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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力车间制度汇编2017-12-152目录序号页码一、动力车间组织机构图4二、锅炉工段工艺流程图5三、动力车间职责范围6四、检斤管理制度7五、破碎机使用管理制度8六、原料库管理制度9七、机制炭储存管理制度10八、车间设备巡检管理制度11九、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维修制度12-13十、交接班管理制度14-18十一、气化炉运行相关操作规程19-21十二、水处理操作规程22-25十三、水分析岗位操作规程26-29十四、动力车间安全文明生产暂行管理规定30十五、动力车间主任岗位职责31十六、动力车间主任助理岗位职责32十七、动力车间技术员岗位职责33十八、动力车间值长岗位职责34十九、动力车间保运钳工岗位职责35二十、气化炉班长岗位职责363二十一、锅炉工岗位职责37二十二、水处理工岗位职责38二十三、铲车司机岗位职责39-40二十三、操作工岗位职责41附表:动力车间各表格(其他表格另附Excel表)42-464一动力车间组织机构图设备员/技术员/安全员岗位暂无,由车间主任暂代常务副总车间副主任主任助理热动技术员设备员安全员操作工保运钳工水处理工司炉工值班长5二、锅炉工段工艺流程图原材料:木屑、果壳等破碎机处理后碎木料检斤原料库干料存放湿料存放烘干原料上料气化炉不完全燃烧成品:木炭绝热燃烧室20T锅炉水箱水处理烘干车间用蒸汽汽轮机发电用蒸汽蒸汽处理6三、动力车间职责范围1、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全公司机械、电器设备的日常维修,杂修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各专责对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使用情况;3、负责公司锅炉及其供暖管道、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和改造;4、负责公司新进机电设备的安装及非标准设备的制作;5、负责全公司所有生产用刀器具的修、磨、改工作;6、负责中、小易损件的加工制作;7、负责所有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的指导及作业区的安全防火、文明生产工作。7四、检斤管理制度1、货物运输车辆到达检斤处后不允许直接上磅,需经检斤员确认磅秤归零和没有其他异常后方可上秤检斤,来料中杂质较多的须拒收,拒绝检斤;2,电子检斤开据的检斤单为设备直接打印此单一式三联,一联检斤人员留存,二联财务部门留存,三联供应商留存,检斤人员签字确认。3、坚持原则,工作中不得接受礼物,严禁搞内外勾结,徇私舞弊。检斤人员对出入厂区的原辅材料数量和重量负主要责任。4、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期鉴定工作,保持计量器具完好。5、做好计量器具的保养、维护,对发生故障、损坏的器具应及时上报并安排检修。6、妥善保管计量记录及相关凭证,防止丢失,便于备查。7、常年保持计量器具及环境的清洁卫生。8五、破碎机使用管理制度1,开机前,须认真检查各紧固件,不得有松动;2,开机后,不得改变动力、速度和磨刀角度,避免损坏刀头;3,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异常响声、出料堵塞、轴承或电动机过热,应停止加料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4,粉碎机停止工作后,应空转2-3分钟,将机内的物料全部排除后,方可关闭破碎机;5,生产中须严格保证安全生产,定期维护保养,如有过度磨损和撕裂的配件,及时更换;6,破碎机安置区域内,严禁明火,除操作人员外不得靠近破碎机停放区域;9六、原料库管理制度1,做好碎木原料的分类、分批次存放,干湿木料划分区域存放,避免因性质不同,相互抵触等原因而造成碎木原料发生霉变、腐败等影响生产使用;2,库房内环境须保持干燥、通风,温度及湿度须控制在适宜范围内,防止虫蛀等现象发生;3,原料堆放须整洁有序,设有标识,不得阻挡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指示灯等消防设施;4,铲车上料时须保证碎木原料堆的整齐,保持库房卫生环境;5,做好仓库安全防护工作,原料库内严禁明火,严禁将火种(打火机,柴火)等带入库房,仓库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6,非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原料库;10七、机制碳储存管理制度1,经气化炉不完全燃烧后生成的木炭须及时从落料区域转出,防止落料区域内机制碳生成堆放量过多;2,机制碳在转序或灌装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可强烈振动、摩擦、踩、砸、抛掷等行为,应轻装清卸,以防碳粒破碎,影响产品质量;3,机制炭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处,防止包装袋破裂,防止受潮及吸附空气中其他物质,影响产品质量;4,机制炭运输储存过程中要严防水浸、焦油类的物质,防止与火源直接接触,以防着火;5,木炭等属危险易自燃物品、不可与氧化剂共同存放,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11八、车间设备巡检管理制度1,设备主管工程师、维修主管应对其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进行定期巡检,重要的设备每天一次,一般设备每星期不少于2次。