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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單位10kWp太陽光電系統設計、架設工程規範書《範例》一、招標工程名稱:XX單位10kWp太陽光電系統設計、架設工程二、執行期間:自簽約後十日內開工並於八十個工作天完工(不含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三、背景說明:本工程依本單位與經濟部能源局及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三方所簽訂之「太陽光電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合約書」辦理。四、設置地點:XX縣XX市XX路XX號,XXXX大樓頂樓屋頂。五、工作項目:本工程包括太陽光電發電系統(PhotovoltaicSystem)與監測、展示系統之構建。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採用併聯型系統(無蓄電池),日照充足下將可供應本大樓部份電力。監測、展示系統須具有運轉狀況監測與分析功能,可以儲存監測資料,並可驅動LED展示板以顯示即時發電與累計發電等數據。本工程工作項目將包括:(一)進行系統細部設計。(二)施工規劃、模板與支撐架之結構安全計算。(三)購料及系統架設工作。(四)系統試運轉。(五)裝設監測系統與監測軟體程式。(六)裝設LED展示看板。六、系統組成說明:(專用術語部份,請參考十、專用術語說明)(一)太陽光發電系統包括太陽電池組列(SolarArray)、模板支撐架(含水泥座)、直流接線箱(JunctionBox)、直/交流電力轉換器(Inverter)、變壓器(Transformer,※是否需要變壓器,視直/交流電力轉換器與本單位電力系統是否匹配而定)、交流配電盤(PowerPanel)。(二)監測與展示系統應包含全天日照計、溫度計、年/月/日/時間、發電資料監測儀表(直流電壓/電流、交流電壓/電流/功率/瓦時)、資料擷取器、LED展示板。(三)投標廠商應憑專業能力與經驗,規劃裝置容量為10kWp之併聯型太陽光電發電系2統,至於太陽電池模板(SolarModule)之規模與數量請投標廠商規劃評估後選定。七、太陽光發電系統規格:投標廠商須完成太陽光發電系統詳細電路設計圖(一)太陽電池組列(SolarArray):以下電氣特性及專用術語說明請參考十、1.太陽電池組列(以下簡稱組列)之組成:以規格相同之太陽電池模板(以下簡稱模板)串聯後再併聯組成。2.太陽電池組列總輸出功率:最少為10kWp(即模板總數量x單片模板輸出最大功率≧10kWp)。3.模板種類與型式:太陽電池種類不限,有邊框一般型模板需為強化玻璃/EVA/太陽電池/EVA/Tedlar或類似結構,模板邊框為陽極處理鋁合金;無邊框BIPV透光型模板需為強化玻璃/EVA/太陽電池/EVA/強化玻璃或類似結構。模板總數量:不限,但組成10kWp組列之模板串聯數與併聯數必須為簡單整數(如10串6並、15串4並….等等),且所有併聯組列中模板串聯數必需相同。(使用具有Mult-String輸入功能之直/交流轉換器可不受此限制)4.太陽電池組列輸出電壓:須能搭配每一組直/交流轉換器(即模板串聯數x單片模板輸出電壓)i.模板溫度0oC時之太陽電池組列最大輸出功率電壓(Vmp)必需小於與組列搭配之直/交流轉換器(電力調節器)最大功率追蹤電壓範圍之最大值(例如直/交流轉換器最大功率追蹤電壓範圍如為200~500Vdc,則0oC時組列最大輸出功率電壓需小於500Vdc)ii.模板溫度75oC時之太陽電池組列最大輸出功率電壓(Vmp)必需大於與組列搭配之直/交流轉換器(電力調節器)最大功率追蹤電壓範圍之最小值(例如直/交流轉換器最大功率追蹤電壓範圍如為200~500Vdc,則75oC時組列最大輸出功率電壓需大於200Vdc)iii.