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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XXXX大学党办吴萱一公文及其特点二公文种类三公文格式四行文规则五公文拟制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内容公文即公务文书一、公文及其特点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一、公文及其特点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公布法规和规章,重要工具一、公文及其特点公文处理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原则: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一、公文及其特点1.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公文的特点宪法、婚姻法、教师法、劳动法常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起草、审核、签发是否需要法律顾问审核是否已经法律顾问审核一、公文及其特点2.规范性: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应具有统一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987年2月国办发布、1993年11月修订2000年8月24日国发〔2000〕23号●《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一、公文及其特点《铁道部公文处理办法》(铁办【2012】188号)《铁道部机关公文格式》(铁办办【2012】68号)《教育部公文处理规定》(教办【2013】7号)《中共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北京交通大学公文处理规定》一、公文及其特点3.简明性:简洁、明了,严谨、准确,朴实、庄重二、公文的种类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具有权威性、指导性。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四川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的决议二、公文的种类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铁道部《关于提高铁路运输质量的决定》铁道部《关于追授张磊同志“全国铁路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二、公文的种类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25号)二、公文的种类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年第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年第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的通知》发改气候〔2013〕2252号二、公文的种类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3年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告(教办厅函【2014】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二、公文的种类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公告、通告的区别:第一,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第二,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第三,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二、公文的种类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二、公文的种类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铁道部关于印发《铁道部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总公司直属单位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张基尧、袁贵仁同志在教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上讲话的通知发布性、批转性、转发性、指示性、任免性、事务性。二、公文的种类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建设安全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表扬2013年度报送信息先进个人的通报关于命名表彰“身边雷锋·最美北京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报二、公文的种类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推荐人选的报告》(报教育部人事司北交大文[2013]3号)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报送2013年度国有资产决算报表的报告(报教育部北交大财文[2014]22号)二、公文的种类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北京交通大学关于举办第11届欧洲切割与布局研究会年会的请示》(报教育部北交大外文[2013]51号)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关于学校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二、公文的种类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草案)〉的议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动员全市人民综合治理开发建设浑河沈阳城市段的议案》二、公文的种类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二、公文的种类二、公文的种类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纪要记录《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纪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研究生违纪处理专题会议纪要》三、公文格式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要素组成。三、公文格式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不得随意扩大知悉范围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2、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秘密1年定密涉密文件管理三、公文格式3、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三、公文格式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中共中国铁路总公司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财政部三、公文格式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铁总建设【2014】130号机党纪【2014】3号三、公文格式6、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等。三、公文格式7、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三、公文格式7、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三、公文格式8、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三、公文格式8、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三、公文格式9、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10、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11、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12、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13、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三、公文格式14、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或公文办理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需要说明的事项。15、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三、公文格式16、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17、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18、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三、公文格式三、公文格式铁道部公文格式模板三、公文格式四、行文规则1、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格控制公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1)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对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手段可沟通和办理的事项,不印发公文。(2)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要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简短精炼,不搞“穿靴戴帽”,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一般性论述。四、行文规则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四、行文规则3、向上级机关行文(上行文),一般用请示、报告等文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四、行文规则(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7)落实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批示的情况汇报,应附领导同志批示复印件。四、行文规则4、向下级机关行文(下行文),一般多用通知、通报、意见、决定、批复等文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四、行文规则(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四、行文规则5、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6、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7、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五、公文拟制公文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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