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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XX县纪委监委(2018年X月X日)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吹响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冲锋号。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排头兵和纪律部队,队伍的整体素质很大程度决定了管党治党成效。如何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执纪铁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根据地区纪委统一部署要求,XX县纪委监委利用近一个月时间深入到全县各级基层纪委(纪检组),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察看、个别谈话、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情况XX县共有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X个,纪检监察干部共计X人,其中乡镇纪委X个X人,街道纪工委X个X人,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X个X人,县纪委监委X个X人。县纪委监委共有编制X个,实有正式在编人员X人,其中行政编制X人,事业编制X人,工勤编制X人,抽(借)调X人,妇女干部X人,非党员干部X人,少数民族干部X人,35-2-岁以下X人,36至45岁X人,46至55岁X人,大专学历X人,本科学历X人,本科以上学历X人,法律、审计、财务等专业人员X人。乡镇(街道)共有纪检监察干部X人,其中专职干部X人,妇女干部X人,非党员干部X人,少数民族干部X人,35岁以下X人,36至45岁X人,46至55岁X人,大专学历X人,本科学历X人,本科以上学历X人,法律、审计、财务等专业人员X人。县直单位共有纪检监察干部X人,其中专职干部X人,妇女干部X人,非党员干部X人,少数民族干部X人,35岁以下X人,36至45岁X人,46至55岁X人,大专学历X人,本科学历X人,本科以上学历X人,法律、审计、财务等专业人员X人。(一)人员年龄结构分布情况(图表1)30岁以下X人,30-35岁X人,36-40岁X岁,41-45岁X人,46-50岁X人,51-55岁X人,55岁以上X人。051015202530岁以下30-35岁36-40岁41-45岁46-50岁51-55岁55岁以上21231591140人数-3-(二)人员学历水平及专业分布情况(图表2、图表3)大专以下X人,大学专科X人,大学本科X人,本科以上X人。法律专业X人、审计专业X人、财会专业X人,其他专业X人。(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分布情况(图表4)1年以下X人,1-5年X人,6-10年X人,11-15年X人,16-20年X人,20年以上X人。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履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5,6%39,47%37,45%2,2%学历水平大专以下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本科以上18,22%0,0%6,7%59,71%专业分布法律审计财会其他010203040501年以下1-5年6-10年11-15年16-20年20年以上204510323年限-4-县纪委监委始终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通过不断提升整体功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廉政勤政,确保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严格准入制度,优化队伍结构。严格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标准把好进人关,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出台实行《XX县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明确了县纪委监委部室主任、机关干部、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纪检干事选用条件,对监察体制改革中检察院转隶人员及拟进入人员进行严格政审把关。同时在干部调配中,注重选调熟悉农经、财政、审计、工程预算、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干部。近3年来,先后调整县纪委班子成员X名,调整乡镇纪委书记X名,从检察院转隶及基层选拔X名优秀干部到县纪委工作,配备基层专职纪检副书记和纪检干事X名。(二)健全监管机制,规范干部行为。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工作机制,将近年来建立的干部监督管理、执纪办案、请示报告、工作例会、述职述廉、督促检查、责任追究、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等30余项工作制度和纪律、21项工作职责汇编印发至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和机关各部室;制定了《关于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关于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定期联系贫困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的通知》《XX县-5-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和日常行为禁止性规定》等,明确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各部室工作职责和分工,将纪委监委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分工等上墙公开公示,让群众知晓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全面监督;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问责机制,合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有效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近3年来,X名纪检监察干部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受到诫勉谈话,X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坚持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坚持落实每周三晚政治理论学习和每月一次例会学习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基础;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以纪律教育年、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讲堂、廉政专题学习讨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反腐败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制定了《XX县2018年度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方案》,借助“学思践悟讲堂”、执纪审查及办案安全等专题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水平和能力;通过外派学习、跟组督导检查,挂职锻炼、跟案调训,并采取将乡镇纪检力量整合到县纪委监委集中办案的方式,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更多地参与到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调查中来,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年来先后开展了X项专题教育活动,受教育纪检监察干部X余人次,开办业务培训班X期,培训X余-6-人次,选调基层纪检干部在县纪委挂职培训X人次,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X人次。(四)强化培养交流,激发内生动力。对综合素质较高、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采取压任务、压担子的办法,进行培养锻炼;对年龄偏大、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对工作实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极大激发了干部队伍内生动力。