模板溫度0oC時之太陽電池組列開路電壓(Voc)必需小於與組列搭配之直/交流轉換器(電力調節器)最大直流輸入電壓(例如直/交流轉換器最大直流輸入電壓如為600Vdc,則0oC時組列開路電壓需小於600Vdc)。5.太陽電池模板單位面積輸出功率:≧110W/m2(即單片模板最大輸出功率/單片模板外框面積)6.單片模板輸出最大輸出功率:≧75W7.模板10年內轉換效率(或輸出功率)衰減:不得大於10%。38.每一片模板需附出廠檢驗報告,並各別標示其實際測量之電氣特性資料。9.太陽電池模板至少通過以下之一國際測試認證:IEC-61215、CEC-503、UL-1703、IEEE-1262、JISC-8917。10.太陽電池組列之排列方式:10kWp組列可以由壹至數個長方型組列構成,各長方型中不得有缺角、空洞或單片模板突出,如有缺角、空洞或單片模板突出,投標廠商必須以規格相同之額外模板補齊成長方型(這些額外模板不接線,以免改變或影響組列原有電氣特性),但各個長方型組列之長、寬略有不同可以接受,唯須符合美觀及總高度不得高於1.5米之原則。(二)直流接線箱與內部接線:1.形式:屋外型,具防水、防塵功能,可上鎖。2.功能:連接各串聯太陽電池組列之輸出,搭配各保護元件後加以併聯,再經直流總開關連接至直/交流轉換器之輸入端。可搭配使用之太陽電池組列大於10kWp。3.內部保護元件與接線:‧每一串聯太陽電池組列需包含一保險絲、防逆流二極體及各串組列併聯後正、負端對地之防雷擊保護器(突波吸收器)。‧直流總開關(Disconnectswitch):直流專用型,耐電壓規格須大於10kWp太陽電池組列之開路電壓,耐電流規格須大於10kWp太陽電池組列之短路電流。(三)直/交流電力轉換器(InverterorPowerConditioner,或稱直/交流轉換器或電力調節器):1.功能:將太陽電池組列(SolarArray)之直流輸出電力轉換為交流電力輸出,具有與台電電力饋線併聯發電的功能;並具輸入端太陽能組列之最大輸出功率追蹤能力與直流檢出、保護功能(防止交流輸出側混入直流電源而造成損壞)。2.型式:屋內型,具防水、防塵功能外殼,外殼可上鎖。3.可搭配之太陽電池組列輸出功率:至少10kWp。4.交流電力輸出規格(即本單位之電力系統規格):220/380Vac三相四線(34W)(以上規格為範例,請申設單位詳細檢查並確認裝置建築之電力系統規格)(若交流電力之輸出無法與本單位現有電力系統匹配與併聯,得標廠商應使用足額變壓器進行系統匹配,並需保證併聯作業正常,不得產生跳機或過熱、過載狀況,如因此而損壞本單位電器設施,廠商須負擔所有賠償責任。)5.連線保護裝置:至少需包括電力系統低電壓、過電壓、低頻、過頻及預防孤島效4應之檢出能力(例如一組被動式檢出與一組主動式檢出)6.顯示功能:至少可顯示電壓與電力等電氣信號及各項異常訊息。7.安全規範:須符合如日本或美國或德國之市電併聯相關法規,並通過該國之產品認證(或同等品)。8.電氣規格:項目規格附註額定輸出8kVA可規劃單機或多機組合頻率與相位判別自動電力輸出控制方式電流控制型最大輸出功率追蹤電壓之範圍至少200~500Vdc範圍越大者越佳最大容許輸入電壓至少500Vdc,且須大於10kWp太陽電池組列之開路電壓(0oC時)越高者越佳額定頻率60Hz轉換效率92%輸出交流功率/輸入直流功率x100%(越高者越佳)過負載量110%(連續操作)越大者越佳諧波失真率各次3%以下,總合5%以下越低者越佳操作功能隨輸入側太陽能組列之輸出變化可自動啟動、停止soft-start功能輸出電流限制系統低電壓、過電壓、低頻、過頻保護孤島效應預防溫度上升時輸出限制9.必要附件:詳細系統使用、維護用說明書。(四)交流配電盤:投標廠商須完成交流配電盤內部配置與接線設計,交流配電盤內含無熔絲開關。交流配電盤須可上鎖。交流配電盤內尚須保留空間以裝置足量比流器(CT)、日照計信號轉換儀表、溫度信號轉換儀表、直流儀表(電壓、電流)、交流儀表(電壓、電流、功率、瓦時)與信號擷5取器等監測組件。(五)太陽電池模板與支撐架之設計與結構安全計算:依一般建築法規進行,應包括1.載重計算:a.自重b.風力(依設置地理位置與高度,參考相關建築法規)c.地震力(依設置地理參考相關建築法規)。2.構材強度計算及應力檢核。3.