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关于做好新阶段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
1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列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发展、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的重要能力之一,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殷切希望,对加强党的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实现社会和谐,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指导作用。如何做好新阶段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我认为要着重做好以下几点:一、树立创新理念,寻找民族宗教工作的金钥匙一是树立“交朋友、办实事、抓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动关系。积极推荐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立与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定期谈话和交流制度,经常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节日组织慰问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活动,把教育引导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过交朋友、办实事,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入耳、入脑,切实改变纠纷2产生后,才临时抱“佛脚”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不稳定事件发生后,才重视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加强联系的被动局面,努力形成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二是树立以积极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动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宗教同其他社会文化形态一样,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如果我们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许它就会一直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并产生消极的作用;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去看待它,就会推动它朝着积极而有益的方向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因此,要扬弃过去消极看待宗教社会作用的片面思维,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辩证地看待其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正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与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帮助他们用宗教伦理道德中的积极成份去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用宗教文化的精华去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挥宗教特有优势,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作出更多的好事、善事。三是树立社会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全县上下齐抓民族宗教工作的合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特殊复杂性,单靠民族宗教部门一家之力,很难有大的作为,必须整合社会资源,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民族宗教工作,变民族宗教工作“风雨一肩挑”为“千钧重担众人挑”。建立统一、高效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3导小组,强化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职能;建立快捷、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部门互联的纵向网络和由统战、宗教等部门互联的横向信息网络,各个乡镇均明确分管领导和兼职宗教工作干部,各村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做到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在解决突出问题时,各级党政组织和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同步到位、协调行动;建立宗教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二、坚持办实事,抓住民族宗教工作的关键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不能局限于“不出事”而消极的去当“灭火队”,必须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正确导向,找准工作抓手,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抓经济促发展上来。切实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办实事、办好事,凝聚民心民力,求得支持理解。一是帮助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当前制定的“十二五”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帮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认真做好经济发展的短中长期规划,将规划具体到项目,具体到农户,做到科学谋划,统筹部署,有计划按步骤地分步实施。同时,把民族经济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分析,及时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扶持民族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二是积极争取把民族经济纳入全县扶贫开发范围,帮助论证、筛选适应村级经济发展的项目,政4策上予以倾斜,资金上重点扶持,为民族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认真落实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在技术、人才、信息、资金方面给予其重点扶持,积极鼓励、引导和帮助少数民族私营企业和信教群众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三、加强宣传引导,把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方向盘一是加强各级干部的学习教育,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和县委党校的教学内容,通过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干部和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有效解决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不去管“四不”问题,提高干部应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二是搞好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上层人士参加。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发现问题,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妥善处理,达到沟通思想,增强信任,解决问题的目的。三是定期组织少数民族代表、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习。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把信教群众的意志力和力量集中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使他们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四是组织开展争创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民主管理好、团结互助好、环境美化5好的“五好”宗教场所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创造良好环境,营造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气候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保证。要加大硬、软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民族宗教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和谐的内部环境。一是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多向领导建议,请领导支持,邀领导出场,加强交流,增进共识,争取位置,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形成党政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精神,保证办公用房和工作经费,切实做到有机构办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能办好事。三是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实干型、清廉型的“五型”领导班子,培养“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的作风,以“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造就服务、亲和、务实的干部队伍,努力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本文标题:关于做好新阶段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43556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