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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养护管理制度一、质管员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养护员提交的《重点养护品种目录》、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二、养护员应定期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指导仓管员对在库药品进行合理存放、安全储存,保证各类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三、养护员指导仓管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和陈列,对仓库及营业场所的温湿度进行监测和管理,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每日上午9-10点、下午3-4点各记录一次温湿度(《库房温湿度记录》)。四、养护员必须根据库存药品的流转情况,进行循环的质量检查并记录于《药品养护检查记录》,重点养护品种(指首营品种、易变质药品、出现过质量问题的相临药品、储存时间长达1年的药品、近效期药品等)一个月为一个循环周期,一般品种按“三三四”的原则以三个月为一个循环周期进行养护。五、养护员每月定期对药房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于《药品养护检查记录》。六、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进行养护。七、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该药品处放置黄色“暂停发货”牌,并填写通知质管员复查并处理。八、建立仓储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对各类养护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加记录,确保正常运行。九、养护员每季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十、在药品储存期间,如因保管、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本文标题: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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