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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克州农村(社区)警务室等级评定考核实施细则单位:考评时间:实际得分:2、按照辖区人口规模和治安状况,警务室至少配备1名驻社区(村)民警。(3分)3、每个警务室至少配备3名协警人员,每个农村警务室至少轮值6名民兵,建立并落实辅警人员考核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3分)8、警务室保持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民警警容风纪严整,按规定着制式警服,佩带警械。杜绝“脏乱差”、“稀拉松”现象(1分)4、配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警用装备。(2分)5、按规定统一悬挂警务室标识、标牌。(3分)6、警务室外设置警务公示栏、民警去向牌、警民联系箱。公布民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2分)7、设立警务宣传栏,每月宣传辖区治安动态、安全防范常识、政策法律知识、公民道德规范以及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事迹等。(2分)减分1、社区警务室独立办公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农村警务室独立办公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4分)实地检查派出所警务室,社区警务室独立办公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减2分。农村警务室独立办公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减2分。实地查看办公面积评定标准减分标准考核评分办法实地检查警务室容所貌及办公环境情况。警务公示栏、民警去向牌、警民联系箱等每缺一项,减0.5分。未设立警务宣传栏,每月宣传辖区治安动态等每缺一项,减0.5分。核对所配备的装备数量。实地查看悬挂的标识、标牌。检查警务室公示栏、公布事项。实地检查警务室配置情况。办公用品未按照公安厅要求配置的,每少一项,减0.2分;公安网、互联网未接入的,每项减0.5分;防护装备未按照市局要求配置的,每少一项,减0.5分。交通工具应配未配的每发现一处,减0.5分。检查派出所警务室外观,未按照规定悬挂警务室标识、标牌的,每发现一处,减0.5分。查看宣传栏及宣传内容。驻社区(村)民警配备不落实,减3分。按照警务室人员名单核对检查警务室人员配置及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警务室未配置社区(村)协警或民兵未配置到位的,减2分;辅警考核奖惩、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内部制度不健全,每缺一项,减0.5分。按名单核对协警、民兵数,查看考核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采取实地考查、向辖区居民调查等形式检查,警务室不清洁、不整齐,每发现一处减0.5分;警务室民警警容风纪不严整,着装,佩带警械不规范。减0.5分。警务室规范设置(20分)项目评定标准减分标准考核评分办法减分情况熟悉率(25分)1、建立健全警务室入户访查工作制度,民警在警务室工作一年以上的入户率达100%。未到一年的根据实际折算。(3分)2、全面准确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协助解决辖区内无户口人员和无身份证人员落户、办证工作;常住人口重点年龄段(16至45岁的男性及有违法犯罪经历的女性)人口,清楚身份情况、现实表现。(2分)查看制度及相关台账,抽查入户率。到辖区实地抽查,用登记台帐考核民警的熟知率。采取检查走访记录和到居民家抽查的形式,检查警务室民警的入户走访情况,每个月警务室民警要走访本辖区10%的居民户,每低2%,减0.2分;走访记录不完整,缺项较多的,减1分;无走访记录的,视为未入户走访,减3分。1.实有人口底数清楚,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境外人员全部纳入管理。(1分)查看社区民警台账,实有人口底数不清,减0.5分;“四口”未纳入管理的,每项减0.5分。2.责任区民警对辖区16周岁至45周岁的男性及有违法犯罪经历的女性的现实表现、重点阶层人员的基本情况熟知率达不到90%的,每低5%减0.2分。(1分)3、对辖区出租房屋登记造册,及时掌握情况,落实房主的治安责任。辖区出租房屋登记率要达到100%;《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实行出租屋星级管理制度(4分)1.严格出租房屋登记、落实治安责任。(1分)《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的签订率不到100%,每低5%,减0.2分。抽查10卷出租房屋管理卷,对比出租屋管理台账,核查责任书签订率。2.规范出租屋管理台账。(1分)出租屋管理台账不规范,或未按照要求落实管理责任的,每卷减0.2分。抽查10卷出租房屋管理卷,检查台账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规范,工作落实情况。3.实行出租屋星级管理制度。(2分)未推行或未完全推行出租屋星级管理制度的,每卷减0.2分。警务室参与出租房屋的登记、录入、资格审核,星级初评等日常综合服务管理。每个警务室抽查5至10家租赁房屋户,考查对承租人登记情况和治安责任书签订情况情况熟悉率(25分)4、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重点掌握列管的重点人口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社区矫正对象和高危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5分)1.重点人口、重点人群、工作对象、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1分)检查警务室民警重点人口、工作对象、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情况。重点人口列管、控制率100%,熟知率不低于95%,每低5%,减0.5分。2.重点人口管理。(1分)检查重点人口管理档案,每季度考察1次,每人每少1次,减0.2分,走访考察记录不详实,简单草率,每发现1人,减0.2分;未建立帮教转化小组,落实工作措施的,每发现一人,减0.2分;3.高危人群、其他工作对象、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管理。(1分)检查警务室民警台账,及相关工作记录。有1项未纳入管理的减0.5分;漏管失控的,每发现1人,减0.5分;4.积极推进重点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应用,提高警务室民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1分)①按照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图像的警用地理信息采集要求,及时、准确、鲜活地采集重点人口、高危人群和其他工作对象的信息,做到“系统有信息、图上有标注,见房知人头、人房相一致”,关联率98%,每发现1人减0.2分。②利用大情报、警综、旅店业等系统对国保四级重点人口、其他重点人口进行月考察,掌握动态轨迹。无信息化应用的相关记载,每发现1人减0.2分。5.加强对国保四级重点人口管理的月谈话工作制度(1分)。国保四级重点人口管控,每月见面谈话1次,每少1次,减0.1分。抽派出所50%的警务室民警,考查每个民警所列管的5名重点人口(所列管的重点人口不到5人的,全部考查)和全部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和管理帮教措施落实情况;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点人口按国保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反馈的情况为准。