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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联赛比赛规则1比赛队1.1队的组成1.1.1一个队最多有12名队员(不设自由球员),1名教练员、一名队长,队长在记录表上被注明。1.1.2只有登记在记录表上的队员才可以进入场地和参加比赛。教练员和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以后,已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名单不得更改。1.2服装队员服装包括上衣、短裤尽可能一致。球衣号码要清楚且不重复。1.3禁止佩戴的物品1.3.1禁止佩戴可能对运动员造成伤害及加力的物品。1.3.2队员可以戴眼镜比赛,但风险自负。2队的领导队长和教练员应对全队成员的行为和纪律负责。2.1队长2.1.1比赛前: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并代表本队抽签。2.1.2比赛中:队长担任场上队长。当队长不在场上时,教练员或队长应指定另一名队员担任场上队长代行其职权,直至该队员下场或队长返回场上,或至该局结束。只有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可以和裁判员讲话:2.1.2.1请求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转达本队队员提出的问题或请求。如果他对解释不满意,可以选择抗议并立即向第一裁判员声明,保留其在比赛结束时将正式的抗议写在记分表的权力。2.1.2.2请求允许:核对双方队员的位置;2.1.2.3请求暂停或换人2.1.3比赛后:2.1.3.1感谢裁判员,并在记分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2.1.3.2如果他曾向第一裁判员作过声明,进一步确认后可将对裁判员的解释或执行规则的正式抗议记录在记分表上。2.2教练员2.2.1教练员应自始至终在比赛场区之外进行指挥,他与第二裁判员联系填写位置表、请求暂停或换人。2.2.2比赛前:在记分表上登记或检查队员姓名、号码并签字。2.2.3比赛中:2.2.3.1请求暂停或换人;2.2.3.2与队的其他成员一样,可以对场上队员进行指导。进行指导时可以在球队席前自进攻线延长线至准备活动区域之间的无障碍区内站立或行走,但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第二节比赛方法1胜一分、胜一局与胜一场1.1胜一分1.1.1得分某队得一分1.1.1.1球成功地落在对方场区;1.1.1.2对方犯规;1.1.1.3对方受到判罚。1.1.2犯规当队员的比赛行为违背规则时(或有其他方式的犯规时),裁判员按以下规则进行判断和作出决定:1.1.2.1如果两个或更多队员同时犯规先后发生,只判第一犯规;1.1.2.2如果双方队员同时犯规,判为”双方犯规”,该球重新比赛。1.1.3胜一球的结果一球,只是指从发球击球起至该球成死球止的过程。1.1.3.1如果发球队获胜,得一分并继续发球;1.1.3.2如果接球队获胜,得一分并获得发球权。1.2胜一局每局(决胜的第五局除外)先得25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胜一局。当比分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两分(26:24、27:25)为止。1.3胜一场1.3.1胜三局的队胜一场。1.3.2如果2:2平局时,决胜局(第五局)打至15分并领先对方2分者获胜。1.4弃权与阵容不完整1.4.1某队被召唤后拒绝比赛,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对方以每局25:0的比分和3:0的比局获胜。1.4.2某队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处理同规则6.4.1。1.4.3某队被宣布一局或一场比赛阵容不完整时,则输掉该局或该场比赛,判给对方胜局或该场比赛所必要的分数和局数。阵容不完整的队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2比赛的组织2.1抽签比赛开始前由第一裁判员主持抽签,决定首先发球的队和场区。进行决胜局比赛前,应再次抽签。2.1.1抽签由双方队长参加。2.1.2抽签获胜方可以选择:2.1.2.1发球或接发球;2.1.2.2或场区。另一方挑选余下部分。2.1.3如果两队分开进行准备活动,则首先发球的队先使用球网。2.2开始阵容2.2.1每个队必须始终保持6名队员进行比赛。队员的轮转次序应按位置表登记的顺序进行,直至该局结束。2.2.2每局比赛开始前,教练员必须及时地将开始阵容登记在位置表上,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2.2.3未列入开始阵容的队员,为该局的替补队员。2.2.4位置表一经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除正常换人外,阵容不得改变。