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台北县新店市龟山国民小学偶发事件危机处理办法
1台北縣新店市龜山國民小學『偶發事件危機處理』辦法壹、依據(八九)北輔教一字第243651號函辦理貳、目的: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之安全,當學生在校發生緊急傷病時,予以必要之緊急處理;並建立校園偶發事件通報,及掌握「發現快、反應快、處理快」之原則,有效處理偶發事件,建置學生安全網路特定本辦法。參、處理原則:一、平時應依重大偶發事件之性質,確定處理程序及相關人員之任務編組,並演練成熟,以備不時之需。二、緊急事件時,各組除依照平時擬定步驟迅速妥善處理外,尤應注意現場之時間性、合法性、合理性,以使學校師生的傷害減到最低。三、緊急事件發生時以緊急網路立即向上級單位反應,並填報「偶發事件報告表」,以最速件方式呈報教育局。四、事件處理後,應將全案加以彙整、分析、存檔、備查並做工作檢討,以加強預防工作,減少類似事件發生五、事件後之心理復健,由教導處規劃輔導專家,導師及家長共同輔導。本校對外由發言人全權發言,其他人員對處理事件經過與結果應恪守機密保持緘默,非經授權不可對外發表任何訊息。肆、實施辦法一、學生在校期間安全由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共同負責。二、學校健康中心應依教育部頒定之標準充實設備,並隨時補充必要之藥品。三、級任老師應填製學生緊急連絡電話,確實掌握學生緊急事故聯絡人。四、學生緊急傷患發生應迅速通知健康中心,生活輔導組及級任導師由健康中心處理及評估,認定後送醫治療,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各相關人員職責如下:(一)級任或任課教師:負責與家長聯繫、學童之緊急送醫、辦理平安保險文件填寫、並送交健康中心(二)護理人員:傷患之緊急處理、送醫(三)訓育組:負責緊急意外之支援、聯繫教導處(四)教務組:負責安排代課事宜五、發現火警、竊盜、爆裂物、集體鬥毆、搶劫、恐嚇、綁架、生化科技侵害等案件時,應通知生活輔導組並立即報警處理六、中毒事件發生應保留餐盒備驗,學生若有不適應立即通知訓育組,俾使上報教育局及衛生局七、校外教學發生偶發事件時,依本校『偶發事件危機處理』辦法之原則執行處理,工作執掌如附件一。八、本辦法經校長許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承辦人: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校長:2臺北縣校園偶發事件通報流程標準作業流程圖作業階段作業流程權責單位1.事件發生2.通報3.協助處理4.追蹤輔導發生及通報階段介入處理階段追蹤輔導階段1.學校2.學校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警察局消防局3.教育局衛生局社會局3臺北縣校園偶發事件標準作業通報流程說明作業階段作業流程步驟說明發生階段1.事件發生壹、學校視事件類型採引介相關資源及專家協助(如緊急安置、庇護)、危機介入、送醫、通知家長、危機調查及協助蒐證、校園安全檢視等方式處理。貳、學校處理應注意事項:一、以關懷學生安全為首要考量。二、通知家長、安撫家長情緒。三、刑事案件保持現場完整、報案。四、建立發言人制度(經當事人、受害人、加害人共同認定之新聞稿)妥善發佈新聞。五、隨時陳報事件後續最新情況。六、如需急難救助由學校先行代墊。4作業階段作業流程步驟說明通報階段2.通報壹、學校發生事件時應先電話告知教育局特教課、駐區督學,同時上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http//csrc.edu.tw/csrc/)填報校園偶發事件通報表(表一),遇無法上網時,請書面填報,傳真至教育局特教課(傳真號碼:89653822),並以電話確認資料已送達。貳、教育局接獲通報表(表一)與學校聯繫瞭解發生經過,簽報上級核示(知會駐區督學)並影印二份通報表(表一)先送局長及副局長室。參、通報處理方式依校園事件輕重程度區分等級表(附件一)及校園事件通報時限及作業等級表(附件二)如下:一、甲級:區分:1.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3.亟須教育部、本局或其他單位協助及其他可能引發媒體關注、社會關切之事件。時限:應於獲知事件15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本局及教育部校安中心,並於2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以下簡稱即時通)實施首報。遇有網路中斷時,改以紙本方式傳真至本局及教育部校安中心,俟網路恢復後再補行通報作業。二、乙級:區分:1.人員重傷。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3.他未達甲級事件程度,且無法即時處理之事件。時限:應於獲知事件12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遇有網路中斷時,作業方式同甲級事件。三、丙級:區分:1.人員輕傷或疾病送醫。2.財產損失未達新臺幣十萬元。