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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师大研〔2017〕19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以及《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杭师大研〔2016〕15号)文件精神,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奖学金类型1、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2014级及以后缴学费的新入学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在入学初始阶段进行评定,主要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及开学后的入学阅读测验成绩进行排名。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率为100%,各专业获得一等奖学金的比例不超过15%(若有推免生,可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获得二等奖学金的比例不超过30%,获得三等奖的比例不超过55%。金额由研究生院规定发放。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是研究生在经过一学年的学习后,对其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社会活动及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各专业获得一等奖学金的比例不超过15%,获得二等奖学金的比例不超过30%,获得三等奖的比例不超过55%。金额由研究生院规定发放。3、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除研一新生以外的所有在读研究生(延长学制者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是研究生自入学以来,对其所有的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社会活动及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名额由研究生处划拨。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至少发表二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获得全国教指委主办的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只能获一次国家奖学金。4、经亨颐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校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研究生的经亨颐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人,每人奖励30000元。经亨颐奖学金研究生参评者,除具备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且参评当年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②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社会实践或学生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5、马云卓越师范生奖“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是我校最高师范专业奖学金,由著名校友马云捐资设立,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德才兼备,成长为优秀的人民教师和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申请对像: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要求:①至少曾获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次,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或教师合格水平达标测试成绩列本专业前5%的申请者优先考虑。注:“马云卓越师范生奖”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外设奖学金评选当学年不能兼得。6、单项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年的实际情况,分为“科研成果奖”、“创新创业奖”、“社会工作奖”、“文艺体育奖等。各单项不设比例,但获奖人数不超过各专业总人数的20%。7、其它类型荣誉(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的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参评当年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2)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干部的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为:院级研究生干部(学院研究生会成员、各专业班长、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党支部委员、各社团干部)评优比例不超过学院研究生干部数的15%;要求:①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届以上(含一届),有较高的思政政治素质,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热心社会工作;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任劳任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并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校级研究生干部由校研究生院研工部评定。(3)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研究生整个研究生学习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情况的总体评定。申请者必须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者才能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人数的15%。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一项及以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两项(次)及以上;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如考上国内国外博士研究生,可以直接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4)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盲审成绩在BBB以上或AAC者可以申请优秀硕士毕业论文。符合申请条件者,按其答辩成绩排名,获奖学生名额不超过其所在专业人数的10%。二、评定程序1、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所下拨的名额对各专业名额进行分配并公布。2、研究生本人对照评定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3、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所有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4、学院将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后送交至学校研究生处研工部;5、发放荣誉证书和奖金。三、评分规则1、各类奖学金评奖成绩计算方法新生学业奖学金:考研初试成绩*0.7+入学阅读测验*0.3。(注:若某专业有调剂考生,则改为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0.35+复试成绩*0.35+入学阅读测验*0.3)学业奖学金:总分=(课程分+科研分)*0.8+(各类获奖加分+思政考核、社会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加分)*0.2。