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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总体规划(一)编制背景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三)规划期限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四)规划范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五)规划区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七)市域综合交通1、规划目标以高速公路、铁路、水运通道和空中航线为骨架,构建各种交通方式有机衔接、功能完善、快速便捷、国际国内通达、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把重庆建设成为国家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至2020年,高速公路区县(自治县)覆盖率达到100%,都市区至市域内各区县(自治县)“四小时通达”;铁路线网区县(自治县)覆盖率达到90%。2、高速公路规划建成覆盖所有区县(自治县)的“两环十射多联线”高速公路网基本骨架。“两环”分别为内环线和外环高速公路;“十射”分别为重庆到成都,重庆到遂宁,重庆到武胜,重庆到西安,重庆到武汉,重庆到长沙,重庆到贵阳,重庆到泸州,重庆到大足到成都,重庆到开县到安康高速公路;“联线”主要为武胜-潼南-大足-荣昌、合川-铜梁-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长寿-涪陵-武隆、垫江-武隆、梁平-黔江、巫溪-建始高速公路。3、铁路规划建成辐射各个方向的“一枢纽十干线三专线四支线”铁路基本网络。“一枢纽”为重庆铁路枢纽;“十干线”为渝蓉、遂渝、兰渝、襄渝、渝怀、川黔、万宜、渝泸、达万及远景预留的安常铁路线路;三专线为连接西南与华东地区沪汉渝蓉铁路客运专线、渝蓉城际铁路、渝万城际铁路。“四支线”为三万、万南、南涪、黔石铁路。远景预留合川-铜梁-永川铁路线路。4、港口以长江、嘉陵江、乌江“一干两支”高等级航道为骨架,形成以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港区为中心,永川、江津、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为依托,其它港区为基础,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明确、与其它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内河水运体系,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5、机场民航机场按“一大三小”布局。重点建设江北国际机场,将江北国际机场建设为国际商业门户枢纽机场;积极发展万州五桥机场、黔江舟白机场和渝东北支线机场。(八)市域其它市政基础设施逐步建设完善的区域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区域内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市政设施城乡共享;加强区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协调;推动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引导区域市政基础设施相对集约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合理布局能源设施,开源与节约并举,发展经济、清洁的能源,建立充足、稳定、安全的供应保障体系。大力加强电源建设。保障气源供应,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解决小城镇和农村能源需求。积极开发新能源。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西部地区和长江上游的信息中心。全面建设运行灵活、高效可靠的现代化邮政运输网络。建设覆盖市域的广播电视综合宽带多媒体网络,完善各类设施,实现广播电视全面数字化。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利用长江、嘉陵江、乌江、渠江和大宁河等水资源,积极鼓励和有序推动区域性供水工程,规划建设一批次级河流、支流水利工程,部分工程向城镇提供水源。采取工程措施,解决渝西等地区工程性缺水问题。规划至2020年城镇自来水普及率接近100%,生活饮用水水质全面达标,供水保证率达到国家标准。(九)社会服务设施实施科教兴渝战略,以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建成长江上游科技中心为目标,强化科技对生态保护、移民安稳致富的支撑作用,完善科技设施体系。建立发达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基地。以提高全社会文化生活质量为目标,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定位准确、层次分明、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文化设施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体育设施体系,新建、改造一批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全民健身相结合的体育设施。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以医疗防治体系、传染病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体系的建设为重点,完善市、区县、街道(镇、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完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十)旅游发展规划利用重庆长江三峡黄金旅游带,发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旅游、温泉旅游与都市旅游等特色资源优势,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把重庆建设成为中国旅游强市、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重要的旅游客源地,2020年建成长江上游旅游中心。全面建设山水都市观光休闲旅游目的地、长江三峡峡江生态文化观光旅游目的地、乌江画廊生态和民族风情体验旅游目的地。(十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到2020年,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森林覆盖率达到45%,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地质环境安全监测体系健全,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在上游来水水质保证Ⅱ类的前提下,长江总体达到Ⅱ类,嘉陵江、乌江入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次级河流全面达到水域功能标准。重点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快三峡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启动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推进库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以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和以生态脆弱区、生态敏感区域为重点的生态移民。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一)城镇化发展方针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三)区域协调发展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争创特色,实现错位发展: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和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依托一小时经济圈带动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发展,逐步缩小市域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形成大城市带大农村的整体推进格局。1)一小时经济圈一小时经济圈包括都市区及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长寿、綦江、大足、潼南、荣昌、铜梁、璧山、南川、万盛、双桥等23个区县,面积2.87万平方千米。依托长江水系和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形成网络型、开放式的区域空间结构和城镇布局体系。2)东北部地区东北部地区包括万州、开县、垫江、丰都、忠县、云阳、奉节、梁平、巫山、巫溪、城口等11个区县,面积3.39万平方千米。依托长江以及沿江铁路、高速公路构成的东北线城镇发展轴发展,形成以万州为核心,以开县、奉节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带状城镇发展区。3)东南部地区东南部地区包括黔江、秀山、酉阳、石柱、彭水、武隆等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1.98万平方千米。依托乌江和渝湘高速公路、渝怀铁路等构成的东南线发展轴,形成以黔江为核心,以秀山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点轴状城镇发展区。2、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渝蓉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四)城镇体系结构市域城镇分为市域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次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五个等级。规划至2020年,形成都市区1个特大城市,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长寿6个大城市,黔江、璧山等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左右小城镇的城镇体系。(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切实改善新农村的物质条件;推动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确保建设的科学性和有序性,节约村庄建设用地,避免盲目建设。规划形成以各级城市为中心、镇乡为节点,各级中心村、基层村有机结合、结构完整、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村镇体系。加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区县(自治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和适度集中布置各项设施,实现共建共享,保护与预留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和走廊。(六)资源保护与利用1、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土地整理。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根据城镇体系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土地开发与管制的引导。2、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禁止向长江、嘉陵江和乌江等江河及湖泊水库倾倒固体废弃物和排放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合理调整全市生产力布局,在缺水地区和水源上游地区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和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饮用水源,以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为主的水库库区和水源保护区,严禁大规模开发利用,严禁布局污染性产业项目。加强地下水和温泉资源的保护。尽快对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区域水资源输配系统,保障区域供水系统安全。大型湖泊、水库,应编制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坚持保护前提下的适度开发,设施建设不得破坏湖泊环境和污染水面。3、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利用对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市域各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制。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范围不受侵占。加强风景名胜区之间的联系,合理组织旅游线路,形成整体优势。严格控制旅游、休闲、观光等设施的建设,防止各类污染破坏生态。4、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对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2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20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13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在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一)规划策略1、经济
本文标题: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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