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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蒙鄂字〔2007〕10号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印发《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规章制度》的通知各支部:《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规章制度》已经民盟市委二届二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规章制度》2(此页无正文)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2007年10月20日主题词:印发民盟市委规章制度通知抄报:民盟内蒙古区委会、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抄送:民盟市委主委、各位副主委、办存。3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规章制度一、参政议政工作制度1.参政议政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宣传部负责筹备,分管参政议政工作的市委领导主持,由市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等工作。2.参加人员:市委主委、副主委、秘书长;各支部主委、副主委及宣传委员;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自治区、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3.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研究部署参政议政工作。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调研课题,抓好高层次的“建言献策”;做好“两会”上的提案、议案和建议工作;奖励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和集体等。4.要求各支部、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提交1件集体提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至少提交1—2件议案、建议或提案。代表或委员个人有普遍意义的重要建议、提案经市委研究批准,可以以民盟组织名义提出。议案、建议或提案的复印件由市委存档。45.市委于每年“两会”前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提出和落实党派团体建议、提案和“两会”发言材料等。一、学习培训制度(一)中心组学习制度1、组成人员:全体市委成员。2、学习时间:每季度安排一次,每次半天,如有特殊需要,另行安排。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及民盟组织等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当前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等。4、学习方式:(1)集体学习讨论(2)组织专题报告会或参观、考察。5、学习要求:(1)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按时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假。实行考勤并年终公布。(2)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把握能力,通过中心组学习,推动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二)支部学习制度1、支部应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体学习活动。学习内容根据市委安排或根据当前形势及需要自行确5定。2、学习讨论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提高盟员思想认识,推动盟务工作的开展。3、学习活动也可以与其他盟务活动结合起来,如参观考察活动等,以提高实效。支部应对学习活动实行考勤并年终公布。(三)培训制度1、后备干部及基层骨干培训民盟市委要根据后备干部及基层骨干队伍现状,有计划、分层次对后备干部和基层骨干进行培训。后备干部和基层骨干培训原则上每两年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训次数。后备干部和基层骨干培训由组织部、宣传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也可与上级组织及市委统战部等的培训结合起来安排。2、机关干部培训民盟市委结合工作需要,要经常选送机关干部参加民盟上级组织或社院举办的培训班,每年要保证一定数量的机关人员参加培训,具体事宜由市委办公室负责。3、新盟员培训民盟市委要根据组织发展情况,不定期举办新盟员培训班,但间隔不应超过3年。利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组织新盟员学习邓小平理论、统战知识、6盟章盟史及相关理论知识,提高新盟员素质。培训具体事宜由组织部、宣传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三、组织工作制度(一)组织发展工作制度1、组织发展原则(1)坚持“三个为主”原则:即坚持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坚持以有一定代表性的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2)注重质量,坚持特色。注重政治素质,发展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代表人士入盟。要以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发展中要严格遵循2005年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3)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要注意吸收政治素质好、层次高、代表性强、有发展潜力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并把他们及时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2、新盟员发展程序(1)入盟申请人应向基层组织递交《入盟申请书》。《入盟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对盟的认识、个人基本情况及简历、主要家庭成员情况等,并要有7两名盟员作为入盟介绍人。此前,应由基层组织对其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进行审查。(2)在收到盟友的《入盟申请书》后,支部应立即吸收其参加盟务活动,以便对其进行考察,也便于盟友进一步加深对盟组织的认识了解。一般情况下,发展前应有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期。(3)基层组织对各方面具备条件的拟发展人员,应呈文上报市委组织部,由组织部进行初步审核。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主委或组织部负责人应与其进行谈话。(4)对组织部初步审核同意发展的盟友,由组织部会同基层组织到盟友所在单位进行正式考核。考核时,不仅要听取单位领导及党组织对其评价,还要尽可能广泛地向普通职工了解情况。并由其单位党组织出具考核证明材料。(5)根据考核情况最后确定的拟发展人员,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会上应全面介绍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及考察培养情况。最后进行表决,获基层组织成员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对暂不发展的对象,要继续做好联系、培养工作。(6)对基层组织通过的申请人,要指导其认真填写《中国民主同盟入盟申请表》(一式四份),介绍人应签名,基层组织应在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基层组织公章,上报市委组织部。8(7)新盟员由主委办公会议或市委全委会讨论审批。审核批准后应在申请表上加盖组织公章并注明批准日期,并由组织部上报区委备案。(8)组织部对所有盟员都应建立详细的个人档案资料。对批准入盟的新盟员,组织部应给本人发入盟通知,并通知所在支部及其工作单位。(9)新盟员的入盟时间自批准之日算起。(二)盟费收缴及使用制度1、盟员向所属支部交纳盟费。2、盟员交纳盟费的标准,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千分之五计算,盟费应每半年交纳,也可按年交纳。