统计自上年9月(含)至当年8月(含)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思政考核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参照此时间节点评定)国家奖学金:总分=(课程分+科研分)*0.8+(各类获奖加分+思政考核、社会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加分)*0.2。统计自研究生入学后至当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思政考核等。经亨颐奖学金:总分=(课程分+科研分)*0.8+(各类获奖加分+思政考核、社会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加分)*0.2。统计自研究生入学后至当年经亨颐奖学金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思政考核等。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总分=(课程分+科研分)*0.8+(各类获奖加分+思政考核、社会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加分)*0.2。统计自研究生入学后至当年马云卓越师范生奖学金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思政考核等。优秀毕业生:总分=(课程分+科研分)*0.8+(各类获奖加分+思政考核、社会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加分)*0.2。申请该项荣誉者,在研期间必须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统计自入学至申请材料上交截止日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思政考核等。2、各类具体分数计算方法(1)课程分计算方法(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分=所修课程总学分所修课程门数(2)科研分计算:科研分主要包括论文分和课题分。1论文分①发表一篇被中国知网收录的普通期刊文章,字数在5000字以上,加3分,增刊减半(核心期刊的增刊可以加3分),普通刊物加分每学年10分封顶。②发表核心期刊(不含增刊)文章一篇,加10分,加分不设上限。③发表一级核心期刊(不含增刊)文章一篇,加20分,加分不设上限。④若普通期刊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高等学校文科文摘等权威媒体全文转载,加20分。权威媒体类目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确定。⑤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加3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加6分;参会和论文宣读、会议性质需提供相关作证材料。论文宣读加分每学年10分封顶。注:(一)、两位作者合作发表论文或申请课题的,第一作者(负责人)*0.6,第二作者(第二合作人)*0.4。(二)、三位及以上作者合作发表论文或申请课题的,第一作者(负责人)*0.5,第二作者(第二合作人)*0.3,第三及以后作者(第三及以后合作人)*0.2。(三)、如果导师为论文合作者,则将导师名字除去后再折算分数。(四)、录用通知在评选学年奖学金时只作参考不折算分数,评选优秀毕业生时作减半计算。核心期刊名录参考评奖当年杭州师范大学最新版的《国内一、二级学术期刊名录(人文社科类)》,并结合北大核心期刊及南大CSSCI期刊每年公布的名录动态调整。2课题分国家级课题加50分,省部级课题加20分,市厅级课题加10分:如省级新苗人才计划、省、市外文学会课题加10分。校级课题加4分:如创新基金加4分,另外,校级挑战杯学生科研立项加3分,院级创新基金加2分。若有2人或2人以上共同申请的课题,折算比例参考论文分。(3)各类获奖荣誉①校、院级竞赛优胜奖加1分,三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3分,一等奖加4分(如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学术沙龙竞赛、学院或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学技能竞赛);如为团队获奖,且无法确定成员的主次顺序,则按以上相应级别奖项等级的一半加分。如可以确定成员主次顺序,则按照科研分折算比例折算。②市级竞赛优胜奖加2分,三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4分,一等奖加5分。③省级竞赛优胜奖加3分,三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5分,一等奖加6分。④国家级竞赛优胜奖加4分,三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6分,一等奖加7分。⑤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加5分,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团)干部加2分(同类奖项就高加分)。⑥校级学术之星加4分。⑦校级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立项加3分,获奖、立项如有合作者,按科研分折算比例折算。⑧文明寝室评比,一学期平均分数排名前10%的寝室,成员每人加4分。前11%-30%的寝室,成员每人加3分。⑨其它校外非官方性荣誉称号经认可后可加1分。注:若无法确认获奖等级的各级各类竞赛(如“十佳歌手”比赛),一律加3分。(4)思政考核、社会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加分计算:①研究生会: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兼职辅导员加5分,其它研究生会成员经研究生会全体成员投票及学院考核后,产生优秀研会干部和良好研会干部两种等级,获得优秀研会干部称号的加4分,获得良好研会干部成员的加2分(优秀比率为30%,良好毕率为70%)。担任学院各办公室助理,经考核优秀的加4分,其余加2分(优秀比率为20%)。②各专业班长,按班级人数可获得相应的加分。专业人数在20及以上的,加4分;专业人数在10-19人之间的,加3分,专业人数在9人及以下的,加2分。注:以上①②两项均为一学年任期计算,同类性质任职就高加分。如任期未满一学年,则按相应分数除以12个月,再乘以实际担任职务的月数计算分数。③党员干部:支部委员加3分。④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讲座活动,每次加0.1分(范围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框定,不计入学术记分卡类的讲座)、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每次加0.2分(获奖不重复记分)。⑤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报名的志愿者服务工作(需有明确证明材料),国家级的大型活动0.6分/天,最高加6分、省级活动0.5分/天,最高加5分、市级活动0.4分/天,最高加4分、校院级活动0.3分/天,最高加3分。(时间紧、任务重、志愿者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下,经研究生办公室认定志愿者可以追加1分)。志愿者服务分最高每学期不超过10分。四、其他有关规定1、凡申请上述奖学金者,须在当年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含)之前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和补交。2、凡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各类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1)有课程不及格者;(2)在公寓内使用违章电器受到保卫处通报者;(3)所在寝室2次被评为较差寝室者;(4)不当言论或行为导致学院荣誉受损者;(5)在申请过程中如果与学校研究生院文件有违背之处,以学校研究生院文件为准。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2018年11月20日
本文标题: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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