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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1概述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概念是指影响作业场所内的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和相关因素。人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事件的发生,使生产活动在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和财产不受损失的条件下顺利工作。3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特点:(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及受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多,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复杂性。(2)建筑产品生产的单件性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的多变性;(3)建筑产品的委托性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分散性;(4)建筑产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分工性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协调性;(5)建筑产品生产的阶段性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持续性。4(一)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在生产活动中,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对影响生产的具体因素进行状态控制,使生产因素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尽可能减少或消除,且不引发事故,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防止和尽可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产品生产者的健康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免受损失;控制影响或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的员工或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和承包方员工)、访问者或任何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的条件和因素;避免因管理不当对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5(一)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办理各种有关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手续。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安全预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二)建设工程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设施和安全设施的设计,防止因设计考虑不周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6在进行工程设计时,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和防护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分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应进行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汁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在工程总概算中,应明确工程安全环保设施费用、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等。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7(三)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对于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对于应当拆除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涉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的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8(四)项目验收试运行阶段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于需要试生产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其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9题1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有()A保证建设工程成本和质量目标的实现B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C直接获取经济利益,提高企业盈利能力D控制影响工作场所内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E考虑和避免因管理不当对员工健康造成的危害1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下列关于施工单位管理生产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B施工单位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C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D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E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11现阶段正在执行的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安全预评价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12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13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14(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程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15(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机、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暧、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特殊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5)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1万㎡以下工程1人;1万〜5万㎡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16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17题3下列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B实行总承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C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D分包单位要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E实行总承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不承担责任。18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19(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该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该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1题2单项隐患综合处理原则要求从五个方面安全匹配的角度考虑,调整匹配的方法,调整匹配的可靠性,五个方面是指()A人、天、料、法、环境B人、机、技、法、环境C人、机、料、法、环境D人、机、料、法、气候22三、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23(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责令立即排除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可以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24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一)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1.企业领导的安全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3)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25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干部的安全教育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干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4)本系统安全及其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3.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3)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26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病知识、安全文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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