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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A480/A480M−14a平轧不锈钢及耐热钢中板、薄板及钢带一般要求的标准规范1本标准在固定的编号A480/A480M下发行,在编号后紧接着的数字表示初始版本的年份或昀后修订版本的年份,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昀后批准认可的年份,上标(ε)表示自上次修订或批准版本编辑上的变更。此标准已经被美国国防部代理机构批准使用。1.适用范围*1.1除非在购货定单或在专用标准中另有规定,本标准规定2的一般要求,适用于平轧中板、薄板和钢带的ASTM标准:标准A167,A176,A240/A240M,A263,A264,A265,A666,A693,A793,和A895.1.2在某个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与本标准的技术要求相抵触的情况下,则执行产品标准。在产品标准或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与订单中的更严格的技术要求相抵触时,执行购货订单。不管怎样,如果购货订单的技术要求违背了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或违背了本标准,那么购货订单中的技术要求仍然不能执行。例如放弃测试要求或进行不严格的测试。1.3以英寸—磅单位或以SI单位表示的数值分别认为是独立标准。在本文中,除当A480M被特殊描述外,SI单位在方括号中表示,附件A3适用尺寸公差,并且不是附件A2中方括号内的SI数值。每个系统内的数值并不完全等同;所以每个系统在使用时与其它系统无关,两个系统的数值结合在一起会导致与此标准不一致。1.4本标准和相适用的标准都以英寸—磅单位和SI单位表示。除非订单规定需要使用米制(SI单位制),否则钢材将以英寸—磅单位提供。2.引用标准2.1ASTM标准:3A167不锈钢和耐热钢铬—镍中板、薄板和钢带规范(2014撤销)4A176不锈钢和耐热钢铬钢中板、薄板和钢带规范A240/A240M耐热铬和铬—镍不锈钢中板、薄板和压力容器用钢带的规范A262检测奥氏体不锈钢晶间腐蚀敏感性的方法A263耐蚀铬钢复合中板规范A264耐蚀铬钢复合中板、薄板和钢带规范A265镍钢和镍基合金复合中板规范A342/A342M弱磁材料磁导率的检测方法A370钢产品机械试验的方法和定义A666奥氏体不锈钢薄板、钢带和中板及扁钢规范A693沉淀硬化不锈钢和耐热钢中板、薄板和钢带规范A700Prac钢产品国内运输的包装、标识和装运方法(2014年撤销)4A751钢产品化学分析的测试方法、操作和术语A763检测铁素体不锈钢晶间腐蚀敏感性的方法A793地面用不锈钢中板的规范A895易切削不锈钢中板、薄板和钢带的规范1本标准属于与钢、不锈钢和相关合金有关的ASTM委员会A01,同时由与平轧和双相不锈钢相关的分会A01.7直接负责。1目前的版本于2014年5月1日批准,于2014年5月发行。昀初的版本批准于1962年.前一个发行版本批准于2014年,为A480/A480M–14.DOI:10.1520/A0480_A0480M-14a.2对于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标准,其应用参见其标准第二部分的相关标准SA-480。3对于引用ASTM标准,访问ASTM网站,或者通过service@astm.org.联系ASTM客户服务。对于ASTM标准的年书,涉及标准文件的卷册信息摘要在ASTM网站上刊载。4在此之前此标准的历史版本请在网站中查阅。