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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1为提高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装置在事故预防中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方面的方法和内容。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专用安全设备、与设备配套的安全装置、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等。二、总则2.1安全防护装置是设备、设施的有效组成部分,必须保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使用、同时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2.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建立技术台帐,凡更改、报废均应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三、职责3.1办公室是安全防护装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选型鉴定、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3.2设备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安装、维修,组织车间进行保养等工作。3.3生产车间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保养。四、前期管理要求4.1设备部在设备、设施选型时,应会同办公室、车间共同选用与主体设备、设施相匹配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4.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主体设备或工程同时安装、调试。4.3主体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经办公室组织的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4需要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安全验收审批的,应由办公室在投入使用前办理好审批手续。五、使用管理要求5.1安全防护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5.2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5.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安全防护装置或改变安全防护装置的用途。5.4操作人员发现安全装置损坏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或影响人身安全的,应停止运转设备,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5.5办公室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应将安全装置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六、维护管理要求6.1因维修设备需要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并在设备修复后,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当班作业不能完成时,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6.2安全防护装置需要更换时,应选用同样的规格和型号;选用不同型号或规格的,其安全性能不得低于原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6.3安全防护装置改造或更换为不同型号的,设备部必须经使用部门、办公室共同确认后进行,改造(更换)完成后,应由上述部门共同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6.4安全防护装置由设备部会同办公室、车间共同确认,已经报废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挪做他用。七、性能检测7.1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的,由设备部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7.2需要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法定检测的项目,由办公室、设备部共同实施。八、考核8.1对于研制、开发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8.2对于违反安全防护装置选型、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管理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造成事故,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安全装置更改申请及确认表提出日期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确认日期更改理由更改内容(可另附图表说明)1.更改效果确认:①较好②一般③还需改善2.是否对作业标准文件进行了修订:①已修订完善②还需改善③没必要确认结果保全人签字操作人签字其他人员3.已对操作、保全等相关人员行进了安全培训。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签字栏类别使用部门设备部办公室申请阶段确认阶段
本文标题: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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