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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123号函)关于印发《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铁路工程安全
-1-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沪昆湘安质〔2010〕123号关于印发《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参建单位:为规范公司所管辖建设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和规避工程风险,保护参建各方利益,公司组织制订了《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2-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管辖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和规避工程风险,保护参建各方利益,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铁道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的意见》(铁建设〔2009〕235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管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第三条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实事求是;重点防范,动态调整”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第二章工程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第四条依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等级,将安全风险等级分为极高、高度、中度和低度四级;依据隧道风险等级及风险集中度等,将隧道风险等级划分为I级、II级和一般隧道。其它工程风险划分为风险桥梁、风险路基和其它风险工程等。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3-第五条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工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计和施工阶段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担任,组员包括副总工程师及工程部、安质部、计财部、建设指挥部负责人及各参建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隧道风险源管理措施的督促、检查、落实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参建单位均应成立由管段项目机构负责人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管段工程的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第六条公司的管理职责(一)制订公司工程风险管理实施办法。(二)负责组织审查设计阶段极高、高度风险等级隧道风险评估及其他安全风险工程。(三)全面负责工程风险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职责(一)安全质量部职责1.负责组织初步设计阶段工程风险评估工作,监督检查施工阶段参建施工单位工程风险评估落实情况。2.负责组织专家对设计阶段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处理措施的审查。3.负责督促、检查工程风险源管理和相应施工措施的落实。-4-4.负责Ⅰ级风险隧道、桥梁和路基等隐患分级督办管理工作。(二)工程管理部职责1.负责组织设计阶段风险工程相关技术方案审查。2.督促各单位及时收集、分析风险工程技术信息。3.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现场核对,对风险工程技术方案、超前地质预报、量测、注浆等提出技术管理要求。(三)计财部的主要职责按规定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并检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四)建设指挥部职责1.监督管段参建单位开展工程风险评估,检查风险工程设计方案执行和相关施工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审核参建单位隧道风险评估报告,全面负责管段内Ⅱ级及以下等级风险隧道和风险桥梁、路基等工程建设管理日常工作。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职责(一)制订设计阶段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细则。(二)负责勘察设计阶段隧道风险评估工作,提供风险评估资料,报建设单位审查,依据风险评估意见修改设计。(三)建立风险工程跟踪机制,组织风险工程设计交底,收集施工阶段超前地质预报、水文地质、围岩量测等风险监测信息,参与施工期间隧道风险评估,动态优化风险管理技术。(四)根据风险源监测结果,提出风险处理设计意见,进一步完善施工阶段风险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5-第九条施工单位的职责施工单位是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对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深埋长大隧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地质灾害、深水大跨桥梁墩台施工、高陡边坡路基施工、跨越既有线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等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依据专项评估意见完善施工技术方案,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及防范风险的具体技术措施,选择适宜的施工工艺,制订风险防范及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制订本单位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细则及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开展工程施工风险评估工作;对工程风险实时监测,定期反馈,实施动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三)按照设计要求,落实工程风险技术方案和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第十条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一)参与制订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二)参与并监督施工单位工程风险评估与管理,检查工程风险技术方案和措施落实情况。第四章工程风险识别与评估第十一条隧道典型风险识别可参照《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6-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进行,其他工程参照《暂规》,结合安规、规范、施工工艺与有关规定,确定典型风险因素。第十二条公司对工程风险评估工作施行全面管理,参建各方在公司指导下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勘察设计阶段隧道风险评估工作的主体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阶段隧道风险评估的主体是施工单位。第十三条工程风险评估的重点是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财产损失、工程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等风险事件进行评估。第十四条工程风险等级判定应采取专家评估模式或委托专业评估模式,专家应由科研、院校、设计、施工行业内工程专业人士等组成。