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设计及方案 > 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说明(试行)
-1-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说明(试行)为合理确定我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投资,根据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关于发布《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际及概(估)算费用标准执行情况,以《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为标准,对农村供水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进行补充说明如下:第一章费用构成一、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及安装工程费、设备费、独立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融资利息组成。二、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1、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2)其它直接费(3)现场经费2、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2)财务费用(3)其它费用3、企业利润4、税金三、设备费,由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2-四、独立费用,由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和其它费用组成。1、建设管理费(一)项目建设管理费(1)建设单位开办费(2)建设单位经常费(二)工程建设监理费(三)前期工作咨询费(四)联合试运转费2、生产准备费(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不计)(2)生产职工培训费(不计)(3)管理用具购置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3、科研勘测设计费(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2)工程勘测设计费4、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1)永久征地费(2)临时征地费(3)征地补偿费5、其它(1)定额编制管理费-3-(2)工程质量监督费(3)工程保险费(4)其它税费五、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2、价差预备费六、建设期融资利息第二章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一、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一)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工资按《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执行,标准可适当降低。2、材料费指用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消耗性材料、装置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摊销费。1、材料费内容,包括定额工作内容规定应计入的未计价材料和计价材料。2、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五项。计算公式为: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4-+运输保险费。其中:采购及保管费率为3%3、施工机械使用费指消耗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机械磨损、维修和动力燃料费用等。应根据《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二)其它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及其它。1、冬雨季施工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增加的费用。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设防雨、保温、排水等设施增耗的动力、燃料、材料以及因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按直接费的1.0~2.5%计算。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施工建设场地和公用施工道路的照明费用,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为0.5%,安装工程为0.7%。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指在高海拔和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4、其它,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竣工场地清理、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生产前的维护观察费等。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为1%,安装工程为1.5%。(三)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1、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但又未被划入施工临时工程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临时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2、现场管理费,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和劳动保护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根据工程性质不同选-5-取标准。二、间接费指施工企业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而进行组织与经营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它构成产品成本。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建筑工程按直接工程费的4~6%计算,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50%计算。1、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2、财务费用,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3、其它费用,指企业定额测定费及施工企业进退场补贴费。三、企业利润,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利润。施工企业按统一利润率计算的利润,按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四、税金,指国家对施工企业承担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收入所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计算公式为: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税率标准为:建设项目在市区:3.41%;建设项目在县城镇:3.35%;建设项目在市区或县城镇以外:3.22%。第三章设备费一、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1、设备原价,以出厂价或设计单位分析论证后的询价为设备原价。2、运杂费,指设备由厂家运至工地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用。包括运输费、调车费、装卸费、包装绑杂费、大型变压器充氮费及可能发生的其他杂费。均按照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取设备原价的5%计算。3、运输保险费,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用。-6-4、采购及保管费,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负责设备的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按设备原价、运杂费之和的0.7%计算。第四章临时工程一、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施工仓库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两部分。按照建安工作量的1.5~2.0%计算。二、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要求,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三、施工交通工程包括施工现场内外为工程建设服务的临时交通工程。按照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三、其它临时工程主要包括风、水、电、通讯系统,砂石料系统,混凝土墙和浇筑系统,土石料场,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厂,混凝土制冷、供热系统,施工排水,场地平整,道路养护,防汛防冰,施工期环保设施等。按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取1.5~3%。第五章独立费用一、建设管理费1、项目建设管理费⑴、建设单位开办费,指新组建的工程建设单位,为开展工作所必须购置的办公及生活设施、交通工具等,以及其他用于开办工作的费用。(新建工程按定员人数每人年均2.5万元计,总额不超过50万元;改扩建工-7-程不计。)⑵、建设单位经常费,包括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和工程管理经常费。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指建设单位从批准组建之日起至完成该工程建设管理任务之日止,需开支的经常费用。工程管理经常费指建设单位从筹建到竣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新建工程按定员人数每人年均2.5万元计,总额不超过50万元;改扩建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2~3%计取)2、工程建设监理费,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聘任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进行监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按一至四部分投资的1.5~2.5%计取。3、前期工作咨询费,指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费用。按照晋价房字[2000]第17号文及计价格[1999]1283号文标准计算,见《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附录1和附录2。4、联合试运转费,指水利工程的发电机组、水泵等安装完毕,在竣工验收前,进行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行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按每千瓦25~30元计算。二、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1、管理用具购置费,按建安工作量的0.02~0.03%计算,改扩建工程不计。2、备品备件购置费,按占设备费的0.4~0.6%计算,改扩建工程不计。3、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按占设备费的0.08~0.2%计算,改扩建工程不计。-8-三、科研勘测设计费,指为工程建设所需的科研、勘测和设计等费用。包括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和勘测设计费。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一般不计,需要时按建安工作量的0.2%计算。2、勘测设计费。按建安工作量和设备费投资之和的百分率计算,勘测费一般取0.5~1%,设计费一般取1.5~2%,投资大的取小值,投资小的取大值。勘测设计工作如增加可行性研究阶段,则勘测费扩大45%,设计费扩大20%。四、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指根据设计确定的永久、临时工程征地和管理单位用地所发生的征地补偿费用及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等。按实际情况计列。五、其它1、定额编制管理费指为定额的测定、编制、管理等所需的费用。一般不计,需要时按建安工作量的0.1%计算。2、工程质量监督费指质量监督机构为保证工程质量而进行的检测、监督、检查工作等费用。按建安工作量的0.1%计取。对不实施监理的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0.15~0.25%计算,小型工程取大值,大型工程取小值。3、工程保险费,一般不计。需要时按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的0.45~0.5%计算。第六章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一、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1、基本预备费,主要为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9-和国家政策性变动增加的投资及为解决意外事故而采取的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初步设计阶段按3~5%计算,投资大的取小值,投资小的取大值。2、价差预备费,主要为解决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人工工资、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以及费用调整而增加的费用。一般不计。二、建设期融资利息,根据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规定,工程在建设期内需偿还并应计入工程总投资的融资利息。一般不计。
本文标题: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说明(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47245 .html