時限:應於獲知事件24時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遇有網路中斷時,作業方式同甲級事件。肆、嚴重之偶發事件請學校提報輔導計畫(含心理復健輔導、小團體輔導、班級輔導、追蹤輔導、個別諮商、要求專輔人員輔導)及報告書。5作業階段作業流程步驟說明3.協助處理壹、教育局依事件類型督促學校協助轉介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等)、警察局(各分局),如性侵害事件要督促學校呈報社會局,聯繫本縣專業輔導人員前往輔導。貳、教育局:一、請專業輔導人員前往學校輔導受害學生。二、督導學校做好學生短、中、長期輔導計劃。三、督導學校避免學生受到二度傷害。四、侵犯者如為學校人員必需督導學校依教師法及教育人員獎懲規定予以處理。參、警察局:一、適當的搜證及避免二度傷害的證詞採證。二、協助犯案嫌疑犯之追查拘捕。三、提供受害人保護措施。肆、社會局:一、適當的安置受害者。二、提供社會救濟相關事項。伍、衛生局:一、督導所屬衛生所,予以地區學校食品抽驗、病情診斷、建議措施等相關事項。二、督導所屬醫療機構、醫院,遇群體中毒、疫情事件,相關醫療救援協助工作。陸、消防局:一、督導所屬消防分隊,即時投入校園救災工作,避免擴大災情。二、地區校園辦理防災避難講習時,協助講授相關緊急避難要領、經驗分享。柒、教育局協助學校申請急難慰助金:一、學生於校內外參加教學活動發生意外導致死亡者,發給慰助金新台幣二萬元,重傷者一萬元。二、學生於校外非教學活動發生意外導致死亡者,發給慰助金新台幣一萬元,重傷者五千元為原則。三、學生於校內外參與教學活動發生意外導致住院三天以上者發給慰助金五千元為原則。四、學校需備妥以下資料向教育局特教課申請:申請書、學生學籍資料卡、校園偶發事件通報表(表一)、死亡證明、住院證明或公立醫院醫師證明、無重複支領本府其他相關救助金之切結書。6作業階段作業流程步驟說明結案階段4.追蹤輔導壹、追蹤偶發事件後續發展及輔導。一、重大偶發事件於事後一個月內請學校提出檢討報告。二、請教育局督學於視察學校時再次檢視重大偶發事件學校後續追蹤輔導及改善措施。三、性侵害及兒童少年保護事件請專業輔導人員定時關懷與輔導並將學核輔導過程及專業人員協助輔導過程建立檔案備查。四、充分發揮溝通協調機制組合各局室資源提供家庭完整協助與扶持。貳、偶發事件彙整統計,並於每學期末依教育部來函按時陳報(約於每年一月底及七月底以前)。7臺北縣新店市龜山國小重大偶發事件學校通報流程標準作業流程表權責單位處理作法學校(啟動緊急應變小組機制)(校長)召集人一、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會議。二、選定對外發言人。三、召開校園檢討會議。四、召開家長說明會。五、通盤緊急調配學校人員。六、於事後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校護)緊急救護組一、成立急救中心,負責傷者簡易救護工作。二、成立救護組,負責運送傷者就醫,即時回報狀況。三、駐院人員調派,定時回報傷者就醫狀況,並協助傷者出院等事宜。(教學組長)輔導安置組一、對於到校家長、關心電話,妥適說明傷者就醫情形,處理狀況。二、聯繫學校志工協助救援工作。三、主動連繫住院學生家長,告知學童送醫情形。四、後續心理健康輔導。(訓育組長)聯繫通報組一、緊急通報相關單位:(一)教育局:甲、乙、丙級事件請於時效內於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網(http//csrc.edu.tw/csrc/)填報偶發事件通報表進行通報,並以電話向教育局特教課(29603456-2685)確認。(二)社會局:家暴,性侵害等少年保護事件,同時須通報本縣家暴中心(89653359-237或113)。(三)衛生所:腸病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同時須通報當地衛生所進行處理。(四)鄰近醫院:遇群體中毒事件,須先行連繫鄰近醫院,協調相關救援協助工作。(五)派出所:入侵校園、械鬥、墜樓等校園偶發事件,同時須通報當地派出所進行處理。(六)消防隊:遇火災、水災等偶發事件,及需調派救護車輛處理之緊急事件,應立即通報一一九調派救災救護人車到場進行搶救。二、設置就醫狀況一覽表,師生、家長得以了解學童就醫情形。三、掌握住院情形,定時通報對外發言人及上級機關。四、掌握校內秩序維護或疏散。※請學校先行建立通報聯繫網(各相關單位聯繫對象及方式),以便即時通報相關單位進行處理。(總務主任)協調救援組一、協調相關單位,研討保險、理賠等相關事宜。二、印製師生聯絡單,告知注意事項及緊急聯絡管道。三、印製家長說明會召開通知。四、成立機動組,即時協助突發事件處理。五、後續場所清潔消毒。(教導主任)媒體回應組一、由新聞接待人員過濾媒體要求:(一)了解媒體欲採訪內容。(二)安排發言人受訪。(三)婉拒媒體拍攝與個案有關畫面。二、由發言人對媒體作出正式回應,回應原則:(一)對於家庭暴力、性侵害等事件,法令有所規範不得提供者,不予提供。(二)在法令規範之內者提供事實澄清。(三)有關學校依規定處置部分予以說明。
本文标题:台北县新店市龟山国民小学偶发事件危机处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40491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