情况熟悉率(25分)5、严格流动人口登记,落实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管、两头抓”的工作措施,掌握流动人口身份、暂住理由、从业情况和户籍所在地等基本情况。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5%,办证率达到95%。(4分)1.严格流动人口登记(1分)流动人口的登记率、居住证办证率不低于95%,每低5%,减0.5分;实地抽查流动人口20人,对出租屋台账对比,核查流动人口登记率、办证率。2.提高流动人口熟知率(1分)对重点人员的身份、暂住事由、从业情况和户籍所在地等基本情况,熟知率要达到100%,每低5%,减0.2分。3.强化重点人群管理(1分)建立重点地区来本地人员专项管理机制,要建立台账、落实管理措施。制度落实不到位,每发现1人,减0.5分。4.落实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管、两头抓”的工作措施(1分)。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管、两头抓”制度落实不到位,每发现1人,减0.2分。到辖区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区实地抽查,考查登记和办证情况;抽查民警对暂住人员身份、暂住理由等的掌握情况;落实是否有漏掉网上在逃犯和未及时抓获协查通报的犯罪嫌疑人员。情况熟悉率(25分)6、掌握辖区境外人员底数和姓名、国籍、居留事由和居留期限等基本情况。督促境外人员在法定时间内申报住宿、居留登记,掌握现实表现和动态。(1分)1.建立健全境外人员管理制度。(0.5分)建立健全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制度,警务室民警要做到“四会”“六知”“三掌握”,辖区内散居社会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五率”中,“申报率”应达到95%以上,“准确率”、“及时率”应达到99%以上,“回访率”和“建档率”应达到100%。准确掌握本辖区境外居留人员、涉外单位的基本情况,有档案、有记载,及时掌握变动情况。检查警务室民警对辖区内境外居留人员、境外居留人员管理档案(档案包括护照或签证的复印件、临时住宿登记表),档案不全的减0.5分。2.加强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管理,做到登记准确,上报及时,无漏管、失控现象。(0.3分)检查警务室民警台账,并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对照,每漏登记1人,减0.1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局出入境管理科,每发现1人,减0.1分。3.严格核查辖区境外居留人员身份证件,严厉查处境外居留人员“三非”违法问题。(0.2分)警务室民警发现“三非”(“三非”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未及时上报的,每查处1人,减0.1分。查看境外人员底数登记表。考核评分办法查看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建档情况。减分情况熟悉率(25分)项目评定标准减分标准8、每月联合居委会(村委会)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整治,消除隐患。【每月召开治安分析会】(1分)检查警务室民警排查、分析机制运行情况,并核查居委会(村委会)相关记录及图片资料,每少一次,减0.1分。突出治安问题未能有效整治或整治效果不明显,减0.2分。7、掌握辖区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档率达100%。(1分)1.建档率达不到100%,每低5%,减0.1分。(0.2分)2.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制度不健全,人员不到位,每发现一个减0.1分。(0.3分)3.对单位三类人员基本情况的熟知率要达到95%,每低5%减0.1分。(0.5分)检查警务室民警辖区企事业单位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三类人员:1.企事业单位领导;2.重点部位工作人员、治安保卫组织人员;3.单位内部的重点人口和其他工作对象。到社区(村委会)了解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对台帐。情况熟悉率(25分)9、每个公共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物建2名以上信息员、治安耳目,(工作满一年的物建耳目信息员各1名;工作两年以上的物建耳目信息员各3名);及时收集、上报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掌握辖区社团活动等情况。(4分)1.辖区公共复杂场所及治安乱点底数清,管理到位。(1分)检查警务室民警公共复杂场所及治安乱点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无工作方案的,减0.1分;工作方案不落实的,减0.2分;物建秘密力量的总数达不到标准的,减0.1分;秘密力量未发挥作用的,每人减0.2分。2.辖区涉及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无迟、漏、瞒报现象。(2分)检查警务室民警信息上报工作情况,并核查社区居委会信息上报情况,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3条,其中涉及“三非”(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宣传品、非法网络传播)信息每月不少于1条,每少一条减0.5分,发现有迟、漏、瞒报现象,每起减0.2分。3.掌握辖区社团活动等情况。(1分)辖区社团活动底数不清的,减0.2分;有社团组织未登记的,每发现一个,减0.2分。查看台帐,与上级部门核对上报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4、采集录入信息员、治安耳目、各种情报信息、矛盾纠纷调处信息率达100%。(3分)检查警务室民警相关台账,并与社区居委会相关台账比对,信息员、治安耳目少录入1人,减0.2分;情报信息上报情况,每少录入一条,减0.2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信息每少录一起,减0.2分。查看信息员、治安耳目、各种情报信息、矛盾纠纷调处信息采集录入情况检查警务室民警工作台账,每少一种(无工作对象的,不减分),减0.5分;工作台账录入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每项减0.5分;警务室工作台账未纳入相关系统管理的,每发现1种减1分。5、警务室建立18种台帐,记录及时,内容齐全,实现信息化管理。(3分)查看18种台帐,记录及时,内容齐全。3、采集录入辖区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率达100%。(3分)检查警务室民警企事业单位登记台账,核查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采集情况,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率未达100%,每低1%,减0.5分。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主要登记单位主要领导、综合治理组织人员、安保
本文标题:克州公安派出所农村(社区)警务室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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