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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安全物资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13.1总则为加强项目安全设施、物资和防护用品的管理,预防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2.13.2职责1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设施、物资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负责对安全物资、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性和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公司工会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委托或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集中采购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设施、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4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安全设施、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对自购的安全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进行评价选择,对合格供方收集资料报公司及分公司备案;对到达货物进行点验,对需复检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2.13.3安全物资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范畴2.13.3.1安全设施和物资范畴1电梯井口防护门、施工电梯防护门、临边安全防护栏杆、安全操作棚、安全通道、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和机电防护装置等;2施工用电中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电缆线的漏电保护装置等;3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箱、消防栓、消防水管、加压设备等;4视频监控设备、报警装置和医疗、应急救援器材等。2.13.3.2劳动防护用品范畴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者减轻人身伤害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2按其性质和防护部位可分为:头部防护用品、呼吸性防护用品、眼面部防护用品、听力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防坠落劳动防护用品、劳动护肤品等。3按其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用于防止伤亡事故,称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如防火隔热、防坠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防冲击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冲击眼护具)、绝缘防静电用品、防机械外伤劳动防护用品(防刺、割、绞、磨损的服装、鞋、手套等)、防酸碱劳动防护用品等。另一类是用于预防职业病,称劳动卫生护具,如防尘用品(防尘、防微粒口罩等)、防毒用品(防毒面具、防毒衣等)、防放射性用品、防辐射用品、防噪声用品等。2.13.4安全物资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2.13.4.1一般规定1安全设施、物资及防护用品应符合行业及公司规定的标准。2安全设施、物资及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信誉度高、有资质的供货商,严禁采购三无产品。3安全设施、物资及防护用品到位后应由采购、使用单位物资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需要复检的及时送检。4可采用在物资上标注、在记录中描述或区域标签等方法对安全设施、物资及防护用品进行标识(如:安全帽编号等)。5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物资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规定。2.13.4.2安全物资的购置1按照“谁的区域、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和物资的管理;项目部应按照与主体工程同时布置、同时施工的原则,及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2计划、采购、制作、保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编制工程安全物资投入计划,经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物资部门按计划采购(租赁)安全物资,仓库保管员负责定型化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和物资的保管,建立进货台帐、库存台帐。3定型化工具式安全防护物资由项目部在总公司统一采购,确保材质、规格、颜色统一。项目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可分一次性投入或采取租赁方式购置。4物资部门对生产厂家或专营商店进行原始证件的审查所有证件复印件均由物资部门和项目部技术质安部门分别存档备查。2.13.4.3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拆除1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1)各分包单位负责自身施工区域内需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公用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由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安排。2)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有边就有栏,有洞就有盖,交叉作业有隔离,安全通道有封闭,高处作业下方有安全网”。无法设置栏杆时必须有水平防护绳,经常移动的安全网设置成滑动式。3)防护门、防护栏杆、防护棚、安全通道、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应采用定型化、工具式的防护设施。4)施工过程中设置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安全、可靠、完善、适用,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5)高处作业平台的边缘、大型设备孔洞四周、高处作业禁止通行区域、暂时封闭的高处作业通道等,都必须设置定型工具式防护栏杆。6)在建工程各入口处应搭设安全通道,通道口处设安全警示标志。2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1)安全防护设施以“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维护,施工现场公共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由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2)定型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被损坏,由使用该设施的单位负责进行维修。3)使用其他施工单位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要先报安全员批准,并在施工中承担谁领用、谁维护、谁退还的责任。3安全防护设施的移动、拆除: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拆除或局部拆除公用安全防护设施或其它施工作业单位设施的,应事先报项目技术质安部批准后实施。恢复设施时,施工单位通知安全员监督设施恢复。配合具体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在作业完成后,施工单位报请技术负责人同意,并通知安全员,及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清理作业场所。2.13.4.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各级单位及项目部提出,经主管经理审核后,由各级单位及项目部的材料员统一购买。2所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并在各级单位及项目部入库、建账。3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4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入库及保管1)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后,由各级单位及项目部的材料员、质检员或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验收,根据送货单核对实物的数量、品牌、型号、规格等,通过目测外观质量和对材料的取样试验。2)经料帐员核对无误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入库,建立管理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3)入库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安全鉴定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劳动防护用品,遵循产品说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从业人员手中。4)验收入库的劳保用品分门别类的存放,做好标识,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人监管。2.13.4.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1各责任单位与项目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发放,不得拖延。特殊劳动保护用品,若需要时可向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发放。发放手续齐全,依据现场施工员及有关生产管理人员出具的凭证办理发放与领用手续。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3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要专门进行有关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做好培训记录,记录必须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劳保管理员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也要向领用人讲清正确使用方法,提醒从业人员自觉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养。4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2.13.4.6劳动防护用品的维修和报废1责任单位及项目部应对本单位安全设施、器材及防护用品定期进行维修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认真填写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2劳动防护用品因损伤、经测试防护功能失效或超过有效期时,应及时从作业现场清理出来,并由专人监督销毁。对销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来源、销毁原因等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经办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存档。严禁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外流,避免因误用而引发事故。2.13.4.7安全物资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监督1各责任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对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要及时纠正、提醒。2各责任单位按照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器材、标志和防护用品,按要求应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3劳动防护用品要正确使用、合理利用,发挥作用,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破坏。
本文标题:安全物资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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