做好分管设备运行情况分析,完善重要设备维修档案;2,维修人员须每日进行巡检,及时填写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字迹清楚,内容详细。巡检记录应保持完整,每月底交由主管部门保存备案;3,生产操作工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巡检,每班至少2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4,生产管理人员应对生产设备进行经常性的巡视和检查,并督促岗位员工做好设备的巡检工作,抽查巡检记录;5,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应及时处理在巡检中发现和了解到的问题,对暂时无法处理的情况,包括跑、冒、滴、漏现象都应清楚地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根据领导要求进行处理;6,维修人员在接到生产设备异常情况通知后,应带好必要的工具、仪器等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处理;7,各岗位操作工、维修工应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设备巡检工作,由于未巡检或巡检未及时发现问题造成设备事故将依据责任处罚;12九、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1,设施设备技术等级划分为四级:一级:完好;二级:基本完好;三级:需维修;四级:停用2,评定标准:按照各设备具体由技术部门汇同生产共同制定。3,设施、设备设备封存、报废⑴设施、设备封存:设施、设备功能良好,确因生产需求不足、款式差异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封存原因,期限,报总经办批准,由行政部封存。⑵暂停使用:凡因主要总成基础件和零配件损坏,待件以及修理技术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参加生产,仍按封存规定办理有关手续。⑶封存管理:封存设施、设备,要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综合部同意,一律不得启封、临时动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启封时,要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作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运行。4、设施、设备的报废设施、设备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日趋下降,技术状况不稳定,消耗严重,维修费用高,继续使用不经济,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可予以报废。4.1报废标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作报废处理。(1)达到使用年限。13(2)经长期使用,主要部件总成磨损过甚无修复价值,或虽能修复但全部修理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可作报废处理。(3)设施、设备使用性能不稳定,形成安全隐患者,经技术部鉴定,无维修价值者,可做报废处理。4.2、设施、设备未经报废以前,应保持零部件完整,严禁拆卸和挪用任何部件。4.3、设施、设备具备报废条件,且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又提足固定资产折旧,无修复价值可提出报废申请。报废申请由公司技术部组织技术人员,对总成部件进行技术鉴定,认定符合报废条件后,填报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并通知财务部注销固定资产。4.4、凡未到规定使用年限,因各种原因确需提前报废,可先向综合部申报,经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4.5、凡经总经理批准报废的车辆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相关资料及技术档案封存备查。4.6、报废后残值处理凡经批准报废的设施、设备应进行部分解体,对可利用部件要分别入库保管使用,并以质论价,按财务规定办理手续。不可用部件、总成,凑足吨位后交市金属回收公司。收回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财务部按产权比例处置。14十、交接班管理规定一、交接班制度及考核1、交班制度(1)原始记录清楚完整,设备运转正常,工艺生产稳定,工具完备整齐,卫生清洁(设备、环境)文明。