基礎錨定設計與計算。4.每群模板最小間距計算。5.太陽能模板最高位置距離屋頂平台地面之高度計算(必須小於1.5米)八、監測、展示系統規格:(一)全天型日照計:1.偵測器:circularmulti-junctionEppleythermopile或同等品2.靈敏度﹕至少8V/Wm-2。3.反應時間﹕1s。4.溫度效應:於-20to+40℃溫度範圍內,溫度效應0.1%。5.線性度:2,500Wm-2內,線性度±0.5%以內。6.外殼﹕防水外殼7.裝置角度、方位:與太陽電池組列相同。(二)溫度感測器:1.溫度範圍:至少0~100oC2.精確度﹕0.5oC以內。3.裝置位置:太陽電池模板下方。(三)直流發電資料監測儀表:1.直流電壓:a.量測範圍:須大於太陽電池陣列之電壓最大值b.精確度:優於3%2.直流電流:a.量測範圍:須大於太陽電池陣列之電流最大值b.精確度:優於3%63.監測位置:太陽電池組列及直交流電力轉換器之間。(四)交流發電資料監測儀表:4.交流電壓:c.量測範圍:測量三相電壓平均值,須大於系統之輸出電壓最大值d.精確度:優於3%5.交流電流:c.量測範圍:測量三相線電流平均值,須大於系統之輸出電流最大值d.精確度:優於3%6.交流功率:a.量測範圍:測量三相功率總合,須大於系統之輸出電功率最大值b.精確度:優於5%7.交流發電量:a.功率量測範圍:與交流功率相同。b.瓦時記錄位數:須紀錄系統開始運轉起至五年內之發電量累計值(0~99999999kWh)。c.精確度:優於5%8.監測位置:直交流電力轉換器與市電接連處之間。(五)信號擷取器:(PC或獨立信號擷取器)1.功能:擷取與儲存日照強度、溫度、直流電壓、直流電流、交流電壓、交流電流、交流功率、交流累計發電量等信號。並定時驅動LED展示板資料顯示更新。2.資料間隔:至少每10分鐘擷取、儲存、更新顯示一筆資料,每筆資料至少須包括下表中之資料項目。3.資料輸出格式:資料檔案以文字檔(*.txt)格式儲存,每個資料項目中間以逗號分開,每筆資料中間以換行字元(,ASCII13)分開,位數不足左邊補零。4.信號擷取容量:可獨立作業至少100天。5.開機自動資料收集、儲存與LED展示板資料顯示。6.信號擷取程式:包含可於Windows98、2000下操作之監測程式,可執行上述之所有功能。7.電源:UPS不斷電系統,至少可維持本資料收集系統及儀表監測正常運作6小時7以上所需之電力。(六)LED動態展示板:1.功能:展示本太陽光電示範系統之方塊圖示,並可與信號擷取器連線,即時顯示太陽光電示範系統之監測數據,包括:固定圖示:以本單位(或特色)為背景,顯示本單位太陽光發電系統方塊圖(含中、英文對照)。數據訊息:至少年/月/日/時間、包括日照量(0-1999W/m2)、模組溫度(0-99.99℃)、太陽電池組列直流發電功率(0-19.99kW)、交流發電功率(0-19.99kW)、年度交流發電累計(發電度數,0-99999999kWH)2.規格:材質:不銹鋼或鋁合金框架,可壁掛或屋外立式展示,經本單位同意後為之。尺寸:約1200(長)x900(高)x13(深)mm(視實際空間大小及本單位需求決定)。數據訊息顯示:至少紅色2.3”七段數字LED,屋外型需為點陣式高亮度數字LED。九、系統安裝與接線施工:(一)避雷設施:如太陽電池組列設置位置居於地區最高點,須另加避雷設施以策安全。避雷設施按一般大樓避雷設施規範設計,並經本單位同意後設置。(二)太陽電池組列安裝:需向正南(誤差5度內)傾斜,傾斜角(模板與地面之夾角)需介於20~23.5度,太陽電池組列(含架台)之最高點距離與裝置處(樓板)地面不得大於1.5公尺。前後排長方型組列間之間距,則以後排組列之最低點至少需遠離於由前排組列或支架最之高點,與垂直線成55度(向北)之直線所涵蓋之範圍為合格。如七、(一)、10所述,前後排長方型組列間之間距由投標廠商依現地狀況進行設計,並經本單位同意後設置。(三)水泥基礎樁:調整水平及固定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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