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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绩效管理 > 山东工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09-18)
1山东工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推进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推动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本原则1、突出“第三方”成果评价。学术性成果奖励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发布的学科分类和评价体系、学术影响力作为主要依据;社会服务性成果奖励以社会影响力和综合效益作为主要依据。2、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本办法给予奖励的所有成果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的要求,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不属奖励范围。已经给予奖励的成果,如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追回计发的相关奖励,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第三条奖励范围及奖励对象1、学术性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成果获奖、学术著作、教材、专利和研究报告等科研活动产生的成果。2、社会服务性成果是指科研活动服务于社会实践而产生的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包括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等。3、奖励对象为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及我校审定的柔性引进人才。除合作科研获奖外,其它成果要求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教职员工为第一署名人(第一作者、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只奖励第一署名人。我校为非第一单位的合作科研获奖,只奖励我校是获奖单位(有获奖单位证书)且我校教职员工为有效名次的获奖个人,包括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特等奖和一等奖。第二章获科研成果奖的奖励第四条科研成果奖奖励范围科研获奖分为政府科研奖、社会力量设奖二个类别。1、政府科研奖包括:(1)国家级科研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2奖/国家技术发明奖;(2)省部级科研奖励: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2、社会力量奖专指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第五条奖励标准与原则1、由山东工商学院承担或作为主要参加单位获得的政府科研成果奖,除上级奖励外,学校给予再奖励。奖励额度的计算,以省级以上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发布的奖励条例为依据,按相应省部级以上政府财政拨款奖励额度计算。2、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的成果,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按照奖励金额,我校给予1:5的再奖励;为第二署名单位的,按照给予我校的奖励金额(不超过奖金总额的1/2),给予1:3的再奖励;为第三署名单位及以下的,按照给予我校的奖励金额(不超过奖金总额的1/3,以下类推),给予1:2的再奖励。3、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获山东省省级科研成果奖,学校按实得奖金给予1:1再奖励。4、我校为非第一单位的合作科研省部级获奖,我校是第二至第五获奖单位,奖励额度分别为政府奖励金额的1/2、1/3、1/4、1/5。我校作为获奖单位,一等奖奖励第二至第五位、二等奖奖励第二至第四位、三等奖奖励第二至第三位。若获奖人员为2人及以上,奖金统一发给排名最前的获奖人员,由其进行分配。5、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若具有申报国家级奖励的推荐资格,我校为第一、第二或第三署名单位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只奖励特等奖和一等奖。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奖励2万元/项,为第二署名单位的奖励1.5万元/项,为第三署名单位的奖励1万元/项。第三章学术论文的奖励第六条学术期刊论文奖励在《Nature》和《Science》发表文章,每篇奖励50万元。指Article、Review两类文章。其它学术期刊共分为A+、A、B、C、D、E六类(见“附件一”),奖励标准如表1:3表1学术期刊论文奖励标准单位:万元/篇刊物级别A+ABCDE奖励金额5210.40.20.1第七条论文奖励附则1、对同一作者发表在同一学术刊物或同一出版单位(公司、集团)不同名称的学术论文,一年奖励不超过2篇(含2篇),超过2篇的须由作者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经组织专家鉴定,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再进行奖励。2、学术期刊均指正刊,不包含特刊、增刊、副刊等。各类期刊中的论文奖励不包括摘要、简报、书评、通讯、会议纪要、非学术性综述及其它非学术性论文。3、在SCI、SSCI、A&HCI、EI期刊发表的论文且被收录,在下一年度认定、奖励;若当年评职称需要,先按最新JCR分区临时认定。4、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发表的D、E类论文不奖励;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发表的E类论文不奖励。5、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署名山东工商学院的论文,核心期刊奖励0.1万元/篇,一般期刊奖励0.06万元/篇。第八条引用、收录及转载奖励1、ESI高被引论文。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sentialScienceIndicators,简称ESI)收录1篇奖励30万元。以每年年底查询为准。2、发表的SCI文章被他引。他引5次以下不奖;他引5-9次,每次奖励0.06万元;他引10次及以上奖励1万元。统计自文章发表之日至次年年底被他人引用次数,以后引用不再奖励。以WebofScience数据库为准。3、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以及被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被CSSCI(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奖励0.3万元/篇;EI来源期刊论文(JA类型)被收录题目、关键词和摘要的,每篇奖励0.3万元,被收录题目、摘要的,每篇奖励0.2万元,只被收录题目的不予奖励;EI国际会议(CA类型)论文被收录的,每篇奖励0.2万元;被CPCI-S/CPCI-SSH收录的,每篇奖励0.1万元。44、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成果,奖励10万元;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论点摘编(摘要),每篇奖励0.5万元,标题索引,每篇奖励0.1万元;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红旗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论点摘编(摘要),每篇奖励0.3万元;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0.2万元。