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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1、随地吐痰、乱扔污物、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2、在工作室内存放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3、在楼道内存放自行车、物品等。4、乱贴标语、宣传广告。5、诊疗区域内吸烟。6、医疗废物不按规定收集存放。7、各部门按要求做好院内控烟工作。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病房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3、预防保健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办公场所和病房及职工宿舍的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科室或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四、责任要求1、卫生员按时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清扫工具有序存放在规定地点。2、卫生员定期做好洗刷和消毒垃圾箱和清扫工具、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工作。3、职工宿舍、科室办公场所及病房内部的干净整洁,屋内物品放置整齐,适时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清新。4、医护人员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5、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指导意见。办公桌椅、地板每天至少清洁一次,门窗和墙面每月至少清洁一次。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五、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周对各科室环境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六、对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对不能履行保洁协议的卫生员,按照卫生保洁检查结果,予以扣罚工资或辞退。
本文标题: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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