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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工作交底XXX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二〇一六年三月-2-目录一、质量监督工作依据………………………………………(3)二、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式………………………………(3)三、各参建单位质量体系检查………………………………(4)四、工程质量月报制度………………………………………(5)五、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检查…………………………………(5)六、工程质量跟踪、平行检测………………………………(6)七、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第三方抽检……………(6)八、工程质量评定情况检查…………………………………(6)九、验收阶段质量监督工作…………………………………(7)-3-一、质量监督工作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监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其主要依据为两个层面,一是我国现行工程建设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二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签订的合同(包括投标文件)、经确认用于本工程的项目划分、签发的质量监督计划书等。二、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式1、工程项目划分的确认工程开工初期(主体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划分出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以文件形式报质量监督站确认。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法人报送的工程项目划分文件后,根据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在14个工作日内对所报送的工程项目划分文件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以文件形式通知项目法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确认。2、质量监督计划书的签发工程质量监督书签订后,质量监督员根据工程概况、设计图纸、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工程项目划分等资料编制质量监督计划书,编制后质量监督站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建设单位,并抄送给设计、施工、监理单位。3、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确认在主体工程施工初期,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计划安排并结合本工程特点及使用要求的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出工程外观质量评定项目与质量标准及测试方法,并报质量监督站确认后执行。监督站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文件后,根据相关规程、规范,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所报送的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将审核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建设单位。4、重要隐蔽单元和关键部位单元核备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有时)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将签证表及附件(施工影像资料和断面图)等资料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5、分部工程验收结论核备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质量监督站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上签写核备意见反馈项目法人。6、外观质量评定结果核定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前,组织各参建单位,依据确认的外观质量标准,进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工作,并将外观质量评定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质量监督站核定。监督站对外观评定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核,并将核定意见以书面形式下发给项目法人。7、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项目法人在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通知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站视情况派员列席验收会议。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反馈-4-项目法人。8、质量监督工作方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明确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不代替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咨询等单位自身对工程应负的质量管理责任。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建设行使政府质量监督职权。对一般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以抽查为主,对重要隐蔽工程,工程关键部位,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施工部位以及对参建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活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反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或设计文件的行为,应通知建设、监理单位及时纠正措施;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除通知建设、监理等有关单位外,还应及时向省中心站上报,同时抄报省建管处。参加与工程质量有关的会议,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建设单位。监督站的工作成果为现场质量检查通知、质量监督报告和质量监督简报。将所做的质量监督工作以报告或简报的形式向上级和有关单位进行反映。三、各参建单位质量体系检查1、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质量监督站进驻施工现场正式开展工作后根据申报备案资料,对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检查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工程现场质量检查通知”的形式,通知建设单位。主要检查内容为:(一)、对建设管理组织机构特别是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情况进行复核。(二)、对质量管理体系中质量管理机构及责任人的监督检查。(项目法人组建材料、项目法人内设机构及相关文件、质量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三)、质量检查措施。(对参见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检查进行通报、通知、检查记录等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四)、核查项目设计变更是否履行了合法手续。(五)、对前期招标活动中的中标单位资质材料进行核查。对项目划分完成情况,划分原则进行检查。2、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监督站依据监理报送备案资料对现场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工程现场质量检查通知”的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并抄送监理单位。主要检查内容为:(一)、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监理机构及责任人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组建情况、监理合同、监理变更等文件,监理人员配备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人员素质和数量应满足要求。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监理员的岗位证书。(二)、检查质量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建立。检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编写情况(包括明确旁站监理的工程项目、部位、内容等)。(三)、检查监理工作使用的表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是否进行了检测和认可等。(四)对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合同、检测资质材料及检测报告材料进行检查。(五)、对项目实体质量及监理旁站、巡视、检测资料的监督检查。(六)、对监理单位文件、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监理日志等材料进行检查。3、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质量监督站依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备案资料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5-填写“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工程现场质量检查通知”的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并抄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检查内容为:(一)、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年检情况进行复核。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进行检查。检查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投标书中的承诺组建(现场配备人员是否一致,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是否真正到位、是否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变更手续、考勤记录、会议记录。检查项目经理部的质检机构情况。检查项目经理部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对施工单位执行的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对施工记录表格、验收与评定表格进行检查。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抽查。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试验方案等开工前的技术准备文件是否得到批准。4、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监督站对设计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服务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检查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工程现场质量检查通知”的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并抄送设计单位。主要检查内容为:(一)、对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进行复核,有关设计审批文件是否齐全。提交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制度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的专业、职称、证书材料是否及时。(二)、设计单位在施工现场是否设立了代表机构,现场设代人员的资格和专业配备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是否建立了设计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设计说明书,总体和专业的全面性图纸、特殊施工要求和质量标准等设计文件,核定、审查、审定、校核签批手续是否齐全。(三)、对设计单位现场服务记录、及时参加工程验收、按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工程质量月报制度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结果在每月25日前,结合填报“施工月报”将本月施工质量情况填报给工地监理机构,由工地总监或监理人员审核并汇总有关情况,经监理机构盖章后报送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站各一份。五、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检查质量监督站在检查过程中重点对施工质量检测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回填土料、砌石工程、混凝土工程等自检情况。施工单位委托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证情况,按设计指标进行各类配合比的试验情况,检查混凝土拌合用水是否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要求,检查各种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复检情况。检查各种原材料质量证明材料。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取样、混凝土及砂浆配比试验、有关试块、试件依据下列规范与标准制作:1、各种强度等级及各种抗冻、抗渗标号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2、各种强度等级水泥砂浆配合比试验。3、水泥:袋装每200吨、散装水泥每500吨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批次的水泥为一取样单位,袋装水泥如不足200吨,散装水泥如不足500吨也作为一取样单位。4、砂子:同一产地、同一砂质汽车运输400m3为一验收批取样试验,小型机具运输200m3为一验收批取样试验。5、石子〔含砼用的砾石〕天然料:同一产地、同一岩质汽车运输400m3为一验收批取样试验,小型机具运输200-6-m3为一验收批取样试验。人工加工料:同一产地、同一岩质汽车运输400m3为一验收批取样试验,小型机具运输200m3为一验收批取样试验。6、钢筋: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等级、同一交货状态下以60吨为一验收批取样试验,拉伸试件2根、弯曲试件2根。对不同类别、不同直径的钢筋,在施焊前均应按实际焊接条件试焊2个冷弯试件及2个拉伸试件。7、混凝土试块:同一强度等级砼试件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抗压强度试块:非大体积混凝土28d龄期每1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200m3成型一组。基础桩砼每天制做一组,重要工程部位每单元工程制做一组或按监理指示制做b、抗拉强度试块:28d龄期每2000m3成型一组,设计龄期每2000m3成型试件一组。c、抗冻、抗渗试块制做:应在主要工程部位按每季度施工制做试块2组。(送试验一组,备用一组)8、水泥砂浆试块:每200m3砌体至少制作一组试块。(送试验一组,备用一组)9、石料:同一产地、同一岩质的石料抽检一组试块。10、砖:同一厂家的烧结砖每15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一组。11、橡胶止水带及其他橡胶制品: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进行现场取样,建设和监理单位技术人员现场见证,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12、混凝土外加剂: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取样,建设和监理单位技术人员现场见证,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13、混凝土施工用水: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六、工程质量跟踪、平行检测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要求,监理机构可采用跟踪、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本文标题:质量监督工作交底样本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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