第十五条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的内容按阶段确定,可研阶段主要对线位、初步方案及可能出现的重大地质灾害及应对措施进行评估;隧道初步设计阶段主要对设计方案,包括断面形式、衬砌类型、施工方法、支护参数以及应急方案等进行评估。施工图阶段风险评估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设计方案需进行重大修改的工程进行评估,内容同初步设计阶段。第十六条施工阶段隧道风险评估主要是施工图评估基础上,针对不良地质、特殊岩土、深埋长大隧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塌方、瓦斯、突水(泥、石)、岩爆、大变形等典型风险等开展工程防护措施、施工方法和支护参数等专项风险评估。桥梁工程要侧重于大型基坑开挖、大跨及特殊结构桥梁施工、-7-跨线施工、移动模架施工、下覆岩溶桩基施工、高墩施工、深水桥梁施工等风险评估。路基工程要侧重于高边坡路堑、顺层路基、松软土路基、过渡段、下覆岩溶路基施工等风险评估。其他工程主要有既有线施工等风险评估。第十七条各阶段风险评估工作均应编制评估报告,记录评估过程、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等内容,做到内容全面、数据完整、客观公正,提出的对策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第十八条评估为高度和极高风险等级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将相关资料需报公司审查,并将评估成果意见纳入设计文件。第五章工程风险管理第十九条工程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施工全过程。参建各方依据工程地质、施工环境和条件对工程实施动态、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跟踪处理。第二十条开工前,公司将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印发相关施工、监理单位,并组织设计单位通过综合或专项技术交底等形式进行风险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根据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环境及地质条件核查结果,提出有关风险(主要是安全和环境风险)质疑,由设计单位在风险技术交底时解答或明确解答时间,并形成会议纪要。第二十一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工程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在施工图风险评估基础上,结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本单位-8-具体情况,识别新的风险,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进行施工阶段隧道风险评估,并应经过本企业评审。第二十二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报告经项目总监签认后报公司,对评估为高度和极高的风险工点公司组织评审,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形成评审意见,施工单位根据意见完善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识别的风险,其包括风险描述、监测方案、应急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工况和环境巡视、作业面状态描述、风险处置过程和发展趋势等内容;施工单位应专人负责风险监测项目,实时监控各系统运行情况。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依据不同的检测内容,编制施工监测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仪器设备、监测频率以及监测数据分析等。第二十五条为确保施工安全,建立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危险源。对I、Ⅱ级风险隧道要建立进洞人员自动登录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瓦斯监测系统(瓦斯隧道)、隧道交通红绿灯调度管理系统、应急逃生系统、声光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综合监控系统。上跨既有线连续梁、特殊结构桥梁、深水桥梁、高墩桥梁和既有线施工等,施工单位应设置远程视频监视系统。-9-第二十六条监测项目隧道:人员进洞情况、超前预测预报地质、围岩量测、地质水文、降雨量、瓦斯、衬砌和开挖质量等。特殊结构桥梁:大型设备、线性和应力等。特大基坑:对边坡位移和应力、临近建筑物的沉降与位移、地下水变化、基底隆起等。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对新识别出的风险,提出风险处理措施,风险分级调整经总监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对极高、高度的风险分级调整,经组织评审和汇总后并报送主管领导。第二十八条风险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管理。(一)各参建单位成立风险工程领导小组,Ⅰ级风险隧道、风险桥梁和风险路基的管理由各参建单位局项目部成立重大技术管理和隐患分级督办小组,建立督办台账,施工单位按日上报工程水文地质和施工情况等信息公司直接负责跟踪。Ⅱ级风险及一般隧道的管理由施工单位处项目分部成立技术管理和隐患分级督办小组对危险源建立督办台账,施工作业队按周上报工程水文地质和施工情况等信息建设指挥部和监理负责跟踪。全部风险工点由施工单位负责现场管理,按月上报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情况等信息到分级管理部门。(二)重大技术方案管理小组主要是加强对风险桥梁、路基和风险隧道的复杂岩溶(暗河)、突水突泥点、断层破碎带等地段重大技术方案的管理,督导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严格贯彻落实。-10-(三)风险隐患工点督办领导小组,建立本单位的督办制度,负责本单位的督办工作,明确督办内容、方法和督办责任人,对所有风险隐患工点建立检查计划和督办台帐,落实督办责任。分级督办内容主要有方案的落实、跨线桥梁和高边坡及既有线安全防护、水文观测、超前地质预报施作、隧道量测、注浆、安全和质量情况等。第二十九条隧道地质勘察与超前地质预测预报专项管理制度(一)施工地质勘察与超前地质预测预报(以下简称勘察与超前预报)工作综合采用地质观测、水文岩溶调查、地质补勘及地震波反射、电磁波(或声波反射)、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水、超前地质钻孔和地质素描等方法进行,必要时采用跨孔CT、全景式孔内数码摄影成像等其它方法进行补充。勘察与超前预报应根据揭示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整,实施动态管理。(二)建设单位负责风险隧道超前预报工作的组织、协调;设计单位在超前地质预报技术上负总责,负责确定超前预报的方式、方法,分析、判断和确定预报结果。设计单位施工图阶段评估为高风险和极高风险隧道的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主体单位,并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隧道超前地质预报主体单位为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地质预报单位组织现场实施,监理单位全过程旁站监控。第三十条重难点工程监控专项管理制度-11-(一)监控项目隧道工程:9座Ⅰ级风险隧道:雪峰山1号、雪峰山2号、雪峰山3号、新吉坪、梨子坪、长城岭、寨子岗、蒿吉坪、民主隧道;8座Ⅱ级风险隧道:半山、红毛岭、金山冲、潘家湾、坨沙、线毛岭、杨家和皂角坡隧道等。桥梁工程:醴陵特大桥、西北联络线跨武广客专特大桥、南西联络线跨武广客专特大桥、湘江特大桥、资江特大桥、沅江特大桥、跨武广客专特大桥、跨京珠高速公路特大桥、跨谭邵高速公路特大桥、谷水跨沪昆铁路特大桥、板木溪水库大桥、跨焦柳铁路特大桥、芷江跨沪昆铁路特大桥和芷江舞水特大桥等。(二)各单位要对重难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环保水保实行每周定期分析、制订措施、及时纠偏、动态管理,施工单位是重难点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第三十一条应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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