(2)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本班生产情况并及时传达车间的指示和决定。如果本班流程和设备操作要求有所变更,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并教会操作方法。(3)必须在岗位上进行交接班,交班者必须在接班者检查完毕并签名后方可离开岗位参加班后会,在交接班期间出现的主要问题仍由交班者负责,若接班者没有按时到位,应坚守岗位并报告班长及车间。2、接班制度(1)提前10分钟(特殊情况除外)到车间参加班前会,听取主任、班长布置任务,提前10分钟到岗位进行交接工作。(2)在听取交班者介绍上一班生产情况后,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要求仔细检查设备和工艺生产情况是否正常,记录、生产工具和原材料是否齐全,卫生是否合格等,不合格不接班。(3)如果发现交班者不在岗位或上班有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等情况应报告班长,班长报告车间处理。(4)交班时,若发现设备或生产有问题,应由交班者处理完毕,一切正常再接班。(5)在接班者签名允许交班者离开后,发生的一切都由接班者负责。白班:7:45到车间点名,员工必须穿好工作服。8:00到各自岗位交接班。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员工都必须到现场交接,交接完后签字。交接班内容包括:本班所出现的所有问题,本班所完成的工作,本班所未能完成的工作及原因,下个班应该注意的问题及各项工艺指标等。8:15—8:25下班人员开班后会进行点名、学习、总结本班的工作、员工汇报所出现的问题。学习内容包括:各项应知应会知识(安全、工艺、设备等)。158:25—8:30下班人员换衣服。夜班:16:45到车间点名,员工必须穿好工作服。16:55—17:05到各自岗位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包括:本班所出现的所有问题,本班所完成的工作,本班所未能完成的工作,下个班应该注意的问题及各项工艺指标等。17:15—16:25下班人员开班后会进行点名、学习、总结本班的工作、员工汇报所出现的问题。学习内容包括:各项应知应会知识(安全、工艺、设备等)。17:25-17:30下班人员换衣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班的,班后会时间将延后进行。因班车影响未能及时进行交接班的人员,班长、工段长应重新安排人员接班,并负责对该部分人员班前会内容的传达。(班前会的内容:车间工作要求的传达、工艺控制、设备、安全、现场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班后会的内容:总结本班在工艺控制、设备、安全、现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注:(1)各班组所有人员必须整齐列队进入车间,不得搭肩搂背,大声喧哗。违者扣罚20元/人次。(2)班组所有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参加班前、班后会。违者扣罚20元/人次。(3)班前、班后会必须整齐列队,精神饱满,不得大声喧哗。违者扣罚20元/人次。(4)正常情况下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班前、班后会扣罚20元/人次。(四)、交接班考核规定1.接班时间为白班8:00夜班17:30,不按时接班,处罚班长20元/人次。2.班长须认真主持班前会,根据上班的生产情况及车间安排,预先安排好本班的生产,对车间的安排不落实,处以50元/人次罚款。3.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设备运转、工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不得隐瞒慌报,如有违反严肃处理。交班人员还应向接班方交待清楚车间对工艺及生产上的安排和要求,交待不清由交班方承担相关责任。164.交接双方在确认设备、工艺、卫生、记录等各项内容均符合要求后,在记录上签名,交接手续完毕,交班方方可离开现场,不签名视为不交班。接班方不接班而交班人员不管不顾擅自离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30-100元/人次罚款。5.接班人员没按时到岗接班,交班人员应继续坚守岗位,直至领导批准或接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手续方可离开,否则按脱岗处理,出现问题由交班方负责。6.交接双方出现争议时,由双方班长协商解决。若接班方不接班而交班方班长带领本班人员离去,扣罚班长50元/人次。7.生产正常情况下,交班方出现有可能影响接班方指标的情况,接班方应于15分钟内向车间汇报.8.交班方一人未交班,其余各岗位人员不得离开,一起帮助解决,有特殊情况,须经主任批准,否则罚款100元。9.交班方出现问题,接班方可不接班,但必须马上投入生产,协助抢修,不得袖手旁观,否则扣罚100元/人次。10.车间及职能部室发现当班有能及时解决而未解决的生产问题,扣罚当班班长20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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