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栲胶厂车间建设标准北京栲胶厂车间建设标准北京编制说明栲胶厂车间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号关于制订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计标号一九八八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计划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建标字第号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由林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林业部西南林业勘察设计院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方针注重推动技术进步和提高投资效益贯彻节约土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综合利用森林资源等项规定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南方栲胶厂的生产建设经验分析了有关设计科研资料并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由我部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和专家论证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工艺与装备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建筑与建设用地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我部综合计划司北京和平里邮政编码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工艺与装备第四章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第五章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第六章建筑与建设用地第七章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第八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栲胶厂车间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栲胶厂车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栲胶厂车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我国南方的栲胶厂车间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第四条栲胶厂车间的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所在省区的林产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利用林业资源的要求第五条新建栲胶厂车间应在已有原料基地林的基础上进行要求栲胶原料的持续保产供应期应在以上栲胶车间宜依附于木材综合工厂等有关企业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费用原有栲胶厂车间的改扩建应符合以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改善劳动条件降低消耗和成本为目标的要求第六条栲胶厂车间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七条新建栲胶厂车间的建设规模分为年产粉状栲胶和其中年产规模为厂级工程建设项目年产规模为车间工程项目第八条新建栲胶厂车间应以黑荆树木麻黄等富含凝缩类单宁的鞣料植物为原料应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现有资源的合理承受能力综合考虑市场动力等条件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第九条年产栲胶厂的项目构成包括下列三部分内容一生产设施栲胶车间含备料间二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包括机修间化验室废水处理池各类库房和废渣堆场等配套设施包括给排水消防供电供热供应压缩空气交通运输通信等三行政管理和生活福利设施包括行政管理厂区生活福利设施和住宅等第十条年产栲胶车间工程项目构成包括栲胶车间化验室废水处理池原料库化工材料和废渣堆场第十一条建设年产栲胶厂时供电给排水运输消防和生活福利设施应充分利用当地社会协作条件改扩建栲胶厂车间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第三章工艺和装备第十二条新建栲胶厂车间的生产工艺与设备选型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全国家标准宜采用先进可靠的金属罐组逆流浸提工艺第十三条栲胶车间的备料浸提蒸发磺化干燥包装等工序的生产能力应与主机干燥塔平衡协调确保生产线均衡生产第十四条栲胶生产设备应满足连续化生产工艺要求其选型应经技术经济比较采用国产高效节能定型设备其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选择宜符合下列要求一栲胶原料应先除铁切断粉碎后宜用斗式提升机送往筛选工序筛选设备宜用摇动筛或万能悬挂筛筛后剩余粗大原料应回流再碎利用金属浸提罐宜以个为一组单罐容积应按建设规模和所用原料经计算后确定罐组加料可采用锥形加料斗和木槽等原料浸提后的废渣宜采用余压排放废水应进行处理废渣应合理利用三栲胶原料浸提用水应采用蒸发器的冷凝水不足部分采用软水应加亚硫酸盐进行浸提提高单宁抽出率四浸提液的蒸发宜采用热式蒸发器刮板式薄膜蒸发器也可采用液膜式蒸发器等应强化蒸发效果尽量提高浓胶浓度五制革用栲胶应进行亚硫酸盐磺化处理对胶粘剂吸附剂等其他用途栲胶则应根据要求确定是否磺化六干燥介质宜用蒸汽间接加热热空气干燥设备宜用离心式喷雾干燥器或气流式喷雾干燥器第十五条原料库应采用机械作业筛选工序的碎屑应采用气力输送第四章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第十六条年产栲胶厂的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应与生产设施相适应满足正常生产需要第十七条年产栲胶生产所需机修供水供电供汽和运输通信设施应充分利用所依附企业已有的设施不足时由主管企业另行增建确保生产需要第十八条年产栲胶厂的机修车间以修理为主生产所需配件主要应由厂外协作解决第十九条栲胶厂车间的各类库房应满足生产需要栲胶原料库应贮备月的生产需用量化工材料库应贮备月的生产需用量成品库宜贮存月的生产量栲胶废渣堆场应存放月的排渣量年产栲胶厂的汽车库宜按本厂车队承担全厂一半的运输量设置第二十条栲胶生产应尽量采用当地供水系统的水源年产的栲胶厂小时平均用水量可按控制年产栲胶车间小时平均用水量可按控制栲胶厂车间的蒸汽冷凝水应回收利用冷却水应循环使用第二十一条年产栲胶厂供电应采用当地电源厂内设变电间电力负荷等级为三级栲胶厂车间用电设备装机容量年产栲胶厂可按控制年产栲胶车间可按控制第二十二条栲胶厂车间用汽应由本厂锅炉供应饱和蒸汽压力不应低于栲胶厂车间小时平均用汽量年产栲胶厂不应小于年产栲胶车间不应小于第二十三条栲胶生产的原料燃料进厂和成品外运应充分利用当地已有的公路和水运条件厂内主干道可采用高级路面宽度可为第二十四条年产栲胶厂的通信宜为当地市县电话局直接用户厂内需设电话总机时其电话交换机制式和中继方式应与当地电信部门协调统一机线容量应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第五章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第二十五条新建栲胶厂车间应按国家有关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