第九条重要报刊理论版发表论文奖励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刊)理论版发表的3000字以上的文章,每篇奖励1.0万元;《中国教育报》《学习时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大众日报》理论版发表的2000字以上文章,每篇奖励0.4万元。第四章著作及教材的奖励第十条著作奖励范围出版的著作(原则上10万字以上)奖励分为两类:一类出版社奖励1万元/部,二类出版社奖励0.5万元/部。奖励著作的重复率不高于20%(与自己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重合不计)。出版社分类见“附件二”。第十一条教材奖励范围教育部规划教材奖励0.5万元/部;省教育厅规划教材奖励0.3万元/部;一般教材、译著、编著、学术性电子出版物奖励0.2万元/部。第十二条著作及教材奖励附则对同一作者在同一出版单位(公司、集团)出版不同名称的学术专著,一年奖励不超过2部(含2部),超过2部的须由作者出具书面申请,提交原件,经组织专家鉴定,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再进行奖励。非学术性著作(含文集)不予奖励。第五章专利及标准的奖励第十三条国内授权专利的奖励1、一类专利,指发明专利。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一类专利,每件给予0.3万元奖励,授权后再给予1万元奖励。对于一类专利,由学校支付授权后的三年专利维持费。52、二类专利,指符合学科发展方向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每件奖励0.4万元。3、三类专利,指与学科发展方向非紧密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软件登记,每件奖励0.2万元。第十四条国际发明专利的奖励对国际发明专利(PCT)申请,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对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每个国家1万元奖励;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奖励。第十五条制定标准的奖励对我校为牵头单位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及行业标准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为:国际标准奖励10万元,国家标准奖励5万元,地方及行业标准奖励2万元。第十六条专利奖励附则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在校期间取得的专利,奖金由研究生导师分配。第六章科研项目结项奖励第十七条科研项目结项奖励按照有关规定正式结题的,按下列标准奖励(表2)。被立项单位撤销或不按规定结题的,不予奖励。表2各级各类项目结项奖励标准单位:万元国家级省部级面上/一般/青年一般地厅级其它纵向项目横向项目重大/杰青重点/优青优秀良好合格省杰青有资无资有资无资20151086100.90.70.50.30.03L0.02L其中,L为该项课题的累计进账经费,单位为万元。第七章智库成果的奖励第十八条智库成果奖励范围智库成果是指被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委、省(市)政府领导作出肯定性6批示,或中央部委、省(市)委、省(市)政府文件转发,或由省(市)委、省(市)政府办公厅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或单独转发以及被《成果要报》《专家建议》等采纳的各类成果。第十九条奖励标准与原则1、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作了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央部委文件转发的成果,每项奖励5万元。2、由山东省委、省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转发或由山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或单独转发的成果,每项奖励3万元。3、以我校《呈阅件》形式上报并被山东省委书记、省长作肯定性批示的,每项奖励1万元;作出一般性批示的,奖励0.5万元。4、以我校《呈阅件》形式上报并被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作肯定性批示的,每项奖励0.5万元;作出一般性批示的,奖励0.3万元。5、以我校《呈阅件》形式上报并被烟台市委书记、市长作肯定性批示的,每项奖励0.3万元;作出一般性批示的,奖励0.2万元。6、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建议》采纳的,奖励1.5万元。7、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智库成果,专门研究给予重奖。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其他1、学术论文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在4000字以上,或两个A4版面以上。2、同一类型的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奖励一次。3、申请奖励的成果须是已在科研处登记且科研经费拨到我校财务的成果。4、各类项目主持人申请调离学校的,自人事处接到调离申请之日起,不再给予任何立项津贴、匹配与奖励;对没有按照规定结题的项目,已经给予立项津贴、匹配的,须全额退回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5、对拟进行奖励的我校教职员工发表的中、英文论文,必须提交全文电子文档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重合率(相似性)检测,重合率超过30%的一律不予奖励(与自己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重合不计)。电子文档要与出版原件一致(即数据库收录格式),原则上必须从知网数据库(CNKI)、万方数据库、维普数据7库、SCI数据库、SSCI数据库、EI数据库等中外文数据库下载,对于提供非数据库收录格式的电子文档(如WORD文档),如发现内容与出版原件不一致,取消奖励,该成果学校不予认定,并对相关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追责。6、对奖励事项有争议者,待争议解决后再予以奖励。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2016年9月18日8附件一山东工商学院学术期刊分类A+类期刊所有SCI中在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数据中标注为“TOP”的期刊且论文被收录;《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非“短论”部分)。A类期刊所有SCI、SSCI、A&HCI大类或小类三区及以上的期刊且论文被收录;除了A+类,我校经管及文科类一级学科在CSSCI中排名第一的期刊;我校理工类一级学科指定的学术期刊。如表4。表4我校各一级学科国内期刊A类一览表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期刊名称影响因子(备注)工商管理《南开管理评论》2.1368公共管理《公共管理学报》1.3430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学报》1.1971管理学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中国图书馆学报》2.7634理论经济学《世界经济》1.1955经济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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