3年来提拔、交流纪检监察干部X人,其中提拔到正科级X人,副科级X人;交流到县直担任单位一把手X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乡科级及以上干部占X%。目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虽在不断地完善和提高,但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一是干部业务素质不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面狭窄,思想固化,办案手段传统,缺乏学习和创新,致使业务能力未跟上新形势的要求;专业人才稀缺,特别是在基层,懂法律、审计、财会等专业人才较少,致使部分工作开展不便;新进的纪检监察干部不熟悉业务,学习的主动性不够,缺乏办案经验,没有参与过复杂案件的执纪审查工作,谈话能力不足,甚至个别长时间未进入工作状态,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干部配备不齐且存在专职不专用问题。根据中纪发〔2011〕X号、X纪发〔2012〕X号文件精神,我县明确乡镇(街道)纪(工)委需配备纪委-7-书记、副书记各X名,专职纪检(监察)干事X名。但目前X个乡镇、X个街道共配备的专职纪检干部只有X名。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还分管着同级党委(党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及包联村(社区),加之当前维稳及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致使各基层纪委书记用在本职工作上的时间相对减少;乡镇纪检干事也同样承担了大量的其他工作,基本上是“革命工作一块砖,哪儿里需要哪里搬”,甚至个别干部身兼纪检干事、扶贫干事或综治干事等其他数职,很难保证专职专用;乡镇纪委选举配备的纪委委员,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挂名的,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县直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把主要精力基本放在部门业务工作上,将纪检监察工作作为辅业来抓,未能将纪检监察工作和部门业务结合起来共同开展相互促进,且在平时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只满足于上级交办、催办的各项任务,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意识较差。尤其是近年来新设立的县直纪委(纪检组),大部分单位没有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而兼职的纪检干部也经常变动,致使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长期滞后。四是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存在。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与责任,但个别干部由于思想麻痹松懈,出现“厌战”情绪,履职不尽责,造成工作上失职失责、执纪违纪问题发生。近年来,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力的X名基层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对违-8-反工作纪律的X名纪检监察干部予以党政纪处分。五是督促指导存在欠缺。当前在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情况下,县纪委监委虽能正确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然性,但是实际工作中,仍较多的偏向于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真正在干部队伍建设上下的功夫还是不足,特别是对县乡两级基层纪委(纪检组)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督促指导和有效措施较少。四、原因分析(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足。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新时代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及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力度不足,“四个意识”树的不牢,没有站在政治的高度去思考和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个人工作也未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二)思想不稳定,心态失衡。有的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得不偿失;有的认为抓纪检监察工作容易得罪人,工作压力大,干部交流慢,政治待遇低,岗位津贴少,得不到回报;有的干部因工作强度和难度较大,且时常不被人理解,产生思想和心态波动,而单位和领导又往往忽视了干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没有做好干部思想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9-部心理落差,从而导致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能安心工作。(三)要求不严格,能力不强。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要求不够严,总以工作繁重复杂为借口,未能真正认识到自身不足,工作态度消极,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自主创新的能力较差,于是在政治上放松警惕,行动上降低标准,工作上放之任之,更谈不上培养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力。一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体制不完善不合理,特别是对于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存在缺位,由于他们编制本身隶属于各单位部门,其所在单位对其拥有主要管理权,这就导致在工作安排上很难做到专职专用;二是干部交流、提拔任用制度不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考察基本上仍完全依托组织部门执行,县纪委组宣部没有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本系统交流及考察制度或办法,致使个别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工作,出现“厌战”情绪;三是协调配合机制未有效落实。县纪委监委虽建立了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联动配合不畅,各自为政现象。四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监督约束的各种纪律、制度、办法等常常只是口头上讲或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到行动上,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同时县纪委监委并未单独设立干部监督-10-室而是由组宣部代管履行监督职责,很多时候因工作等原因监管职责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从而疏于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管。五、对策和建议(一)强化思想教育,正信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基础和首要任务。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日常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党支部生活会、专题教育活动、常态化警示教育等活动,大力开展思想和理想信念教育,切实让纪检监察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担当意识,严格自我监督,始终将思想建设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一以贯之。(二)加强学习培训,提能力。坚持以为人本,从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入手,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以“内化于心提境界,外化于形强能力”为目标,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举办的“学思践悟”大讲堂活动;开展纪检监
本文标题:如何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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