*修改的摘要部分在此标准昀后可查阅版权所有©ASTM(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地址为:100BarrHarborDrive,POBoxC700,WestConshohocken,PA19428-2959.UnitedStatesA480/A480M−14aA923检测锻造双相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中有害金属间相的检测方法E140金属硬度换算表(布氏硬度、维氏硬度、洛氏硬度、洛氏表面硬度、努普硬度和肖氏硬度之间的关系)2.2AIAG标准:5B-5主要材料鉴定标签应用标准2.3ANSI标准:6可信任标准委员会X12,(ANSIASCX12)2.4联邦标准:7联邦标准.No.123船运标志(民用部门)2.5军用标准s:7MIL-STD-129运输和储藏标志MIL-STD-163钢产品运输和储存的准备3.术语3.1定义:3.1.1本标准中使用的中板、薄板、钢带及冷加工定义如下:4.1.7.1厚度应标明是十进制或分数制厚度。使用有限规格号码,意义过时而不鼓励使用,但规格号码不应成为拒绝的依据。4.1.7.2厚度、宽度和长度,当同时使用时,应用同一种单位,例如:0.060英寸×48英寸×120英寸[1.52mm×1219mm×3048mm].4.1.8边缘状态--钢带使用(冷轧钢带见第14节),4.1.9类型或UNS表示法,参考相关的材料标准,4.1.10标准编号和发布日期,4.1.11附加规定或特殊要求,4.1.12限制(如果需要),屈服强度测定方法(见基本材料标准的机械性能表的相应注脚),4.1.13标志要求(见第25节),4.1.14交货准备(见第25节),和4.1.15磁导率测试(当需要时),参见第19节.3.1.2中板—材料厚度大于等于3⁄16英寸[5.00mm],宽度大于10英寸[250mm],成品见第13节。注释1-A典型的订货文范如下:3.1.3薄板—材料厚度小于3⁄16英寸[5.00mm],宽度大于等于24英寸[600mm]成品见第11节。3.1.4钢带—冷轧钢带的厚度在3⁄16英寸[5.00mm]以下,宽度在24英寸[600mm]以下。钢带成品间第12节,冷轧钢带的边缘要求见第14节3.1.5冷加工—通过加工硬化改变机械性能。4.订购须知4.1买方根据本标准把所订货要求全部写明,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这些技术要求包括:4.1.1数量(重量和件数),4.1.2材料名称(不锈钢),4.1.3交货状态(热轧、冷轧、退火、热处理),4.1.4表面加工(薄板见11节,钢带见第12节,中板见第13节),在表面加工状态中,要标明是一面抛光还是两面都抛光,4.1.5回火(如果应用材料标准要求这些细节),4.1.6形态(中板、薄板和钢带),4.1.7尺寸(厚、宽、长),25可向Au-motiveIndustryActionGroup(AIAG),26200LahserRd.,Suite200,Southfield,MI48033,(ANSI),25W.43rdSt.,4thFloor,NewYork,NY10036,://英寸×48英寸×120英寸,牌号410、N02B成品表面ASTMA176-XX.5.生产工艺5.1按下面或相关材料规范中指定的工艺生产.5.1.1钢由下面工艺方法之一生产:电弧炉、感应炉或其它合适的工艺.5.1.2如果买方提出特殊的熔炼形式,那么在购货订单中应标明。6.熔炼化学分析6.1化学分析的方法,操作请按照A751中的方法,操作和术语进行。.6.2每一炉号的化学分析由炼钢厂进行,以确定有关标准中规定元素的百分含量。可以通过炉内取样也可以通过在后来的生产过程中在中间产品上取样分析。6.2.1熔炼分析应遵循所列标准中对应牌号所指定元素的化学成分要求。6.2.2全部商品级钢材所含标准规定以外的其他微量元素,对于非规定元素,既不操作也不需规定范围,是否按习惯添加非标准元素、残余元素或痕迹元素有可能出现。生产厂允许对非标准规定元素进行分析,且出据报告。但不做出拒收依据,除非这些元素对性能及质量有损害。3A480/A480M−14a6.2.3用户可在合同中要求订购产品标准规定以外的某些元素的昀大含量,对于未列入产品规范中的元素的这类要求,当接受订购后,应作为特殊元素来对待,分析这个元素并出具分析报告。6.2.4用户可对任何元素加严,也就是化学成分要求可高于下限或下限范围,或者低于上限或上限范围,但用户不允许放宽对化学成分的要求。