盟费交费标准按照工资收入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工资收入包括:(1)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3)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包括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3、盟员无固定收入或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向所属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可减交或免交盟费。4、支部所收盟费,由该支部保管使用,主要用于支付组织活动费用。95、盟费的收支、保管等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支部对盟费的收支使用情况,应于每年年终向盟员公布。市委组织部对基层组织的盟费收支使用情况,应进行监督检查。(三)后备干部培养使用制度1、后备干部的条件:(1)后备干部要求政治素质好,热心民盟工作,有一定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有群众基础,在所在单位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2)身体健康,年龄应以35—45岁为主体,原则上不超过50岁。2、后备干部的选拔:(1)可采取由基层组织推荐市委讨论决定的方法逐级选优。从岗位工作、社会工作和盟务工作取得成绩的盟员中发现人才。(2)在组织发展中要考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加强对已有一定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的无党派知识分之的组织发展工作。(3)在考察过程中,要征求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及当地党委统战部的意见。(4)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照民主程序,通过一定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名单。(5)确定后备干部队伍名单时,要考虑到参政议政和各项盟务工作的需要,注意充实经济、管理、10金融、法律等专业的盟员,注意盟机关的专职干部和妇女盟员应占一定比例,使后备干部队伍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梯次的年龄结构。(6)后备干部要按盟内安排、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等序列进行分类,根据其自身条件,对后备干部的培养方向有一个大体的确定,为今后的培养使用和建立人才库做好准备。3、后备干部的培养:(1)要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训。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制度,加强与各级社会主义学院的联系,为更多后备干部创造系统学习的机会。(2)要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后备干部。把基层组织作为培养后备干部的基地,让他们在基层工作中发挥作用。要积极为他们提供参加政治活动、社会活动的机会,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知名度。(3)要加强与后备干部所在单位的党政部门和当地中共党委统战部的联系,力争使更多的后备干部得到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的机会。对已经有了一定安排的同志,要向更高层次培养。4、后备干部的推荐:(1)对于各方面表现较好的后备干部,应及时在盟内做适当安排。同时抓住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及司法部门换届、调整等时机,积极、主动、适11时地向外推荐。要尽量避免重复安排,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2)各级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和组织部要与当地党委、统战部、组织部和后备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建立畅通的沟通协商渠道,充分了解调整信息和对非党后备干部的要求,努力做到在适当的时间,推荐合适的人选,提高推荐人选的中选率。(3)市委会每年年底要向市委统战部推荐一批后备干部,并形成制度。一方面促进党政部门重视这项工作,另一方面提高后备干部的知名度。(4)市委要支持、鼓励后备干部和广大盟员参加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实职的公开招聘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并提供必要的帮助。5、后备干部的档案:组织部要建立人才库,及时收集、整理后备干部的有关情况。后备干部档案应以本人的《中国民主同盟入盟申请表》或《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信息采集表》为基础进行整理。(四)评优和考核制度1、评优制度(1)市委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盟员、优秀支部和优秀专委会。优秀盟员每支部评选2—3人,优秀支部和优秀专委会每年各评选1个。由各支部根据广大盟员意见提出受奖对象,报市委会审批后进行奖励。12(2)市委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盟务干部,范围包括市委成员、支部成员及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奖励人数为7-8人;由各支部提名,市委会讨论决定。(3)评优条件:优秀支部: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和谐团结。能发挥盟组织的群体作用,有较强的凝聚力。每年有工作计划和总结,能按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关心盟员并为他们排忧解难。年内没有无故缺勤者,并能完成好市委布置的各项任务。优秀专委会:领导成员政治素质高、热心盟务,和谐团结。能发挥群体作用,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搞好调研及市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并按照专委会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有较强的凝聚力。优秀盟员:政治素质好,热爱盟的组织,积极参加各项盟务活动,对民盟事业有奉献精神。本职工作成绩突出,遵守纪律,团结同志,在盟内外有较好的声誉和影响。优秀盟务干部:政治素质好,热心盟的事业,工作尽职尽责,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突出,能及时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善于团结同志,以身作则,不谋私利。132、考核制度(1)市委应对市委成员进行考核,在一届任期内进行两次,(在届中和换届前各进行一次)。由组织部牵头,到市委成员单位听取单位领导及党组织对其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成绩、缺点不足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并填写考核表,最后向市委会做情况汇报。(2)支部应每两年对在职盟员进行一次考核,由支委会牵头组织,到盟员所在单位听取单位领导及党组意见,并填写考核表。(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组织部应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对其进行谈话了解情况,帮助其解决。考核表最后交到组织部存档,并作为后备干部培养选拔、评优等依据。四、社会服务工作制度(一)社会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1、继续开展捐资助教和智力帮扶等活动,为贫困生排忧解难,为希望工程牵线搭桥。关注本地区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努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办学讲学活动。2、继续开展“三下乡”活动,并逐步开展文化、教育、科技、法律“四进社区”活动。发挥盟组织14优势,开展地区间交流活动,如引进人才,招商引资,咨询服务等。3、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考查活动,为盟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支持盟员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积极性,开展形式不限的为社会做好事做实事
本文标题:民盟市委规章制度发文(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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