2.2.5当场上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不符时:2.2.5.1一局开始前,场上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不符时,必须按位置表进行纠正,不予判罚。纠正,不予判罚。2.2.5.3如果教练员要保持未登记的队员在场上,他必须请求正常的换人,并登记在记分表上。2.3位置发球队员击球时,双方队员(发球队员除外)必须在本场区内按轮转次序站位。2.3.1队员场上位置为::2.3.1.1靠近球网的三名队员为前排队员,其位置为4号位(左)、3号位(中)2号位(右)。2.3.1.2另外三名队员为后排队员,其位置为5号位(左)、6号位(中)和1号位(右)。2.3.2两名队员之间的位置:2.3.2.1每一名后排队员的位置必须比其相应的前排队员距离中线更远;2.3.2.2前、后排队员左右之间的位置按规则7.4.1的规定站位2.3.3队员的位置应根据其脚的着地部位判定:2.3.3.1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部分,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距中线更近2.3.3.2每一名右(左)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部分,比同排中间队员的双脚距右(左)边线更近。2.3.4发球击球后,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和无障碍区的任何位置。2.4位置错误2.4.1当发球队员击球时,如果队员不在其正确位置上,则构成位置错误犯规。2.4.2当发球队员击球时的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则发球犯规被认为在先。2.4.3如果是发球队员在击球后的犯规,则位置错误在先。2.4.4位置错误的判罚如下:2.4.4.1该队被判失去一球;2.4.4.2队员恢复到正确位置。2.5轮转2.5.1整局比赛中,轮转次序、发球次序以及队员位置均按位置表的顺序进行。2.5.2发球队获得发球权后,该队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2号为队员转至1号位,1号位队员转至6号位等。2.6轮转错误2.6.1没有按照轮转次序进行发球为轮转错误,应进行如下判罚:2.6.1.1该队失一球;2.6.1.2队员的轮转次序被纠正。2.6.2记录员应准确地确定其错误何时发生,从而取消该队自错误发生后的所有得分。对方得分仍然有效。如果不能确定错误发生的时间,则仅判该队失一球。第三节比赛行为1.比赛的状态1.1比赛的开始经第一裁判员允许,发球队员击球时比赛开始。1.2比赛的中止裁判员鸣哨即为比赛的中止。如果裁判员是因出现犯规而鸣哨,则比赛的中止是由犯规一刻开始的。1.3界内球球触及比赛场区的地面包括界线为界内球。1.4界外球下列为界外球:1.4.1球接触地面的部分完全在界线以外;1.4.2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场上比赛队员;1.4.3球触及标志杆、网绳、网柱或球网标志带以外部分;1.4.4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规则10.1.2除外;1.4.5球的整体从网下空间穿过。2比赛中的击球比赛队必须在其本方场地及空间进行比赛(规则10.1.2除外),但可以越出无障碍区救球。2.1球队的击球比赛队员与球的任何触及都视为击球。每队最多击球三次(拦网除外,规则14.4.1)将球击回对区,如果超过则判为“四次击球犯规”。2.1.1连续击球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两名或三名队员可以同时触球。2.1.2.1同队的两名(或三名)队员同时触到球时,被记为两次(或三次)击球(拦网除外)。如果只有其中一名队员触球,则只记一次。队员之间的碰撞不算犯规。2.1.2.2两名不同队的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比赛继续进行,获球一方可再次击三次。如果该球落在某方场区之外,则判对方击球出界。2.1.2.3如果两名不同队的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并造成“持球”。则判为双方犯规,该球重新比赛。2.1.3借助击球队员不得在比赛场地之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支持进行击球。但是队员可以挡住或拉住另一名即将犯规(如触网、过中线等)的同队队员。2.2击球的性质2.2.1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任何部位。2.2.2球不能被接住和/或抛出。它可以向任何方向弹出。2.2.3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但必须是同时。