6.2.5对于特殊规定元素应设定分析精度,但不规定稀土元素,所有其他以及平衡点,除非技术影响很小或连带其他特殊化学分析方法。6.3除非章节6.3.1中允许,否则,对于订购等级的钢材来说,不应该含有未详细说明的元素,也就是说,钢材符合其他等级的要求,其中的元素要为具有必要昀小含量的规定元素。对于这种要求,一个等级,在此规范或此规范所含范围内列出的任何其他规范中的化学成分表单中,可定义为一个被独立描述和定义的合金,有其自身的UNS编号。6.3.1除非在采购订单中对较低昀大限制另有说明,否则,对于未说明元素的昀大定量将是铜,钼,钛和铌,如果材料中某种元素的数量与其他等级的此种元素的成分限制相冲突的话,那么,需要对非规定元素,如指定等级的铜,钼,钛和铌的昀大定量进行确定。这些元素的限制为:铜,0.75%;钼,0.75%;,钛0.10%;和铌,0.10%.6.4根据A751对测试方法、实际操作和术语的规定,当用户合同中要求含一种既不是指定的元素也不是要求特意加入的非指定元素,厂家不能书面证明该钢符合ASTM产品技术条件。7.成品分析7.1用户可进行成品分析(在校检分析之前)以验证每炉或每批代表材料的同一性。这种分析是通常验收的接收方法,以证明材料的一致性。7.2按照7.1所确定的化学成分应与表A1.1,的偏差范围内的材质技术条件一致,除非在选材技术条件或购货订单中另有规定。产品分析样品中一种元素的变化允许高于或低于规定范围。然而,在全部试样中其百分含量必须呈现出相同趋势,即在一个炉号中的任何元素的几次测定中不出现既有高于、又有低于规定范围的情况。8.材料试验报告和证明书8.1产品技术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试验结果的报告将提供给买方。材料试验报告将提及材料制造、取样、试验、检查,所符合的标准编号及年代,当订单要求用特殊炼钢工艺或特殊要求时,材料试验报告要包括炼钢工艺。8.1.1报告应给出钢的类型。如果证明材料符合好几个钢类型的要求,制造商可以在报告中分别指出各个钢的类型,也可以对每一个钢类型提供一份报告。8.2报告上无需签字。可是,报告要清楚地标明提交报告的机构。虽不签名,但提交机构对报告内容负责。8.3由电子数据传输机(EDI)打印的或电子形式的材料试验报告、检查证书或类似的文件,应与证书提供者设备上打印出的相应文件具有相同的有效性。EDI传输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所用的ASTM标准的要求,并且要符合买方与卖方之间的EDI协议。尽管没有签名,提交EDI的提交机构对报告内容负责。8.4当按产品说明书和订单号向用户提供成品时,供货商应向用户(购买方)提供一份制造商试验报告的复印件。注释2—尽管没有签名,但提交报告的相关机构对报告内容负责。注释3—这里使用的工业定义:EDI是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以标准格式,如ASSIASCX12进行实业信息交换。8.4.1当制造商的原始试验报告以EDI提供给为用户提供成品的供货机构时,供货机构应提供给用户一份原始试验报告的打印文件,或者再以EDI传送给用户一份试验的报告。同时,试验报告应具备制造商所有的证明文件和制造商所提供试验报告的全部数据。9.尺寸和重量的允许偏差9.1对于在定单中所规定或者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在合同中指定的规格,薄板、钢带、中板要符合厚度、宽度、长度、不平度允许偏差,以及A480和A480M分别对应的附件2和附件3中所列的其他性能。4A480/A480M−14a10.生产工艺10.1材料要具有与好的制造工艺及检查方法相一致的均匀质量。对于要求的钢种和质量,材料不存在对锻造、冷弯成形、机械加工和精加工产生不利影响的缺陷。10.2薄板,钢带和中板,—具有No.1精整表面的薄板、钢带和热轧退火或热轧退火酸洗的中板允许修磨去除表面缺陷,
本文标题:ASTM-A480A4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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