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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08〕30号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2008年3月13日,《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26号,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推进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推动《方案》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推进滨海新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对外开放。用5至10年时间,在滨海新区率先基本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提高滨海新区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在带动天津发展、推进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促进东中西互动和全国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批复》要求,统一思想,同心协力,勇于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抓紧修改完善各专项改革方案和编制两年实施计划,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推动《方案》中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滨海新区发展改革和开发开放的新局面。天津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明确了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结合天津滨海新区的实际,制定《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一、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和目标。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创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滨海新区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相结合,坚持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相结合,坚持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天津滨海新区的实际,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开放措施,用5至10年的时间,率先基本建立以自主能动的市场主体、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精简高效的行政体制、科学有效的调控机制、公平普惠的保障体系、完备规范的法制环境为主要特征的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为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宜居生态型新城区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为全国改革与发展积累经验。(二)主要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天津市组织实施,举全市之力,借全国之势,推进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探索新的区域发展模式,加快构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体制保障。深化企业、科技等体制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高水平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形成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设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形成节约集约用地新格局。深化城乡规划和农村体制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创新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建设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和谐的新城区。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管理体制。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一)深化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基本思路:以发展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核心,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企业发展模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重点改革内容:1.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与所属企业逐步推进政企分开,规范对企业的行政管理方式,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推进企业经理人员职业化、市场化。2.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推进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吸引外资、民资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和股权多元化改革,基本完成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3.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滨海新区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4.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工商行政管理。引导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到滨海新区投资创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5.加快大企业调整重组。以优势产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培育若干个主业突出、自主研发能力和竞争力强、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的大企业集团。推进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按照建立决策、研发、营运、财务、人力资源“五个中心”的要求,做实集团控股公司。6.创造有利于企业竞争与发展的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展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办好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的流通。设立环渤海区域综合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水平的研发转化基地。基本思路: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商品化为重点,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自主创新的体制架构,提高整体创新能力,加大财政对滨海新区的科技投入,到2010年滨海新区R&D投入达到GDP的3%,成为创新型城市的先导区。重点改革内容:1.创新高新区开发与管理模式,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研发转化基地。加快天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与科技部共建,相关企业联合开发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支持国家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设“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留学生创业园”、“发明专利产业园”等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的原创地和产业化基地,建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海水淡化、纳米技术、新型材料等重大科技专项研发转化平台。探索联合开发、利益分享的新机制。加强京津冀科技合作,实现与北京中关村园区互动发展。2.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一流技术创新体系。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多种模式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组织。依托支柱产业、大型企业集团和创新型企业,通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构建国际一流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技术创新业绩考核机制,对经营者和科技人员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鼓励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建立研发中心。3.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基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发展专业性的创业投资基金。创建滨海科技创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形成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技术流动和转移。4.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实行人才全球招聘制度,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试行高级人才双聘制度,探索新型人才管理模式。建立天津滨海国际人才市场,探索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人才评价方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实行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三)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对外开放门户作用,逐步把天津建成我国北方国际贸易中心。基本思路:以建设东疆保税港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推进国际化市场体系建设,加强与东北亚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点改革内容:1.加快建设东疆保税港区。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在东疆保税港区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建立以天津电子口岸港航信息子系统为依托,“一个窗口”对外、高效便捷的口岸管理与通关体制。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为龙头,推进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功能整合、政策叠加,完善与周边地区和内陆腹地的保税物流体系。建设辐射并带动“三北”地区、对内对外开放、全面连接东北亚经济圈的国际物流运营中心。条件成熟时,进行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2.深化口岸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加快建成具有通关、物流、商务等应用功能的大通关信息平台。加强跨区域口岸合作,逐步扩大天津口岸与内陆省份区域通关适用范围。进行口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制度创新,建立依法把关、监管有效、方便进出、服务优良、管理科学、收费合理、国际一流的口岸管理体制。3.深化外贸、外资等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的进口,加快国内企业技术更新,加强对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促进高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大力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建立全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把滨海新区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示范基地。鼓励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技术产业、高端制造环节和现代服务业,并推动中资企业参与投资入股。鼓励支持更多国外知名企业到滨海新区设立中国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建设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鼓励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培育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跨国公司发展。4.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北方对外开放门户的作用,按照把天津建成北方国际贸易中心的要求,加快石油化工、煤炭、钢材、棉花、粮食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进行商品远期合约交易业务的探索。发展国际贸易,吸引跨国公司在滨海新区建立采购、物流配送和商品交易中心等,建设国际物流中心。建立解决贸易摩擦和争端的应急处理机制。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级。5.创新东北亚区域合作新模式。推进滨海新区与我国北方和日本、韩国等东北亚各国享有对外开放特殊政策的地区(如保税区、开发区等)建立更加紧密的经贸合作机制,深化和提升东北亚区域合作。建立统一的东北亚城市经济合作论坛。支持滨海新区发展与周边国家的金融合作,创造条件设立中日韩若干城市投资基金,继续探讨设立东北亚银行的可行性。(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创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基本思路:按照科学审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以扩大直接融资和增强金融企业综合服务功能为重点,积极推进金融综合配套改革,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办好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建立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金融体制,增强对区域经济的金融服务功能。重点改革内容:1.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改善社会资金结构,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率。在搞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基础上,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各类资金信托业务,把天津逐步建成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行、管理、交易、信息和人才培训中心。在完善市场运作手段和控制风险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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