噪声控制生产安全劳动卫生等法令和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和防护措施确保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和职工身体健康第二十六条栲胶厂车间的原料粉碎筛选干燥和成品包装应尽量在密闭条件下进行并应加强通风及除尘生产性粉尘排出空气时的含尘量应小于第二十七条栲胶生产的废渣废水应进行有效治理其主要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浓度应符合现行污水排放标准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栲胶厂车间的噪声应控制在以内对风机空压机粉碎机等强噪声源设备应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综合治理第二十九条栲胶生产用锅炉炉型应根据所用煤质合理选择并配备相应的除尘系统第三十条新建栲胶厂车间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栲胶主车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各建构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第三十一条新建栲胶厂车间的各车间和工作间的通风采光照明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有关卫生标准和采光照明设计标准机械设备的传动装置及刃具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车间内应设置必要的辅助用房和生活间其面积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第六章建筑与建设用地第三十二条新建年产栲胶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应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实用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并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生产性设施的建筑应根据工艺布置设备特点防火要求和场地条件等合理确定其结构类型与建筑面积行政管理和生活福利设施的建筑标准应按编制定员人数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及当地的规定第三十三条年产栲胶厂的总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所列指标年产栲胶厂建筑面积指标表项目名称建设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配套设施行政管理及生活用房职工宿舍住宅第三十四条年产栲胶车间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应控制在以内其中栲胶主车间为辅助生产建筑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第三十五条新建栲胶厂车间生产设施的厂房应采用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的用房宜采用排架或砖混结构年产栲胶厂行政管理与生活福利设施的建筑物宜采用多层砖混结构第三十六条栲胶厂车间生产用房立面应简洁大方外墙宜采用清水砖墙内墙宜采用普通抹灰喷白地面宜采用混凝土行政管理与生活福利设施的建筑物应采用普通等级装修局部可采用中级装修第三十七条新建栲胶厂车间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有效利用土地在符合生产防火安全卫生要求的条件下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和已有的条件设施采取建联合厂库房或多层建筑等合理确定各建构筑物的位置间距层数和厂区道路宽度合理布设工程管线节约占地面积改扩建工程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尽量减少新征用地面积第三十八条在我国南方通常的场地条件下新建年产栲胶厂厂区的建设用地应按控制其单位产品用地指标应按控制新建年产栲胶车间工程建设用地应按控制其单位产品用地指标应按控制建设场地条件不同或项目用地构成变化时应适当调整第三十九条年产栲胶厂厂区的建筑系数不应低于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应尽量提高建筑系数第四十条年产栲胶厂的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的建筑用地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第七章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第四十一条新建栲胶厂车间的组织机构应高效精干方便生产和经营第四十二条栲胶厂车间的工作制度应适应栲胶机械化连续化生产要求确保正常生产并有利于提高工时效率和设备利用率采用年工作日三班生产第四十三条栲胶厂车间应按生产岗位定员非生产人员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以下第四十四条新建栲胶厂车间的劳动定员和劳动生产率应按表所列指标控制劳动定员和劳动生产率表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车间全部定员人其中直接生产工人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直接生产工人劳动生产率人第八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四十五条新建栲胶厂车间的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及分项投资比例宜按表控制栲胶厂车间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表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车间单位产品投资元工程投资估算万元分项投资比例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其他费用注本表根据年云南省昆明地区的价格和取费标准编制具体工程项目的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应根据其项目构成工程量及建设时间和地区不同的情况进行合理调整第四十六条新建栲胶厂车间的建设工期定额应按下列规定年产栲胶厂工程项目不应超过月年产栲胶车间工程不应超过月改扩建工程的建设工期应按其实际工程量确定第四十七条新建栲胶厂车间所需基建三材指标宜按表规定栲胶厂车间基建三材用量指标表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车间钢材水泥木材第四十八条新建栲胶厂车间生产用原材料水电消耗及综合能耗指标宜按表规定栲胶厂车间主要消耗指标表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车间年需风干树皮原料量黑荆树或木麻黄或杨梅油柑年需亚硫酸盐量单位产品耗水量单位产品耗电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标煤第四十九条新建栲胶厂车间经济评价应按国家规定的评价方法参数和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应有还贷能力和必要的经济效益其主要评价参数应符合国家规定附加说明本建设标准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林业部西南林业勘察设计院主要起草人蔡省吾张弘
本文标题:栲胶厂车间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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