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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滨学校教师安全教育培训老师们,我们学校搬入新校已三个年头,在安全隐患重重的环境中,我们全体师生安全平安,这有功于我们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大家都知道,学校校门、围墙现已基本竣工,大中小二十多个班级拥挤在一个四合院内,乘车船上下学,校门外摊点卫生问题,课间及体育活动场地,特别村小安全等,随时向我们敲响警钟,安全决不能松懈。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触目惊心的数字敲响了校园安全警钟。意外伤害成为头号威胁,春游没有了,课间活动减少了,体育课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尽管这样校园伤害事件仍令家长和学校谈之色变。据调查,中小学生人身伤害的第一因素是意外伤害,其中发生在校园中的伤害事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楼道拥挤造成学生受伤、课间追跑打闹造成划破或骨折、课堂上被铅笔头扎伤、实验过程中被烫伤、溺水身亡等意外事件令人防不胜防。现在学生大都是独生子女,单亲或留守儿童,自小娇生惯养,法制观念淡薄,道德素质较差;部分学生学习负担重、压力大,加上情感和人际关系处理不当,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诱发自残、自杀或以其他方式危害社会等极端行为,酿成悲剧。在这些因素中,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当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重大障碍和威胁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由于安全方面内容量大面广,今天主要学习当前教师在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引起我们的注意。安全包括校内安全、校外安全,既有学生,也有教师安全。上下学,课堂内外,安全无处不在。应该说,我们广大教师基本上都能注意到学生安全的重要性。但不可否认,在教师群体中,也存在着个别教师安全意识淡漠的现象,细分起来有如下几种:1.“严师型”如,中学生注意稳定性不高、易分散、自制力差,因此易调皮捣蛋。对于这些调皮的学生,有些教师就采用“严师出高徒”的教育方法对学生施行体罚,如对懒惰的学生就用抽懒筋的方法,即用教鞭打手掌;对撒谎的学生就用掌嘴的方法;对上课讲小话的学生就用黑板刷刷嘴巴的方法。细细分析起来,教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因为法制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体罚学生的危害,自然更谈不上对学生安全的重视。2005年11月1日下午语文课期间,因小A喊其他同学绰号,扰乱了课堂纪律,教师张某对其进行了体罚,造成小A右下颌软组织轻度挫伤。次日,小A的家长到学校交涉,张某当面向小A及其家长赔礼道歉。学校支付2643元医疗费,并对张某进行了通报批评。2.粗心型一些教师由于过于粗心,没有发现学生身体的异常现象,因而使危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发生。某高中的一名高二学生,因逃课去网吧,被老师批评并停课一天后,从七楼跳下身亡。回顾其出事前的一些状况,该生所在班的班主任深悔自己粗心,没能及时发现这名学生在精神状态上的异常。其实事后据该生的同学反映,这名同学由于父母离异,一直就喜欢独自一人行动,被停课当天就曾对同学说自己不想活了。某中学一名教师在上课时,因15岁的男生傅某不遵守课堂纪律,对他进行教育拒不认错,这位教师十分气愤,先用右手推傅某的左肩膀一下,傅某仍不承认错误,该教师又用右手打傅某胸部和后腰各一拳。傅某当日下午四时感到腹痛,晚九时送医院诊断,诊断为脾破裂两处,并怀疑有白血病。经急诊手术,将脾切除,并在手术中确定傅某因原患有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引起脾肿大。傅某做完脾摘除手术17天后已基本痊愈,但由外科转内科治疗白血病时,在内科住院24天后突然死亡。分析出现上述两则案例的情况,造成两起学生死亡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不在教师,但如果我们的教师平时对学生细心一些,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3急躁型当前在我国,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案件中,30%左右的是由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引发的。同时,相当一些的中小学校里存在着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由此给学生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也屡见不鲜。而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教师由于工作压力过大造成的心理问题外,还有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教师对学生缺乏爱心与耐心。现年13岁的范玲玲在河南西峡县某学校学习。2002年9月下旬的一天,上数学课时,数学教师赵某在课堂上向范玲玲要数学作业,因范站在座位上未动,赵老师便又重复喊了一声,让范玲玲把作业交上来。但赵老师看到范玲玲还没有做完作业时,一气之下就把作业摔到地上,并对其来回推搡,接着又照范玲玲同学的脸上打了几耳光。当时,范感到头晕眼黑,第二天开始出现高烧症状,接着出现恶心、头疼、头晕、呕吐、不能走路、大小便失禁、神志不清等症状,后经司法技术鉴定为阻塞性脑积水。试想,如果上述案例中的赵老师能耐下性子,对孩子多一些爱心,耐心地询问范玲玲,而不是盛怒之下对其进行体罚,其后也就不会有赵玲玲的肉体上的痛苦,也不会有赵老师心灵上的折磨了。因此,教师缺乏爱心和耐心,也是造成未成年人安全问题的原因之一。4.粗暴型2004年10月22日清晨,万年县青云镇某中学16岁的花季少年姜祖斌,突然死在外婆家的床上。22日凌晨7点钟的时候,姜祖斌的外婆走进房间叫外孙起床。然而,连唤几声也没有把姜祖斌叫醒。见姜祖斌没有反应,她便走到床边,一边拍着外孙的脸一边叫唤。这时,她看见外孙姜祖斌的嘴角有一点点血,便用手轻轻地帮他抹掉了。再叫他起床时,还是没反应,姜祖斌的外婆才慌了神,等姜祖斌的外公闻讯赶到后,已经摸不到姜祖斌的脉搏了。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得知姜祖斌的死因是自杀。姜祖斌的母亲饶雪枝认为,导致儿子自杀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他曾多次被该校初三(6)班化学老师当众辱骂殴打、物理老师的多次变相体罚,儿子自尊心极大地受到伤害,导致他害怕上学,不愿上学,挨打后回家不敢告诉家长,最后对生活感到绝望而服毒自杀。饶雪枝坚定地认为,某中学教育管理的松懈、老师的素质差、教育方法欠妥是导致姜祖斌自杀的导火索之一,学校和化学老师对本次事故应负一定的责任。5.代管型2003年12月8日上午第四节课,某小学一年级(1)班学生在没有教师在场的情况下做作业。教师在上课前曾到教室给该班学生布置作业,并让各小组组长维持纪律。7岁的陈某在写作业时,多次与同桌说话。陈某所在小组组长郭某(7岁)便拿起课本击打陈某的头部数下,致使陈某当场昏倒在地。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派人把陈某送往医院,经诊断为癫痫病(击打行为系诱发因素)。陈某住院45天,其间花去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600元。后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陈某将学校和郭某及监护人诉至法院。审判结果:学校应对教师疏于管理、安排未成年班干部维持课堂纪律的职务行为承担侵权责任。郭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按教师的指示维持课堂纪律的,对此造成的后果应由学校承担,受害人陈某虽有违纪行为,但并不成为他人实施侵权的理由,陈某本人没有责任。评析:根据《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管理学生的权利,但这是一种职权,只能依法行使而不能随意转让。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到课堂维持秩序,应告知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管班级,而不能将管理学生的职责交给未成年的班干部,其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教育要求的。老师们,安全问题很令我们头痛,在以后的工作中,随时做好这项工作。谢谢大家!2016.8.30
本文标题:教师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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