下列情况除外:2.2.3.1拦网时,一名队员或多名队员可以在一个动作中连续触球;2.2.3.2在第一次击球时,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一个动作中连续触球。2.3击球时的犯规2.3.1四次击球;一个队连续击球四次。2.3.2借助击球;队员在比赛场地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2.3.3持球;球被接住和/或抛出,而不是被弹击出。2.3.4连击;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3球网附近的球3.1球通过球网3.1.1球必须通过球网上空的过网区进入对方场区。过网区是球网垂直平面的一部分,其范围::3.1.1.1下至球网上沿;3.1.1.2两侧至标志杆及其延长线;3.1.1.3上至天花板。3.1.2球的整体或部分从延长空间进入对方无障碍区,可以在下列情况将球击回;3.1.2.1队员不得触及对方场区;3.1.2.2球被击回时,它的整体或部分必须从同侧延长空间通过。对方队员不得阻碍此击球。3.2球触球网球通过球网时可以触及球网。3.3球入球网3.3.1球入球网后,可以在该队的三次击球内再击。3.3.2如果球击破球网或使球网坠落,该球重新进行。4球网附近的队员4.1越过球网4.1.1拦网时允许拦网队员越过球网触球,但不得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时妨碍对方。4.1.2进攻性击球后允许手过网,但击球时必须在本方空间。4.2网下穿越4.2.1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4.2.2穿越中线进入对方场区;4.2.2.1队员的一只(两只)脚或一只(两只)手部分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其余部分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是允许的。4.2.2.2队员身体的任何其它部位都不允许接触对方场区。4.2.3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区。4.2.4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队员可以穿越进入对方的无障碍区。4.3触网4.3.1队员触网不是犯规,但击球时或干扰比赛的情况下除外,某些击球可包括实际上没有触及球的击球动作。4.3.2队员击球后可以触及网柱、全网长以外的网绳或其它任何物体,但不得影响比赛。4.3.3由于球被击入球网而造成的球网触及队员,不算犯规。4.4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4.4.1对方进行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时,在对方空间触及球或对方队员。4.4.2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并妨碍对方比赛。4.4.3越过中线进入对方场区。4.4.4队员击球时或干扰比赛情况下触及球网或标志杆。5发球后排右侧队员在发球区将球击出而进入比赛的行动是发球。5.1首先发球5.1.1第一局和第五局由抽签选定发球权的队首先发球。5.1.2其它各局由前一局未首先发球的队首先发球。5.2发球次序5.2.1队员发球的次序按位置表上的顺序进行。5.2.2一局的首先发球后,队员按下列规定进行发球:5.2.2.1当发球队胜一球时,原发球队员或其替补队员继续发球;5.2.2.2当接发球队胜一球时获得发球权并轮转,由前排右侧队员转至后排右侧,到发球区发球。5.3发球的允许第一裁判员检查发球队员已握球在手,而且双方队员已做好比赛准备时,鸣哨允许发球。5.4发球的执行5.4.1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击出。5.4.2球只能被抛起或撤离一次,但拍球或在手中摆弄球是允许的。5.4.3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和发球区以外地面。击球后可以踏及或落在场区内或发球区以外。5.4.4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后8秒钟内将球发出。5.4.5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前的发球无效。5.5发球掩护(犯规)5.5.1发球队员个人或集体不得利用掩护阻挡对方观察发球队员和球的飞行路线。5.5.2在发球时,发球队个人或集体挥臂、跳跃或左右移动,或集体密集站立遮挡了球的飞行路线,构成发球掩护。5.6发球时的犯规5.6.1发球犯规下列犯规应判为发球犯规,即使对方位置错误。发球队;5.6.1.1发球次序错误;5.6.1.2没有遵守“发球的执行”的规定。5.6.2发球击球后的犯规球被发出后出现以下情况仍作为发
本文标题:国际排球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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