门将根据品种、数量收取管理费。2.5.3危险物品展馆内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有害及危险物品。2.5.4障碍及突出物展厅通道应始终保持至少3米。展商不得在通道或空地处堆放任何阻挡物品,悬挂标记或突出物,以至影响周围展商的展示活动。2.5.5展商职责a.展商对展品演示的安全操作负责,凡对观众可能造成伤害的演示必需有妥善的安全保护措施。b.展商必须保证其展品在演示时不会产生诸如激光、毒气等有害身体健康的射线或气体。c.在整个展期,主办单位将提供保安服务,但展商仍需小心保管展品及财物,任何遗失与损坏均由自己承担。d.展台须随时准备接受有关安全部门的安全检查。2.5.6清洁展厅内公共区域如通道的环境卫生由主办单位负责,展台内的清洁工作可由展商通过主办单位请人打扫、其费用应由展商自负。2.5.7空箱堆放展览现场不设物品堆放处,如有特殊需要,请直接于指定搭建商或运输商联系,否则,展商必须将其空箱运回自己单位或在现场请人清理。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技术博览会2008.6.21-6.24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72.6展台用水、电、气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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