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我国关于污染防止的法律法规-----李满
我国关于污染防止的法律法规姓名:李满学号:1150810053班级:11级化学教育摘要:目前,人类面临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环境危机,世界人口剧增、资源和能源日趋减少和濒临枯竭、大量排放的工业污染物和生活废弃物使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迅速恶化。因此保护环境和污染防治迫在眉睫。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污染防止法(PPA),制定了国家环保政策,并指出环保的第一选择是在源头上防止废物的产生。利各种方法和技术,污染是可以防止的,从而避免进一步处理和控制这些化学污染物。目前我国已开发出多种方法和法律法规来达到防止污染的目的,包括利用工程控制来最大限度地降低某有物质的量等等。防止污染制度和措施是有别于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具体制度。它们主要体现在污染防止法专门法中,主要有:1、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制度;2、排污申报登记制度;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4、防止污染转嫁制度;5、企业应当采用清洁生产设备、工艺和技术;6、现场检查制度。一、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们的生产活动和其他活动,使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导致其物理、化学、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的特性改变,使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受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现象。其特点是污染扩散速度快,范围大,持续时间也较长。我国大气污染防止法律法规有: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70年代《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80年代以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锅炉烟尘排放标准》、《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990》、87年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88年6月1日实施;95、2000年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中总的职责:⑴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⑵必须合理规划工业布局。“预防为主”,从源头治理大气污染。⑶必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⑷必须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如煤炭洗选加工、改进城市燃料结构、推广高标号无铅汽油等。⑸采取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植树造林、城市绿化工作。二、水污染是指由于人们的生产和其他活动,使污染物或者能量进入水环境,导致其物理、化学、生物或放射性特性的改变,造成水质恶化,影响水体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现象。我国水污染日趋严重,水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危害工农业生产和渔业生产,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水污染防止的法律规定:1、建国以后,我国颁布过一些水环境保护标准。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试行)》、《渔业水质标准(试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试行)》;2、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改);3、1989年《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修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物。固体废物的危害:占用土地;污染水体;释放有害气体及粉尘;滋生有害生物。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法律规定:1、72年《海洋倾废公约》;2、85年《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3、89年《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等;4、91年《防治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5、92年《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6、92年《关于防治铬化合物生产建设中环境污染的若干规定》;7、92年《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8、93年《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9、95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0、96年《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关于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1、“黑名单”和污染工艺、设备淘汰制度。2、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规定。3、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的法律规定。四、海洋污染损害,是指由于人们的活动,直接或间接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碍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坏海水使用素质或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的影响。海洋污染的危害:⑴损害海水水质。⑵损害了海洋生态环境,破坏了海洋生物的栖息环境,也给海洋渔业生产带来了严重损失。⑶使海滨地区的生态平衡失调,自然灾害加剧。⑷海水富营养化,造成“赤潮”现象。防止海洋污染损害的法律规定:1974年颁布《防止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1982年颁布《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修改);为实施该法,国务院先后颁布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1982年以来,还发布了《海水水质标准》、《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渔业水质标准》、《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等海洋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海洋调查规范》、《海洋监测规范》等海洋环境保护规范。先后加入了《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公约。五、环境噪声是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噪声是感觉性公害,具局部性和多发性和暂时性特点。噪声污染的危害:⑴影响工作和休息。⑵损害听觉。⑶引发疾病和其他危害。175分贝以上的噪声甚至可致人死亡。⑷危害财物。强噪声会造成机械疲劳,震裂墙壁,仪器失灵。环境噪声污染防止的法律规定: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982);2、《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关于减轻飞机噪声的影响的通知》;3、《民用机场管理规定》(86);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89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96年)等。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⑴达标排放。⑵环境噪声排放申报登记制度。⑶偶发性强烈噪声排放的申请和公告制度。确需排放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六、有毒化学品是指进入环境后能损害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化学物质(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与制品)。包括“化学危险品”(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固体及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等)。本身并非污染物质,只是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导致其泄漏、溢出、渗透、流失、扩散而进入环境,才会造成对环境和对人体健康的损害。防治有毒化学品污染物的法律规定:1、我国早在五十年代就颁布了关于农药管理的规定。2、1961年,国务院批转了化工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防火等六个有关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3、70年代后,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从只限于安全管理向保护环境方面扩展。如国务院在1974年的一份批文中就提出了有害化学合成物质、化工危险品的污染防治问题。4、1987年国务院颁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5、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33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6、1991年国家环保局、能源部发布《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7、1992年化工部,国家境保局发布了《关于防治铬化合物生产建设中环境污染的若干规定》。8、1993年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发布《关于停止生产和销售萘丸的通知》,9、1994年,国家环保局、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部发布了《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10、联合国环境署87年《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流的伦敦准则》(93年参加)。11、2003年4月1日环保总局《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10月15日实施。七、放射性污染(又称核污染)是指核设施运行、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用以及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与放射性废物处置活动中,因放射性物质进入环境或贯穿辐射而造成改变环境放射性水平(天然本底),使环境质量恶化,危害人体健康或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放射性污染的危害:⑴能引起人体多种疾病。⑵能缩短人的寿命破坏人体免疫功能,降低肌体的防疫能力,易使病人并发感染。⑶急性大剂量照射能使人死亡率。⑷导致孕妇流产、胎儿死亡。⑸能损伤遗传物质(放射育种)。⑹其他危害对大气、水、土壤、农作物、畜禽类、鱼虾类以至建筑物、器具等造成放射性污染。生物富集--食物链--内照射。防止放射性污染的法律规定:74年《放射防护规定》,86年《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84年《核电站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87年《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89年《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90年《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于2003年6月28日通过,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八、农药污染指因生产、运输、销售、存放或施用化学农药而污染环境,以致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引起大和动、植物急性或慢性中毒的现象。农药的特点:⑴有毒是化学农药的基本属性。⑵最广泛最直接暴露于环境是化学农药的最终归宿。⑶扩散、残留、富集是化学农药不可避免且难以克服的对环境的影响。农药污染防止的法律规定:55年《关于严防农药中毒的联合通知》,82年《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农药登记规定》《农药登记规定实施细则》,84年《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96年,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在蔬菜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止有毒有害蔬菜进入市场,以确保人民食菜安全。97年《农药管理条例》,1999年4月27日农业部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2年6月18日农业部《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参考文献:1、杨德红,绿色化学,黄河水利出版社,2008.1
本文标题:我国关于污染防止的法律法规-----李满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41856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